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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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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益诉讼的概念争议导致学理与实践都产生矛盾,其“所指”与“能指”往往混淆。为此,必须正确认识到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原告应该扩张为诉的利益者;客观公益因素的存在;跳出部门法及跳出诉讼法看待诉讼;公益诉讼侧重于启动者的公益性目的性。根据知识经济原则、基层化原则以及诉讼目的,公益诉讼的启动先后顺序与启动者的重要性次序并不一致。  相似文献   

2.
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界定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为了保护公共权利,同时维护公法的严肃性,避免由于“捣蛋者诉讼”或“恶意诉讼”而造成国家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当从三个方面来界定:划定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遵循的原则;公益诉讼案件应具备的条件;公益诉讼案件的种类。  相似文献   

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同时就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进行救济。若以“两诉”作为两种独立的诉讼类型,设置其衔接规则,不仅难以实现二者的合力,且将抑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两诉”的高度一致性为二者统合于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正当性依据。有利于纠纷解决及公众参与原则应作为融通多元原告主体启动诉讼程序的规则指引,而类似必要共同诉讼理论则可作为“两诉”共同诉讼规则设置的理论指向。对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关涉的既有规则进行修正,可为其单行法的制定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受制于“只有直接利害关系者才有资格提起诉讼”的传统诉讼理论,当大量社会经济公益遭受侵害时,公民、社会团体却难以成为诉讼主体,造成我国经济法可诉性的缺失。通过对经济公益制度的法律性质的界定,在探讨其理论基础的前提下,从经济公益诉讼启动主体、经济公益诉讼适案范围、经济公益诉讼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建立起真正适应我国法制建设需要的经济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公益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诉讼模式,其基本含义是指有关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是一种判决效力及于所有受害公众的诉讼模式,包含的法律关系极其复杂,传统诉权理论中的“无利益则无诉权”原则在公益诉讼中并不成立。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公益诉讼制度具备坚实的宪法基础;第二,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权利保障功能;第三,公益诉讼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第四,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提高解决公益纠纷的效率;第五,公益诉讼制度可以回应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6.
为理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避免各地法院对两者关系的处理出现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中明确了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的原则,但该原则的正当性与必要性仍有待探讨.从原因行为、适用范围、诉讼目的等方面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牵连性;从诉讼标的角度分析,两者具有共同性.为从根本上解决制度适用混乱的问题,在《民法典》明确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的背景下,应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整体结构整合,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优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合并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监督和补充"的模式,并通过程序规则的细化对不同救济方式进行协调.  相似文献   

7.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走出困局迎来了良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环境污染破坏事故频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环境纠纷急剧上升,而环境公益诉讼却一直被“原告资格”卡住瓶颈,环境公共利益长期陷入无人、无力、无法申请司法救济的困局.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为环境公益诉讼打开了一扇门,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到底该由谁来启动?何时启动?如何启动?所以该法实施两年多来,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困局仍未得到明显改善.在未来《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应赋予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和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多元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环境公益诉讼启动模式.  相似文献   

8.
从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呈现出“公权主导”和“民主行辅”的制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本质与核心价值,由此造成主体困境、法理困境、制度困境等诸多问题。通过域外经验考察, 中国应当秉持行政执法优先的理念,建立激励机制,发展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环境公益诉讼。具体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发挥司法监督功能;以民事公益诉讼为辅,运用惩罚性赔偿发挥震慑功能,回归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本质。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基于我国国情的一项诉讼制度设计,基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以及司法机关试点工作实践,其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但其受案范围的界定、起诉条件等仍不完善,在诉讼实践中行政公益诉讼启动条件模糊、诉讼程序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较为突出。我国应该明确检察机关作为原告的角色定位,适当扩大受案范围,逐步完善“诉前检察建议+正式提起诉讼”的“双轨”运行制度,探索建立多渠道的案件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机制,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0.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已然成为当下环境法治领域的研究热点。基于文献计量分析方法,以中国知网中的北大核心和CSSCI数据库收录的环境公益诉讼学术论文为分析样本,运用CiteSpace可视化工具绘制知识图谱,系统考察环境公益诉讼研究的文献特征、热点主题及演进脉络。结果显示:文献特征上,发文量受到立法实践的牵引作用明显,研究力量间的“学术共同体”尚未形成,学科领域的“小众性”特质显著。热点主题上,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关系模式、原告资格、程序规则、域外引介等方面。演进脉络上,环境公益诉讼研究热点与前沿变迁经历“学理探索—制度构建—实践推进”三个阶段,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等议题有望延续成为前沿问题。未来环境公益诉讼研究需要构建“学术共同体”协同合作长效机制,拓展研究视野;应用多元化研究方法,注重不同方法的功能集成;立足前沿问题,开展持续性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但关于原告资格争议不断。原告资格与民事诉讼中诉的利益、诉权理论、处分原则和两造平等存在冲突。学界提出担当人说、补位说、程序当事人说、代表人说和代理人说等理论,试图调和冲突。然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本质上是法律拟制的程序中利益主体,法律拟制遵循拟制法定、有效环保和便利诉讼的原则,利益主体只存在于诉讼程序中。此观点具有理论和实务上的合理性。基于此观点,只有检察院和部分环保组织适于作为原告,同时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该研究有助于破除现有原告资格的桎梏,确立适当的原告资格,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发展。  相似文献   

