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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3 毫秒
1.
建立和实施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根本目的是预防腐败犯罪,因为事后惩罚行为虽然处罚了掌握社会公共权力者的腐败现象,但是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已经成为铁的事实,也只能算是事后补偿,也可以说是禁于已然之后,而不是禁于将然之前。从源头上减少乃至杜绝腐败行为的出现,是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最高价值诉求。台湾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确立与完善,对端正政风、实现廉能政治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构建对于防治公务员腐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实施该制度并未将乡镇党政领导、特殊部门工作人员、军事机关工作人员等纳入申报主体范围,也未将大额债务、礼品馈赠、奢侈收藏品等纳入申报客体范围.这样的缺陷和不足阻碍着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该制度,必须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主客体范围,从而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反腐体系.  相似文献   

3.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腐败现象在我国还处于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的左半部,距离拐点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处于上升阶段。而具有"终端反腐"、"阳光法案"、"反腐利器"之美誉的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在我国在立法层面还没有确立下来,没有步入法制化的轨道。本文从八个方面探讨了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4.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对有效约束和规范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促进廉洁从政,树立政府和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具有积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构建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还面临诸多障碍,难以有效监督公务员的财产状况。分析提出加快立法进程、加大监管力度、扩大主体范围、完善配套措施、建设廉政文化、借鉴国际经验等多维路径,以尽快完善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使之成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利器。  相似文献   

5.
建立健全我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不仅体现在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税法与社会保障法上.建立我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可以更加清晰地明确财产权,加强公民私权意识尤其是财产权意识,树立与市场经济相符合、与和谐社会相吻合的法律理念.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不仅会成为每位公民、每个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遗产与赠与税等财产税的基础,也会成为个人和家庭享受社会福利和保障的依据.因此,建立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具有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我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是一项分层次、庞大的系统工程.近期应尽快制定并实施<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法>,时机成熟后再制定我国的<税收基本法>,规范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公民家庭财产申报的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允许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根据本辖区公民的具体情况,分别实施管理.全国范围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基本建立后,应及时制定与实施我国的<遗产与赠与税法>和<社会保障与福利法>,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等.这也许是我国建立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6.
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公务员制度,提出了完善考录制度,把好公务员的进口关;完善考核制度,客观评价公务员的工作业绩;实行薪金养廉制度,为公务员提供优厚的生活保障;建立财产申报制度,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廉洁自律;强化行政法律监督,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等五项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财产申报制度经历了由收入申报到财产申报、先中央后地方逐步发展的过程,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存在诸多问题.财产申报制度应当用稳定而权威的国家法律予以调整.这一制度的建立应立足我国国情,同时借鉴域外的成功经验,在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报受理机构、申报时间、违反申报的责任、申报材料的公示等方面予以规范.同时,需要通过利用"缓冲期"实现软着陆、营造舆论氛围进行正确引导、制定配套联动机制等措施来保障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8.
监管公职人员的财产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共识与有力措施,并且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基础上形成了社会公示与内部审核两种监管方式。当前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反腐威力的原因,在于公职人员财产审核与公示机制的缺失。综合考虑我国的政治文化、制度规范以及国家类型,建立组织审核与有限公开相结合的双重监管机制,不仅具有适切性,而且可以发挥出对公职人员财产监管的合力作用。  相似文献   

9.
在"四元互动"模型视角下显示,一个较为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应包含公务员群体对财产申报制度的广泛接受,完善、细化的法律法规体系,权威的申报受理和审查机构,向公众公开的财产信息,发展成熟的大众媒体,畅顺的公众监督渠道。唯有如此,才能解决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处于外部监督缺乏、内部监督不力以及由此导致的财产申报制度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财产申报与刑罚惩治是反腐斗争的两种法律手段:前者重“防”,后者重“治”;前者依赖后者提供保障,后者需要前者实行源头控制和提供法理基础。两者并行不悖、相得益彰。我国主要依赖刑法制度反腐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应尽快构建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申报制度,并应以财产申报制度为主体重构反腐制度体系。我国刑法反腐应退至“二线”的“后盾”地位,并应根据财产申报制度进行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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