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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公民个人信息权利、组织体信息权利和国家信息权利三者的法律规范,构成了我国的信息权法律制度。在这一方面,目前应尽快解决好个人隐私权的完善、公开信息的传播和政府信息开放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正在逐步从传统的隐私权范畴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崭新而又重要的法律问题.针对公共行政领域对与个人信息有关的行政相对人权利侵害的危险,从基本原则、具体制度以及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衔接三方面出发,阐述政府如何实现对公共行政领域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3.
个人信息查阅权是数字时代矫正信息主体和信息处理者之间不对等状态的重要权利,其法理基础可以追溯到信息自决理论、正当程序原则和权力不对称关系理论。在个人信息权利束中,个人信息查阅权处于基础性地位,是更正补充、删除权等的行使前提。然而在实践中,由于权利实践成本过高、身份验证存在泄露风险、权利客体范围仍不明确以及权利行使的负外部性导致个人信息查阅权的实现存在困境。以信义义务为保护框架,结合正当程序原则,个人信息查阅权是集法律维度与技术维度于一体的重要矫正工具,其实现应以“多方参与、协同合作”为理念,共同推进权利的实现。具体而言,信息查阅权可通过系统设计增强其可操作性,通过对信息查阅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期限以及权利限制等进行细化,保障权利实现的可操作性,以期从根本上保证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信息自决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利,其与个人隐私权、通信秘密权等传统的隐私性权利不同。我国《民法典》确定了独立的个人信息权利,《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规定对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护义务,但缺少对干预信息自决权的前提和违法干预后法律后果的明确规范,不仅有侵害被追诉人权利的风险,而且可能导致司法实践对违法干预所获得证据的证据能力意见不一。公安司法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需要干预信息自决权时,应当遵循合法性、比例性、最后手段性与安全性原则,并采取外部审批程序、履行通知义务、促进权利人实现其信息查询权利等保障措施,同时,违法干预的侦查行为还应当受到程序性制裁。  相似文献   

5.
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在信息社会,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作为一个崭新的、全球性的法律问题,日渐受到关注。在我国学界,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外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以及个人信息收集者的权利,乃至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等基本理论问题尚缺乏一致的认识。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经于全球普遍开展,我国政府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立法日程的今天,阐释个人信息的基本法理和主要问题,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已成为相关法学界士子的紧迫责任。幸得梅绍祖教授和张素华博士的宏文,加之拙文,从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问题研究、微观应用和宏观架构等角度对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应该说,这组专论对于我们认识个人信息的基本法律原理以及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产生的主要社会问题是有帮助的,并且对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也是有参考价值的。然庙堂之材,非一树之木,希望更多的学者关注信息社会产生的新问题,并慷以良策,以利国利民。  相似文献   

6.
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信息社会,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作为一个崭新的、全球性的法律问题,日渐受到关注。在我国学界,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外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以及个人信息收集者的权利,乃至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等基本理论问题尚缺乏一致的认识。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经于全球普遍开展,我国政府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立法日程的今天,阐释个人信息的基本法理和主要问题,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已成为相关法学界士子的紧迫责任。幸得梅绍祖教授和张素华博士的宏文,加之拙文,从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问题研究、微观应用和宏观架构等角度对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应该说,这组专论对于我们认识个人信息的基本法律原理以及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产生的主要社会问题是有帮助的,并且对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也是有参考价值的。然庙堂之材,非一树之木,希望更多的学者关注信息社会产生的新问题,并慷以良策,以利国利民。  相似文献   

7.
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在信息社会,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作为一个崭新的、全球性的法律问题,日渐受到关注。在我国学界,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外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以及个人信息收集者的权利,乃至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等基本理论问题尚缺乏一致的认识。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经于全球普遍开展,我国政府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立法日程的今天,阐释个人信息的基本法理和主要问题,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已成为相关法学界士子的紧迫责任。幸得梅绍祖教授和张素华博士的宏文,加之拙文,从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问题研究、微观应用和宏观架构等角度对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应该说,这组专论对于我们认识个人信息的基本法律原理以及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产生的主要社会问题是有帮助的,并且对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也是有参考价值的。然庙堂之材,非一树之木,希望更多的学者关注信息社会产生的新问题,并慷以良策,以利国利民。  相似文献   

8.
行政法学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与个人信息具有基本相同的含义并为各国立法使用的其他概念主要有个人资料、个人数据、个人隐私三种。控制行政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权是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基础。行政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会发生冲突,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们据以建立的权利基础迥异,前者是行政知情权,后者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保护法与行政信息公开法的关系应加以合理厘定。  相似文献   