12.
基于环境权理论的发展和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保护的现实,我国应该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借鉴不同国家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应该在实体法上进一步明确环境诉讼权利,并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拓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在环境基本法中具体确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同时应将环境抽象行政行为纳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并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作出合理安排。  相似文献   

13.
传统诉讼理论要求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国外的诉讼理论与实践已对此作出修正并不断拓展原告的范围。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是和谐社会构建的要义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则是此要义实现之一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从诉讼制度上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原告资格。放宽原告资格是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点。  相似文献   

14.
公益诉讼主体是构建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环节之一,依据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由于主体条件的限制常被法院拒之门外,即便博得公众喝彩也多以失败告终。2012年《民事诉讼法》顺应了实践的发展需求,增设了公益诉讼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为明确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提供了政策契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理论探讨,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是否适用调解与和解权利等问题有助于更科学地构建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明确原告的主体资格。如果把原告限定在传统诉讼法认可的利害关系人这一狭窄范围,将不利于公共环境利益的保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赋予检察机关、环保团体、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公民个人原告资格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原告多元化的情形下,有必要对起诉顺序、鼓励公民提起诉讼等问题给予回应,以期让公益诉讼这一制度在环境保护中发挥最大效用。  相似文献   

16.
由于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缺失对环境公益案件的救济制度,即使是环境公益屡屡受损,而司法却无法成为最权威、最有效的维护手段.倘要使环境公益得以最终维护,还必须在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是: 环境权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诉之利益的扩张使得任何公民均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赋予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代表人的主体资格,更有利于保护环境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7.
环境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制度在环境法领域的典型适用,对于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全举足轻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重缺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环境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及我国现实状况,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要注重四个方面:扩展适格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改进诉讼费用承担方式、建立原告奖励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当前民事诉讼立法对适格原告的要求过于严格,无法契合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特殊需求,导致此类纠纷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借鉴域外经验,结合自身国情,构建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至关重要。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因其利益指向的不同有着反垄断私人诉讼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分化。在起诉者利益指向分化下,二者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困境和需求,由此在原告资格的确立上也应有所差异,即反垄断私人诉讼适格原告二元化。  相似文献   

19.
虽然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并没有相关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研究已经成为当今学界讨论的热点,其中,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性是争议焦点问题之一.不少学者基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以及我国的制度架构,认为检察机关不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佳主体.但是,从检察权的权力内涵、权力性质和功能预期上考察,它保护社会公益的属性为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形成了正当性基础.并且,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已经在陆续试点的环保法庭司法创新实践中得到肯定.  相似文献   

20.
公益诉讼费用是公益诉讼必然面临的问题,其合理与否极大地关系着人们享受法律保障的程度。但公益诉讼往往诉讼成本高,导致公益诉讼难以取得理想的预期效果,而现行的诉讼费用分担方式并不能完全适应公益诉讼的发展需要。因此,应从被告方分担、受益者分担、国家分担三方面入手,通过设立公益诉讼奖励基金以及费用移转支付的方式,建立起一个与公益诉讼理念相契合的公益诉讼费用分担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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