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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随着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进,适时的立法跟进成为必要。将政策上升为法律,需遵循法律体系内在逻辑,不能直接照搬政策术语。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来看,其并不包含承包权,故对三权分置的法律解读不应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大陆法系所有权弹力性及“母子权利”结构出发,三权分置的法权结构应为农村集体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上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设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为其他农业经营主体设定土地经营权。为实现“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三权分置目标,同时从法律体系自身逻辑出发,土地经营权应当被定性为物权。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的"两权分离"农村土地制度,尽显其无法满足城镇化需求的土地流转僵化性。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构想,缺乏相应的经营权法律制度配套,阻碍了现实中土地的有效流转。"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权利法律制度构建,重心在于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逻辑结构与现实国情,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独立出来,构造物权化和债权化并置的二元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法律上明确,经过登记公示的为物权性土地经营权,未登记公示的为债权性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3.
"三权分置"是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是关键.落实"三权分置"的着力点在于放活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将有效地发挥土地的资源要素禀赋,实现其财产价值.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好农地确权登记、培育经营主体、探索融资渠道、完善社保体系、实行严厉问责等相关工作,可以推动"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相似文献   

4.
“三权分置”改革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两权分离”框架的延展,制度创新导致权利主体增多及其互动关系复杂化,既带来切实的增量利益,也蕴含制度创新风险。这需要在土地制度演变过程中准确认识农地权利体系重构,清晰界定“三权”各自权利性质及权能,肯定此轮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优势和活力,与此同时,更要警惕和识别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主体性缺失、多方逐利刺激下“合谋”、失业与社区解体的社会不稳定以及流转双方违约等风险,并进行有效防范,最终构建出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农地流转新秩序。  相似文献   

5.
农地制度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地制度几经变迁,不断在"不适应—调整—改革—适应—不适应"之间循环往复。在中国农业、农村、农户发生的巨大变化面前,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也日渐呈现不适应性,突出表现为:稳定农户承包权在实现农户权益公平保护方面的制度效应存在争议;稳定农户承包权对激发农地长期投资的制度效应已不断减弱;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在促进农地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尚需实质性突破;农地经营权流转对推动农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效不尽理想。因此,进一步深层次改革农地制度仍十分迫切。在新一轮农地制度改革中,改革的基础依然是坚持集体所有性质,坚持对农户农地权益的保护,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跳出过分强调农地带动农户增收的传统思路,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分化、农业经营主体多元的客观事实基础上重构农地制度功能,改革的核心目标应是矫正稀缺农地资源的误配格局,优化配置效率,提升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相似文献   

6.
农地流转是解决农地家庭承包制与集约化农业生产之间矛盾的必然手段,法律制度是确保农地流转的基本保障。然而,相关法律在调整农地流转时却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完善: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对土地投资入股的方式与风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性质、农地流转的登记与农地流转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二是完善《信托法》,增加土地信托的规定;三是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成员的出资方式、合作社的法人性质、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现行农地经营制度是以农户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本体的,承包责任制虽是农地流转不可动摇的体制基础,但其初始设计与农地流转政策目标和现实运行机制之间存在偏差,反而制约了农地流转。基于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实践分析,从两者冲突的对应性出发,需要在法律制度层面进行合理协调,既要完善家庭承包制,建立完全物权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机制,也要创造有利于农地流转的政策环境并采取相配套的法律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是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户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基础,以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为内容的综合性权利。土地承包权强调农户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的权利,包括了持续承包、继续承包、优先购买和补偿请求等权利内容。  相似文献   

