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应是同质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为劳动关系的特殊形态。现阶段司法实践对两者的调整分别适用民法和《劳动法》的做法,只能是在雇佣关系目前尚未由专项法律予以明确规范情况下的暂时性应急措施,今后应建立由《劳动法》对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统一调整模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对雇佣合同的调整存在立法空白。理论上雇佣合同有民法调整模式和劳动法调整模式两种学说。雇佣合同是劳动关系的特殊存在形态,由劳动合同法调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应当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3.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建立在对传统的雇佣关系加于公法干预上,这种劳动关系具有鲜明的从属性,从属性构成了劳动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属性.然作为据以确立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与某种从属性的社会关系的可受保障性之间存有一个“空档”地带,故笔者认为应采取“从属性+可受保障性”的劳动关系界定标准,并提出实务中具体可以参酌判断从属性的要素内容,以适时地使劳动法的规范调整与社会现实的劳动法诉求相契合.  相似文献   

4.
随着分享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用工中劳动关系认定等法律问题。通过对中美两国劳动关系范围、认定标准、判定理论、劳动争议裁决过程以及劳动法主导原则的比较,发现美国雇佣法律制度的可借鉴之处。但同时发现,两国法律共同面临着制度供给的不足。针对发展经济鼓励创新与保护劳工两个理念的冲突,提出了应确立公共利益原则,实现公平与效益的均衡;针对我国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应考虑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特征以及实现认定标准的指标化。  相似文献   

5.
在校大学生“劳动者”身份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者"是一个法律身份,是指基于劳动契约,为获取劳动报酬,在雇主指示下提供具有人格从属性劳动的自然人。在"劳动者"的界定标准上,我国应采用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之复合标准。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判断上,应采取"默示契约说"。从在校大学生的主客观条件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看,我国在校大学生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应属于劳动法保护对象。但对于具体从事勤工助学、打工、实习等实践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以及他们与雇主之间究竟处于何种法律关系,则须依不同情况作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6.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三者关系密切。将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一并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对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意义重大。集体合同制度是全世界劳动法中普遍认同的制度,在我国,集体合同尤其是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首选。《劳动合同法(草案)》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7.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三者关系密切。将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一并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对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意义重大。集体合同制度是全世界劳动法中普遍认同的制度,在我国,集体合同尤其是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首选。《劳动合同法(草案)》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但还有很多地方需兽字善.  相似文献   

8.
将事实劳动关系定位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下位概念,打破了长期以来学界所认同的二者并列组成劳动关系的研究结果,使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共同组成劳动法律关系,成为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这样也解决了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被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对待的法理依据的欠缺。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有大约2000万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然而家政服务工作的劳动属性却一直无明确定性,家政工人不被认定为法律上的劳动者,加之传统社会观念限制,使其备受社会歧视。"家政工"的称呼有利于把家政人员与劳动法的其他工人同等看待,避免歧视,并纳入劳动法调整,保护家政工权益。只有真实地把家政工劳动权利落实到法律文本上,并在社会上强制推行,才可以真真切切地保护到家政工的劳动权利,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认其法律上的劳动者地位。  相似文献   

10.
关于劳动关系的法社会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合作竞争的经济团体,劳动关系的发展经历了从身份到契约和从契约到身份、契约的综合的过程。劳动关系之中应该包括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关系。劳动法应该是调整上述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而不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相似文献   

11.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是在国际、国内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对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企业同时受到外部社会遵从和内部雇用成本、雇用灵活性和雇用方式的多重压力。主动调整是《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的最优策略。提高投资回报率的竞争策略、人力资源的一体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构建相关利益者的价值评价与分享机制及制度化管理等是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动力模式。  相似文献   

12.
劳动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为理由,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往往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而被驳回起诉.法院擅自要求劳动者承担该证明责任的规定,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理,也导致了法律的不公开化.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解除合同的权利构成要件与《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与比较,认为法院要求由劳动者来承担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责任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法律应当平等地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甚至应当倾斜于劳动者.  相似文献   

13.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施行过程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还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文章从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制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和劳务派遣的规范三个重要方面,探讨企业如何与劳动者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4.
劳动合同立法事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利益,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影响甚大。《劳动合同法》(草案)针对当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不良现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充分体现了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立法宗旨。但在立法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影响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对等因素,权衡利弊及利益得失,把握好对双方利益的倾斜力度和宽严尺度,正确处理私法自治性与公法干预性的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合理平衡劳资关系,体现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15.
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调整对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主体间,劳动法选择了倾斜保护劳动者的视角并展开制度设计。从劳动关系产生的历史我们看到了劳动法诞生的历史使命,而对现代劳动关系的解析也使弱者理念成为劳动法必然的选择。在两种理念的互动、博弈中,劳动法既要贯彻倾斜保护弱者的理念,又要对劳动者弱者理念进行必要的反思,把握倾斜保护的尺度,达致劳动关系平衡协调的调整目的。  相似文献   

16.
本研究在深入研究我国大学生就业状况的基础上,阐述了《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将《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分为三类:政策制度、组织制度、激励制度;并结合SWOT分析工具建立理论模型,采用劳动关系质量、就业率、就业满意度、就业前景等来衡量《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就业绩效的影响,本论文的研究有利于大学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优势,尽快实现就业和能力的提升。  相似文献   

17.
相邻环境关系是建立在相邻关系的基础上,又是对传统相邻关系的发展,文章从相邻环境关系的特点出发,比较《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相邻环境关系,探析在相邻环境关系上我国《物权法》对《民法通则》的继承和发展。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方向,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它仍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体现在单保护原则的不合理,规范用人单位裁员及劳动派遣行为的条文和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权利救济的条文不完备等。笔者从以上方面入手,对完善《劳动合同法》提出相应的建议,使它能更好地保障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19.
时至今日,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的角色已从传统作为平等、自由和抽象的法律人格成功完成到具体的、事实不平等且自然应受倾斜保护的这一角色的转型。然而,这一看似为劳动者争取权益、谋求话语权的积极行为事实上,是建立在一种基于对人、商品和市场的理性认识前提下完成的,这种先天缺陷也必然给今天众多学者在对劳动合同法问题的范式研究上挖掘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基于该疑惑和思考,文章对如何看待及怎样正确处理劳动合同法所贯穿的理性主义、客观认知和社会实践中劳动合同主体非理性主义的应然存在这一问题进行尝试研究。  相似文献   

20.
论劳动派遣中职员侵权责任归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派遣在我国颁行的《劳动合同法》中有专章规定,但我国目前法律体系中尚未对劳动派遣关系中职员职务侵权责任的归属有明确的规定,在理论上由于涉及到三方权利义务关系使责任归属更加复杂化。劳动派遣关系中的职员侵权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用工单位在指示上承担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