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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方式之法律性质研究述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包括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和抵押六种。目前学术界和实践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种主要方式之法律性质认识不一致,差异较大,不利于依法规范和正确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为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到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真正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种主要方式之法律性质界定尤为重要。本文研究结论是:转让、互换和抵押属物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和出租属债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属股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相似文献   

2.
"三权分置"是政策话语,法律上需要根据既有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概念予以表达。"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经营权。在此目标基础之上可按如下方式分置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做改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允许抵押和继承;建立包含多种权利类型的土地经营权,包括:出租形成的债权式土地经营权、入股形成的股份式土地经营权、转包形成的物权性质土地经营权、信托形成的信托式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探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并不生变化,接包方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具有物权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具有明显的债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不应将主体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不宜强调须经发包方的同意;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限制应逐步取消;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作为继承权的客体;建立《农业公司法》,彻底进行土地改革,以此为基础来推动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公司进行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在对农地承包经营权价值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农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流转方式所反映的价格表现形式及其价值基础,构建了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模型,并以广州市为例进行了初步的实证测算。经过模型估算,5年期广州市农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的价格分别为105 767.25元/hm2、699 841.50元/hm2、21 005.55元/hm2和104 311.05元/hm2,与区域典型调查基本吻合。研究表明,从承包经营权价值的角度来确定流转价格,在理论上实现了交易价格体现交换价值的经济学基本要求,在实证上估算结果合理适度。  相似文献   

5.
三权分置、农地流转及其风险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旨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农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除退出和互换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流转仅限于承包地的经营权,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随着流转的全面展开,法律滞后将导致诸如非农化、非粮化与确权不确地、合同违约、农地过度集中等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风险。由此应当对农地三权分置政策予以法律规范化的三权分设,健全经营权主体准入制度,建立流入方农业生产经营资质审查制度,配套农地经营权主体经营内容监管制度,构建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并对具体法律条文的修改作出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6.
“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行为农地权利入股公司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在农地权利入股公司问题上,标的与路径的选择应首先考察入股公司与入股合作社对投资标的的不同要求,并在区分可流转农地权利与不可流转农地权利、原生型农地权利与衍生型农地权利、物权性农地权利与债权性农地权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农地权利入股公司的标的和路径的探讨应主要针对可流转的原生型物权性质的农地权利展开,从土地经营权出资入股的要件、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合法性依据等方面可以认定土地经营权为适格的股权对价。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法律规则调适应在综合考察公司的宗旨和目的、公司资本制度的限制、土地经营权的评估作价程序要求以及公司投资退出机制的限制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是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户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基础,以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为内容的综合性权利。土地承包权强调农户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的权利,包括了持续承包、继续承包、优先购买和补偿请求等权利内容。  相似文献   

8.
城市化背景下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伴随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加之家庭农业小规模效益低下,导致我国农地利用率存在严重问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途径。这要求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确认土地能够通过转让、租赁、互换、入股、抵押、投资等方式流转。其中转让、出资和抵押无需经过发包方的同意。通过税收政策引导资金和企业流向农地流转市场,对农业经营者在所得税、流转税等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在此基础上培养扶植一个繁荣的农地流转市场。农地流转市场具体可分为自发零散市场、合作经营市场、龙头企业主导市场和金融机构参与市场。政府应当组织一个有形的集中市场以促进和规范农地的流转。  相似文献   

9.
“三权分置”是指农地权利分化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种权利,其核心在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现有土地制度规范过多置重于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而忽略了其财产性流转功能.基于实践需求和改革精神,“三权分置”进行权利分离是权利变迁的必然结果.分离出的土地经营权不宜作为一项财产权和债权,应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塑造不仅具有规范解释的合法性,也能破解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困境.土地经营权尚且只是一种政策性权利,立法须将其创设为新型物权,释放“抵押”权能.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构造有采取授权立法形式暂时制定行政法规和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两种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10.
基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不充分,这严重限制了农民利益的有效实现,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市场经济规律在农村的实现。现行立法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规定不足。应当取消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经发包方同意的限制,允许承包方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等方式以扩大流转。  相似文献   

