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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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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矫正教育罪犯的新型矫正方式。从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践来看,现行刑罚制度还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改革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刑罚制度,是保证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矫正教育罪犯的新型矫正方式.从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践来看,现行刑罚制度还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改革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刑罚制度,是保证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的概念及其性质新论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社区矫正的概念和性质问题,是决定能否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正确定位和能否科学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型犯罪矫正模式的基本问题。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矫正教育罪犯的新型矫正方式。社区矫正的性质并不是刑罚执行活动,而是对罪犯的管束保护或观察保护,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的性质。  相似文献   

4.
自2003年7月起,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行在社区中改造罪犯,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其重新顺利回归社会。虽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实施单位单一(主要是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群众的认同度不高,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等等,使得社区矫正只能是对矫正对象进行惩罚,无法满足矫正对象的就业、心理和重新回归社会等基本需要,其质量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文尝试以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来分析社区矫正,以期对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思考框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以使矫正对象能够更好更快地重新融入社会。  相似文献   

5.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研究方法对北京市X区社区矫正女犯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特点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女犯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等。建议在女犯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增强社会性别意识和视角,建立专门的谈话室,加强对女性矫正对象的分类帮扶和培训,吸收社会资源参与女犯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妇联在女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喻国卿 《社区》2004,(16):4-6
新闻背景:社区矫正,英文Community correction,有的国家称为“社区矫治”,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有利于推动司法改革,是司法文明的体现;开展社区矫正,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  相似文献   

7.
美国社区的“社区矫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谢芳 《社区》2003,(15):10-11
社区教育与“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Community-BasedCorrections)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监督、管辖之下,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时间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  相似文献   

8.
市民社会是社区矫正制度的逻辑起点和赖以形成的社会基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社区矫正制度的本质特征,基于此,市民社会基础的有无就成为一个国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的分水岭.中国农村社会还处于由依附型社会向自治型社会的转型期,远不具有市民社会的风貌,这决定了中国农村社区矫正只能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村民自治为依托”的模式.这一模式意味着中国农村社区矫正应当坚持走群众路线,因此,要顺利推进中国农村社区矫正,不仅要坚持政府主导,在具体对策上还要注重农村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动员、培育.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力量参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为基础而展开的矫正罪犯的新的行刑模式和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罪犯矫正是社区矫正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力量作为罪犯矫正的“第三领域”具有其参与的优势。以民间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志愿者为中坚,社会力量循着行为规训、心理矫治、就业接纳和网络构建四大路径介入罪犯的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预防和促使罪犯重返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已经被许多国家广为采用.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既是行刑社会化的体现,也是社区矫正工作目标的要求.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是矫正对象社会化与再社会化实现的重要保证.如何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能够有效实现,笔者认为:整个社区矫正工作过程必须始终坚守社会化手法参与其中,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途径主要针对矫正对象适应能力提升与自我功能完善,以及其所处社会环境的修复和改善.  相似文献   

11.
针对资源型城市(以阜新地区为例)的特点,深入分析其与社区矫正实施的矛盾,在完善一般社区矫正措施的基础上。对现有环境除弊,同时指出了具有地区特色的感化式矫正、兴趣激发式矫正、责任感式矫正等社区矫正政策,对矫正对象通过关怀、感化、引导,使其增强社会责任感,重塑自信心和自强意识,走地区特色的社区矫正道路。  相似文献   

12.
目前在许多国家,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已经大大超过了监禁人数.社区矫正起源于美国.理论上,美国的社区矫正集中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中国实行社区矫正主要致力于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然而,中美两国社区矫正的主管部门、矫正对象、矫正的方式方法等在实践中却大相径庭.中国尝试行刑社会化改革并非象征性的,自2002年开始移植社区矫正制度试点工作,最近正准备在城乡全面推广.研究、借鉴美国的社区矫正经验,有助于完善中国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有利于创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3.
和谐社会的理念不仅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进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而且也使社区矫正在我国真正成为了一个"本土性"问题。作为一个新兴事物,社区矫正在我国存在的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等问题,直接影响着它的发展前景,而准确把握其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予以改进和完善,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4.
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应用性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文章探讨了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在社会工作和社区矫正实践中的适用价值,认为该理论作为社会系统论的分支,为社会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种积极的思考维度,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具有实用价值,对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极具指导意义。同时文章在比较该理论与其他社会工作理论的异同后,指出该理论存在机械性、理论体系等方面尚欠严谨等局限。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制度根基有三:一是社区及功能理论,二是新派理论,即刑事实证学派社会责任理论,三是刑事理性。社区矫正的事实基础在社区,社区的教化功能是矫正得以顺利实现的保障。现阶段中国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组织、协调,社区参与、矫治、帮扶的矫正模式,既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社区矫正自身演变的轨迹。新派理论主张通过矫正实现对犯罪的预防,在犯罪处理对策上注重将刑法刑事政策化,其与社区矫正之间是根与叶的关系,后者生发于前者。刑事理性把人当成人与使人成为人的观念影响着社区矫正的正确走向,是社区矫正的价值归属。  相似文献   

16.
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反映了现代法治社会尊重人权的司法文明理念,是非监禁化的刑罚执行方式。刑罚执行从消极的监禁矫正逐渐演进到积极的社区矫正,是社区矫正本身功能作用的必然结果。我国的社区矫正存在着适用范围过窄、地区标准差异较大、主体职能划分不合理、缺乏专业社区矫正队伍以及社区发育程度较低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对于逐步推进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7.
我国自推行社区矫正试点城市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果。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社区矫正工作的步伐似乎没有跟上现实状况的变化。在许多地方,社区矫正往往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流动人口被排除在外。显然,这种做法违背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因此,从维护法律公正的角度出发,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矫正的范围之内,是必要而又可行的。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以罪犯复归社会为矫正目标,以社区为矫正平台,以国家、社会为矫正主体,可见社区矫正是一项以刑罚执行属性为主兼具社会工作属性的新型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的这种独特属性决定了其独具特色的制度价值追求。社区矫正制度的价值蕴含着普遍价值和特殊价值两个层次的价值目标,其普遍价值目标包括公正性、人道性、效率性和民主性;其特殊价值在于有利于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社区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的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作为现代社会的热点问题,倍受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部门的关注。在我国,随着社区矫正试点的推广与运行,社区矫正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方式。社区矫正这一理念本身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在其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受到刑法谦抑思想、犯罪的人格矫正理论、犯罪标签理论、复归理论以及"大社会"观念的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存在着严重的法律冲突,监狱管理与社区矫正存在着相互脱离的现象。通过对中、美社区矫正执行主体进行比较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主体提出对策:制定社区矫正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将其与监狱法等进行整合,以确定刑事执行法;构建以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法律制度模式;设立专门的假释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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