9.
农地确权是中央从深化农村改革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确权不仅影响农户的生产行为,也影响其承包地处置。基于苏、鲁、皖3省15县(市、区)935个农户样本数据,利用Probit模型分析了农地确权对农户承包地退出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农地确权促进了经营权退出,但却抑制了承包权退出;经营权退出在农地确权对农户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中具有遮掩效应;农地确权后,农户一旦选择流出自己的土地,就不会轻易选择退出土地承包权。因此,在“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下,政府需要系统评估农地确权的制度绩效,将经营权退出和承包权退出联动考虑,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0.
国际视角下我国农地流转风险防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流转有助于现代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的推广,是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农民、规模经营者、基层政府作为农地流转的参与者,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展开博弈,导致农地流转中存在农民权益受到侵害、规模经营者风险高、政府公信力下降等风险。国外现代农业发展历程表明,保障农地出租方权益,利用财政金融降低规模经营者的风险,管制土地用途严格保护耕地是预防和化解农地流转风险的有效手段。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妥善安置失地农民;采取财税金融政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分散规模经营风险;健全农地流转监督机制,防止农地非农化等措施保障农地的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1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已成为当前完善和发展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安徽省部分市、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调研,就土地流转中涉及的政策法规体系、消除农村土地的直接社会保障功能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土地流转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和市场服务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等问题进行了较系统的探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引导农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根据诺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对现阶段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下交易过程产生的成本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制度安排方面提出以下改进建议:第一,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在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的法律制度。第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在供求机制上,一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另一方面以农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创建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股份合作办法,以激活供给侧。在竞争机制上,建立土地价格评估机制,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第三,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托管和土地股份合作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3.
农地发展权是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而变更农地现有用途,将其转为建设用地获得增值效益的权利。该权利的设置在满足了非农建设用地供给需求的同时,有助于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上的合法权益,完善土地权利体系。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对其没有明确规定,并且在土地管理模式上存在影响农地发展权设置的多重障碍,因而在法律上对该权利的进行定位,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主体地位,确保实现方式的畅通是应对障碍的良策。  相似文献   

14.
基于对湖南湘北地区218户农户的调查,构建3个Logistic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农户分化对农地经营权资本化意愿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户分化对农地经营权资本化意愿具有直接影响,农户水平分化和垂直分化程度越高,农户越愿意进行农地经营权资本化;农户垂直分化通过影响农户土地功能偏好进而对农地经营权资本化意愿产生间接影响,农户垂直分化程度越高,越偏好土地的财产功能,进而越愿意进行农地经营权资本化;土地功能偏好在农户水平分化和农地经营权资本化意愿之间的中介效应不显著;户主文化程度、家庭非农技能劳动力成员、土地集中度、村干部支持程度等因素对农户农地经营权资本化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相似文献   

15.
农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农地享有使用权,但不得抵押融资,这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农地的财产性,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通过修改与农地抵押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农地抵押登记、价值评估及农地抵押风险控制等制度,允许农民对农地享有抵押的权利,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发挥农地作为用益物权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农地股份合作制中的股权设置与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东部沿海地区兴起的农地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农地制度的一次创新,它较好地满足了转型期间我国农民对土地权利的诉求。众多的学者已对它的创新之处、制度绩效以及它产生的内在机理进行了理论上的研究描述。文章试图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农地股份合作制中的股权的设置、股权结构以及股权人资格的认证等问题进行讨论,并就规范股权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农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经历了从“政府主导型”到“市场主导型”农地信托的演变。目前的农地集合信托计划与此之前的农地信托流转模式相比,采取金融化与商业化方式改造农地信托,引入信托公司对农地进行信托管理,既强化了农地信托流转的市场化运作,改变了一直以来被诟病的政府主导型农地信托流转的弊端,有利于发挥信托公司强大的信托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又能更迅速地集合更多土地,实现农地规模化经营。未来农地信托流转将遵循市场为主导的农地集合信托方向;以农地事务管理型信托为主,农地资金信托为辅的信托方向以及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通常由几个阶段的任务组成,主要包括前期的流转交易和后期的生产经营。不同的流转设计导致流转路径分化为“三权分置”和 “四权分置”两种情况,并自发形成“流转分权、流转合权”两种机制。在对“分权流转、合权流转”进行刻画的基础上,从需求侧的研究证明:两种情况下的农地流转最优价格机制可以通过简单的线性合约和交易费用来执行;若每宗流转带来的规模效应足够大,那么需求方将选择流转价格高的“分权”机制,相反,若每宗流转带来规模效应极小,那么需求方将选择流转价格较低的“合权”机制。虽然流转信息在不同机制下存在不同溢价,但是两种机制在流转标的相同的条件下承租参与者人数并不决定流转价格差异,而是由两种机制下不同承租者的经营力与流转规模的匹配度及其差异决定的。当差异化的流转设计、流转标的、承租经营力与流转分权机制形成共振效应时,那么农地流转在需求侧上就表现为流转价格悖论。  相似文献   

19.
股权分置的市场设计回避市场和法制的冲突,为中国资本市场建立和市场经济实践都做出重要贡献;但股权分置引起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不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通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股权分置问题的复杂性告诫我们要让流通股股东参与方案制定,防止非流通股股东与机构联合欺骗公众投资者,建立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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