11.
在现行法中,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依据。由于不同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位不同,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合同在主体、客体、内容及订立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承包合同应当被明确为土地承包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实现途径,土地承包权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承包合同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法律适用、规范内容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承包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应当由《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从而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是承包合同的主体,规定土地承包权的期限和内容,明确农户消亡是承包合同消灭的原因之一。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合同没有必要存在。家庭承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划拨方式,将土地经营权给予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四荒”土地经营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方式给予土地经营权人。  相似文献   

12.
自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地制度变革始终遵循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我完善的制度变迁路径。当前,日益深刻的农民分化现象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调适作用捉襟见肘。"三权分置"顺应农地权利分化趋势,超越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开辟了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的路径。然而,"三权分置"创设的农地第三种权利——土地经营权存在理论缺陷,且未充分体现农地利用市场多方主体的多元农地利益。继续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应以农地市场化利用的基本方式——出租为规范的事实基础,以多方多元正当利益为规范目的;将农地租赁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构造,以农地租赁权取代土地经营权作为第三种权利;维持农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在农地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依法登记后赋予农地租赁权享有某些特定的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13.
企业财务管理的视角,围绕农户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收益和风险,采用文献综合法、归纳演绎法和数学模型法,深入分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总体思路,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制定提供参考。研究认为,在当前条件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在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入股后的收益分配、企业破产时的财产清算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必须逐步完善外部条件、破解制度约束,通过建立农村有形土地市场、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和村民自治制度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在当前条件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果在不改变外部运行环境的条件下直接做出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解决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还会引起更多的利益纠纷和更大的社会矛盾;土地使用权租赁具有收益稳定、风险低的特点,而且租金收益可以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更有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比土地使用权入股更加符合农民的预期,因此就当前来说,土地使用权租赁优于土地使用权入股。  相似文献   

14.
土地整理中的土地权属调整——以山东省阳信县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权属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也是一种利益敏感的行为,又是土地整理必然涉及的一个环节,是土地整理工作的核心,同时是土地整理区别于其他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特征.以山东省阳信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例,从进行土地权属调整的意义、土地整理中涉及的土地产权及其界定、土地整理中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土地整理中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土地整理中土地权属管理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几个方面对土地整理中的土地权属调整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农村大学生非农化过程中的土地问题是由于户口、职业非农化引致的成员资格瑕疵与承包经营权物权支配性之间的矛盾冲突所引起,同时,农村大学生融入城市难度增大与农民身份利益凸显所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农村大学生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土地权益。农村大学生非农化过程中的承包经营权问题主要包括:集体非法收回,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分配混乱。根据农村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了四种应对策略:土地保留、土地流转、土地置换与土地退出,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矿业权制度与矿业用地制度的冲突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矿业权制度与矿业用地制度之间在设置上、取得程序上,权利行使上存在冲突。应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合并处置,用矿业权对抗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来协调矿业用地制度与矿业权制度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7.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理论界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两种主要的对立观点。从本质上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物权化变迁趋向的债权,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既存在债权关系又存在物权关系,自当事人协议时起产生债权关系,自发包人交付承包地或承包权登记时起产生物权关系。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常常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对其用债权而非物权方式进行保护,故应使承包经营权物权化。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土地发展权构建:优化城市土地管理的新途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简要介绍了土地发展权的变迁历程、内涵,从土地发展权为主的产权视角,分析我国城市土地管理现状,剖析了城市土地管理缺位的产权制度原因。当务之急,我国应该进行相关制度创新,构建和完善土地发展权,从规范政府和土地开发商的行为、保护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合法权益、优化土地开发管理流程和方式、增强市场调节作用等方面优化城市土地管理。  相似文献   

19.
为了研究陕西省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本文通过对190个农户进行一对一访谈调研获得的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劳动天数、土地规模、医疗保险四因素对农民入股意愿影响显著,认为解决的对策有:进一步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入,扩大农民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相似文献   

20.
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引导农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根据诺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对现阶段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下交易过程产生的成本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制度安排方面提出以下改进建议:第一,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在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的法律制度。第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在供求机制上,一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另一方面以农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创建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股份合作办法,以激活供给侧。在竞争机制上,建立土地价格评估机制,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第三,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托管和土地股份合作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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