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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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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入法提供了有效路径,但仍需进一步明确与细化,《民法典物权编》主动承担了补缀修葺之重任,但也存在些许不足。"三权分置"政策中的土地承包权不是土地承包资格权,也不是没有身份属性限制的新型用益物权。从《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看,采取了通过完善已有用益物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来实现"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基于"家地一体"的农村生产生活传统和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实考量,土地承包经营权宜以户而非成员为权利主体,其并不影响因特殊情形而进行的土地调整需求。遗憾的是,《民法典物权编》并未将非农户经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去,纳入可以登记强化保护的土地经营权范畴。土地经营权是受法律特别保护的债权,允许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办理权属登记进而赋予其对抗效力,能够满足权利稳定性和公信力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抵押权能,其客体是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因身份限制仍不能抵押。  相似文献   

2.
我国正式确立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产权格局。"三权"的权利属性是什么?"三权"之间是什么关系?"三权"的权能构造是什么?这三个问题至关重要,关系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价值走向。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权是承包权、经营权的根源。承包权是成员权,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承包权是经营权产生的原因,经营权是土地上的身份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发生分离的结果。承包权的权能包括承包土地权、分离对价请求权、征地补偿权、监督权、放弃权;经营权的权能包括自主生产经营权、获取补偿权、获取补贴权、抵押权、继承权。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是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户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基础,以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为内容的综合性权利。土地承包权强调农户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的权利,包括了持续承包、继续承包、优先购买和补偿请求等权利内容。  相似文献   

4.
目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正在逐步消解和嬗变.农业技术经济变革需求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使得从理论和模式层面构建新的农村经营体制,进而推动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显得十分必要.农业"统、分、营"三层经营体制的构想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和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必然要求.在构想的新农业经营制度中,新的"统"是政府的统筹支持,新的"分"是农户分享农业现代化进程,新的"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三者分别以统筹、分享、经营为核心功能,共建新的农业经营制度.  相似文献   