9.
为有效应对信息科技发展引致的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产业发展的矛盾冲突,必须创新优化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制度设计,肯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又限制信息主体的排他性控制权,制衡"数据权力"以抑制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恣意和滥权,谋求信息时代人权保护以及为信息产业内置发展空间的"双赢"。基于大数据透明化悖论、权力悖论、身份悖论的视角,个人信息处理事实上同时存在正负效应双重外部性,这决定了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不能仅依赖"基于权利的方法",还应直面大数据时代面临的认知和结构困境,并"基于风险的方法"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进行路径重构。大数据悖论决定了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价值取向不能简单化、绝对化,其实质是要求在信息处理者秘密搜集处理信息与个人主张信息处理透明化、信息处理者的数据特权与个人对信息权利的"让渡"或"牺牲"、信息处理者识别个人身份与个人主张身份隐私保护等博弈关系中求得优解。为此,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价值既要定位于保护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保障数字时代人权,又要衡平信息有序流动、跨境交易以及信息产业发展中的各方利益。大数据悖论非但不应成为个人信息权利保护、政府信息治理权力、信息产业发展间"非零和博弈"的"共赢"目标之障碍,作为源流之诱因反而要求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价值不仅定位于救济信息主体遭受损害的权利和筑牢个人信息权利的边界,还在于制约公权力可能对个人信息的侵犯,对信息业者利用个人信息予以明确规范并提供"负面调整"的方向警示。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理据也因此不仅限于人权保护理论,还应从经济分析理论、危险控制理论、营业收益风险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等多维视角进行深度审视,籍以考索个人。  相似文献   

10.
在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屡屡遭致侵犯,频发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公民信息自主权受到了挑战.被遗忘权本质上是个人信息的自主权,是对个人生活与未来的塑造权利.为此欧盟和美国在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都具备了一定的经验,基本建立起来了完善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体系.我国应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将被遗忘权法定化;规定被遗忘权的权利义务主体、客体;规范行使被遗忘权的条件与例外;完善政府与市场合作的互联网数据监管,对公民行使被遗忘权时受阻做出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1.
实践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信息采集、保有及使用方面存在激烈冲突。究其原因在于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具有必然性、税务信息的权利(力)边界不明且经济性日益凸显及税务机关信息管理的责任机制不健全。借鉴域外经验,中国税务机关信息管理权与纳税人信息保护权的平衡之道在于限制公权力并进一步保障私权利,坚持税收法定、个人权利保护及狭义比例等原则。具体而言,需明确税务机关信息管理权与纳税人信息保护权的范围,构建税务信息分层管理机制,严格化税务机关信息管理的程序,完善纳税人信息的争端解决机制与违法取用纳税人信息的责任机制并加强对税务机关信息管理权的监督,促进税务信息领域的公权力与私权利从冲突中走向平衡。  相似文献   

12.
“红顶商人”胡雪岩的财富帝国似乎是在一夜间烟消云散的。实际上在他事业成功的道路上已然隐含了令其败落的因素。胡雪岩因依傍官府(公权力)获取财富,最终又因离权力太近而身受其害。这个故事从一个侧面揭示出现实中官商关系的不对等或不均衡性。前近代的法律框架缺乏公域和私域、(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法律界分,作为公权代表的官府可以轻松地跨入当下人们认为属于私法的领域。面对过于强大的公权力,商人(以及其所代表的私权利)虽然有时也能借机谋得一些好处,但在整体上则始终处于从属和被利用的地位。若法律不能确保公、私领域界限分明,厘清公权力的职责所在,并时刻提防其越界,则以私权利为核心的商业秩序将难有自发形成的机会。  相似文献   

13.
公民知情权法律保障之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知情权是现代民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在我国有关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法律制度已初步建立。但是,公民知情权宪法地位尚未明确;知情权法律保障制度还不能形成一个系统而完善的体系,其法律保障效力难以发挥。确立公民宪法和法律上的知情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是完善公民知情权法律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4.
行政公益诉讼在国外已被广泛接受且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诉讼制度,但在我国尚未得到立法上的认可,理论界也未形成一致认识。在我国建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法理基础有两条:一是保护公民社会公共性权利的需要;二是以权利制约权力、以私人力量制约国家权力的需要。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原则概括而言主要有如下七条:明确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规定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取消诉讼时效的限制;拓宽公益诉讼的范围;实行合议制审理;不适用调解制度;合理规范审判程序及费用。  相似文献   

15.
各国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权的对象范围确定普遍遵循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只要确定了不公开信息的范围,就可以明确可以申请公开的信息的范围。在确定不公开信息时可以采用利益平衡原则——公共利益、行政特权、私权利与信息公开请求权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约》)通过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了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首次将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明确了对公民知情权的司法保护。相应的,如何在现行的行政诉讼框架内妥善解决信息公开类行政纠纷成为了人民法院面临的紧要课题。该文拟在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条例》及《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类行政纠纷案件法院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司法裁判方式及行政赔偿等问题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17.
宪法第十三条的修改,提升了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突出了权利,也强调了义务,有利于鼓励多种成分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有利于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8.
浅议政府出版物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出版物不同于其它类型的作品,但也不应该游离于著作权法律的保护之外.不同国家对政府出版物是否该受著作权的保护有不同的规定.结合我国国情,要对政府出版物的著作权进行保护,必须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并对政府出版物进行界定,对其著作权主体进行确认,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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