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北极地区在世界事务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我国虽然是非北极国家,但是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和核心的国际海洋法充分提供了我国参与北极事务的相关权利依据,这主要包括航行权、科学研究权、海底使用权等。在这种背景下,深入研究我国在北极海域的国际法权利,有助于有效维护和拓展我国北极活动空间,增强我国在国际北极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北极权益。  相似文献   

2.
北极法律问题:适用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基础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极的法律问题现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对北极地区战略部署和关注的重要焦点之一。在此背景下,以海洋法视角关注北极地区法律问题成为可能,但首先亟须解决适用海洋法的基础性法律问题,即北极地区法律体系是否适用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合理性思考。本文在阐述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分析了北极法律体系对便利国际交通原则、公平利用海洋资源原则以及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原则三大海洋法基本原则的适用可行性,从而为从海洋法视角下解决北极的海洋法问题提供了基础性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3.
有关北极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法律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气候变暖将提高北极海域的初级生产力,影响北极海域鱼类资源的洄游与分布,促使北极海域渔业生产商业化。在北极海域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区域渔业协定及其组织的情况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北极海域各沿海国和对北极公海渔业资源有兴趣的非北极国家有义务进行合作,养护和管理北极鱼类资源。北极理事会及其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管理实践使北极渔业管理前景存在不确定性。理论上,我国与北极渔业之间仅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鉴于北大西洋海域区域渔业管理实践以及我国远洋渔业生产能力,北极海域中北太平洋的分区域以及北冰洋海域应该是我国关注的重点。为此,建议北极科学考察中增加北极生物资源调查与研究,既可以为我国日后发展北极渔业做好准备,也可以为我国参与北极事务提供新的理由,增大我国在北极事务管理过程中的声音和影响力。  相似文献   

4.
北极各国在北极进行海洋法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是对UNCLOS第76规定的科考回应。科考技术在北极的应用虽然遭遇巨大挑战,但北极科考成果为大陆架权利的确认积累了科学依据,为潜在权利的发现和提出提供了新的路径,同时也引发了科考客观性、科考资源浪费、非北极国家权益如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对此应充分发挥北极科考组织的作用;展开科考方面的国际合作;发挥非北极国家在北极组织中的作用以及加强非北极国家之间的合作;此外还需对海洋法公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论海洋法视角下的北极争端及其解决路径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在海洋法的视角之下,现阶段围绕北极的法律争端主要表现在领土争端、海域划分争端和航道性质争端。其中的焦点问题是北极国家对于北极海底的外大陆架的争夺,这一问题的走向还将影响广大非北极国家的海洋权益。从北极的地理位置、政治形势及法律地位来看,在北极仿照南极条约体系建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统一条约来解决相关争端是很难实现的。在国际海洋法框架下解决相关争端是比较可行的路径。  相似文献   

6.
国际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4,他引:1  
伴随着各国加强对北极地区的考察和开发,北极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现有北极国际环境法律体系主要由适用于北极的国际环境条约和专门性的环境条约所组成,其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法律冲突:一方面表现为条约冲突,另一方面表现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这些法律冲突体现了国际法不成体系的特性,而国际法不成体系性又提供了今后解决北极环境及其他法律冲突的新思路。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既有框架,发展新的特殊制度,是当前解决北极环境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冲突比较可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7.
北极地区的重要战略意义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环北极八国之一的俄罗斯对北部海航道实施了较为严格的法律管制。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相关规定却有与国际法相冲突之处,这些冲突影响到各国在北部海航道的通行,也对未来国际法解决北部海航道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8.
气候变暖导致北冰洋融化,北极通航成为可能。有关北极航道(西北航道及北方海航道)的法律属性尚存争议,加拿大、俄罗斯的"内水论"与美国、欧盟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论"形成鲜明对比。不放弃相应法律主张的前提下,通过与北极航道沿岸国的合作有效利用北极航道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北极航道利用中应充分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为维护海洋环境安全、船员安全及航行安全制定的条约及软法性指南。利用北极航道是我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他相关海事条约所享有的权利,亦是实现我国北极权益的科学路径。  相似文献   

9.
斯瓦尔巴群岛是北极地区的重要岛屿,1925年生效的《斯瓦尔巴群岛条约》在群岛上确立了“主权确定,共同开发”的原则,但是条约的适用范围并未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随着海洋法的发展,条约所建立的公平制度是否可以适用于群岛的上述区域,挪威与其他缔约国就此产生争议。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视角,遵循《斯瓦尔巴群岛条约》的宗旨,对该条约作出目的性解释是解决群岛海域法律适用问题较为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10.
北极的地理范围构成北极治理制度建设的空间边界基础。在近30年的时间里,北极治理的进程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其制度化建设仍存在明显的不足。究其原因,这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北极治理中的适用缺憾密切相关。因此,在总结北极治理演进脉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北极治理的制度化建设进程可谓是正逢其时。这一进程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拓展中国的北极权益,深化与北极事务其他参与方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中国参与北极治理制度构建的具体路径,需要从宏观层次上的顶层设计、中观层次的制度匹配到微观层次上的策略选择等方面多管齐下,最终为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地位提升,以及北极治理制度化建设方向的良性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能力基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