5.
随着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进,适时的立法跟进成为必要。将政策上升为法律,需遵循法律体系内在逻辑,不能直接照搬政策术语。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来看,其并不包含承包权,故对三权分置的法律解读不应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大陆法系所有权弹力性及“母子权利”结构出发,三权分置的法权结构应为农村集体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上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设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为其他农业经营主体设定土地经营权。为实现“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三权分置目标,同时从法律体系自身逻辑出发,土地经营权应当被定性为物权。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当前我国农村进行的重大制度改革,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变革不断强化农民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不断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可以实现农民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可以实现从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转换,这将对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收益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7.
自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地制度变革始终遵循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我完善的制度变迁路径。当前,日益深刻的农民分化现象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调适作用捉襟见肘。"三权分置"顺应农地权利分化趋势,超越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开辟了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的路径。然而,"三权分置"创设的农地第三种权利——土地经营权存在理论缺陷,且未充分体现农地利用市场多方主体的多元农地利益。继续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应以农地市场化利用的基本方式——出租为规范的事实基础,以多方多元正当利益为规范目的;将农地租赁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构造,以农地租赁权取代土地经营权作为第三种权利;维持农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在农地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依法登记后赋予农地租赁权享有某些特定的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8.
三权分置、农地流转及其风险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旨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农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除退出和互换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流转仅限于承包地的经营权,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随着流转的全面展开,法律滞后将导致诸如非农化、非粮化与确权不确地、合同违约、农地过度集中等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风险。由此应当对农地三权分置政策予以法律规范化的三权分设,健全经营权主体准入制度,建立流入方农业生产经营资质审查制度,配套农地经营权主体经营内容监管制度,构建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并对具体法律条文的修改作出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9.
三权分置是在当代两权分离的地权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提出的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三权分置”意味着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多项权利并存于土地之上,其权利结构与严密的物权体系无法相容,存在诸多理论争议。理论冲突的根源,在于土地的多重价值与所有权制度的不相容性。基于传统社会的永佃制与三权分置在权利结构、制度功能等方面的一致性,永佃制在地权分配、制度设置等方面对当代三权分置具有历史借鉴意义。从历史传承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宜修正和完善一物一权主义,使之适应社会现实的发展,将三权分置中的土地经营权设定为物权,并沿用实践中的固有词汇解决新旧法的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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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是政策话语,法律上需要根据既有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概念予以表达。"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经营权。在此目标基础之上可按如下方式分置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做改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允许抵押和继承;建立包含多种权利类型的土地经营权,包括:出租形成的债权式土地经营权、入股形成的股份式土地经营权、转包形成的物权性质土地经营权、信托形成的信托式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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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文化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对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也有重要作用。通过深入分析企业文化的内涵、重要意义,剖析我国企业文化存在的误区,可以提出改选和建设我国企业文化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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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原本是费孝通概括中国传统社会亲属关系和社会结构形态的理论工具,也是分析中国人“群己之别”、“圈层意识”的“私”道德的功能概念,更蕴含着人际关系紧张、秩序隐患和边界冲突等负面影响。利用“场”的扩散、交叉性和非边界、融合等特性,来补充“差序格局”,既是费孝通晚年对差序格局内在“推己及人”达成“和”的社会秩序的文化反思,也是对消除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隔阂,实现关系自觉的实践关怀。中国人际关系结构的“差序”和“场”二重性,行动者“差序”和“边际”的双重人格,构成中国人际关系交往的实践逻辑,也是费孝通用“场”补充“差序格局”的理论启示。推动费孝通借助“场”来补充和修正“差序格局”的文化意义和研究范畴,仍需进一步开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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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识是元小说基本特征之一,表明了作者从对外部世界和心理世界的"真实"再现转向对小说自身的虚构性和文本创作的揭示和反思.元小说的自我意识主要集中在框架分析、游戏意识、现实的人为建构性三个层面上.然而,元小说并非全然地追求语言虚构,还有一类"编史元小说",既有自我指涉,又有对现实、历史的向外指涉,从而兼具了自我意识和历史、现实意识.这类元小说是一种根植于历史、社会、现实等外部世界的自反模式,既强调自我意识又悖论地彰显了历史和现实的维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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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作为一种解读中国文化的方法论,融合了时间和空间维度。以“地图”的方法解读文化中国,首先要面对民族承续性和生命力的问题。黄河文明和长江文明之间的“太极推移”产生了跨地域的文化对撞和文明重建,促成了南北融合。中华民族形成了“中心凝聚力—边缘活力”的复合型动力机制,中心凝聚力和边缘活力是互动的结构。家族命题是中国文化的实质性命题,讲中国古代文学不讲家族问题,往往是讲不清楚的。国族问题是家族问题的拓展和深化,关系到先秦诸子进行思想原创的文化基因,只有深入国族考究,才能提供先秦诸子发生学的真确依据。描绘中国的文学地图必须在时间维度上增加空间维度,恢复地图的完整性和多样性。用地图的方式重绘文学中国,其意义绝非单纯的补漏,而是对传统文学形态的现代重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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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留良是明末清初的朱子学者,与同时期的名儒黄宗羲、张履祥都有密切的学术交往,被清廷誉为“本朝理学儒臣第一”的陆陇其则直接受吕留良思想的影响。然而由于“曾静案”的影响,吕留良的著作遭到全面禁毁,其人及其理学思想在历史长河中也逐渐湮没。对吕留良理学思想的挖掘和梳理,有助于今人对明末清初理学思想的发展概貌有更为全面的认识。在其著作《四书讲义》的《大学》中,吕留良对三纲领的内涵进行了重新解读和阐释,将“止至善”置于三纲领的核心地位,既吸收了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又糅合了王阳明的良知本体工夫合一思想,形成了他对“止至善”独特的义理阐释,对明末清初朱子学的复兴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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