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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论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屋征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利益的界定.在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的思路是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对公共利益的内涵予以明确.但公共利益的本质决定了公共利益的内涵具有不确定性.实践也表明这一思路对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泛化或虚化问题的解决成效并不大.有鉴于此,我们不妨从方法论的角度,从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标准的确定和程序的控制角度,对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问题进行重新思考.法律上应当确定公众受益性标准、用途效果标准和可持续发展标准三个标准对公共利益予以界定,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和司法审查程序对公共利益的适用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2.
经济法律规范中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表达方式各有不同,内涵模糊不清,公共利益的归属主体与代表主体混为一谈。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法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经济法不可能对公共利益给出一个定式的界定。经济法的功能在于维护权利和控制权力滥用。因此,不论社会如何变迁,经济法只要秉承经济宪政的理念,明确经济法维权与控权的目的,将公民的基本权利看作公共利益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并维护和促进其发展与实现,这本身就是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征收的实质条件是公共利益,只有明确界定公共利益,才能达到征收之公益目的,实现公益与私益之平衡。范围之不确定性是公共利益的本质特征,不确定性特征为法律从概念本身准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带来极大困难。公共利益必须有其载体,公共产品是公共利益的载体,二者的范围具有一致性。以公共产品作为公共利益之界定标准具有科学性与可行性。为有效保护私人利益,实现私益与公益之平衡,我国法律应明确规定以公共产品作为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  相似文献   

4.
公共利益是国家权力的来源,现代政治生活的基石,也是启动国家征收征用的前提和基础.为了防止征收征用的滥用,保护权利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界定公共利益尤有必要.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应坚持公益性原则、法定性原则、非营利性原则、效益性原则;公共利益的界定方法,应采用立法界定、行政认定、司法裁定的路径.  相似文献   

5.
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的核心问题,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是其中分歧较大的问题之一。该文首先界定了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的标准,然后对争议较大的有关市场主体、市场运行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法律调整问题进行探讨,并对相应的经济法调整范围作出界定。  相似文献   

6.
论"公共利益"与"公共使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征收条款中关于"公共利益"的判断是长期困扰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难题,对这一概念模糊的界定导致了许多行政征收行为的偏差.在我国现行众多包含"公共利益"的法律文本中,其立法意图上存在着明显对公权力的授权和对私权利的限制倾向,这种状态甚至达到了近乎被滥用的趋势.美英法律实践中对"公共利益"和"公共使用"差别含义作出的厘定,以及它们采用的"逐例"(case by case)原则下的"公共利益"评判标准,对我们准确把握"公共利益"有着十分有益的启发.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视野下土地征收之公共利益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是<物权法>土地征收制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但物权法第42条仅仅规定公共利益为征收的依据,并没有界定其标准,使得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判断标准十分模糊.对土地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要件需要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进行界定;从土地征收公益性质的界定、审查、监督和救济等环节进行规制,以体现土地征收制度的正当性和公平性.  相似文献   

8.
行政征收条款中关于“公共利益”的判断是长期困扰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难题,对这一概念模糊的界定导致了许多行政征收行为的偏差。在我国现行众多包含“公共利益”的法律文本中,其立法意图上存在着明显对公权力的授权和对私权利的限制倾向,这种状态甚至达到了近乎被滥用的趋势。美英法律实践中对“公共利益”和“公共使用”差别含义作出的厘定,以及它们采用的“逐例”(casebycase)原则下的“公共利益”评判标准,对我们准确把握“公共利益”有着十分有益的启发。  相似文献   

9.
公共利益是一种必要的善。公共利益在立法上频繁出现却含糊不清,其概念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城市房屋拆迁实践中的滥用,使得有必要在法律上通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通力合作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界定公共利益涉及宪政体制下的分权问题,立法机关负责对其进行原则性规制,行政机关负责执法过程中具体把握,司法机关负责纠纷出现后的裁决,征询意见、听证、公开和补偿救济等程序的设计均有助于公共利益界定中正义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作为近年来法学界的研究热点,公益诉讼的研究领域横跨诉讼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环境法等诸多学科。基于学术研究的需要,学者们习惯于从个人的特定视角来界定公益诉讼,并以此为基础展开研究。尽管各起炉灶、互不干涉的研究方式使得对公益诉讼的研究百花齐放,但也因此导致了对公益诉讼界定的混乱。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了公益诉讼条款后,考虑到司法者在个案裁判时对该条款的适用,对公益诉讼进行准确界定已成为现实且急迫的需要。基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应当结合立法和司法、正向和反向等多种方法解释公共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准确界定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1.
论经济法的法益目标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不同的法律部门有不同的法益目标 ,经济法的法益目标应是经济法首先追逐和实现的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法益目标 ,以经济基本权为权利外形 ,以实现经济上的“公平”为核心。经济法的法益目标的社会根源 ,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它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经济法的法益目标依靠社会整体调节机制的作用而实现  相似文献   

12.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本位是指法的基本理念、基本目的。经济法的法律本位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公平为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维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  相似文献   

13.
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是社会整体利益本位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立法宗旨和终极目标。它所追求的整体利益是经济社会化、现代化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既不同于个人利益,又不同于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新型利益,是一种发展中的动态的"社会利益"和"增量利益"。经济法通过立法宗旨、社会整体调节机制、制度架构和个体协调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它是一种追求实质公平、结果公平的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是科学发展观对经济法理念的客观要求和科学反映。  相似文献   

14.
论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与相关民事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土地征收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公民私有财产权如何得到保护以及政府应该在什么范围内行使公共管理权力的问题。因此,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立法必须明确公共利益的内涵及其价值判断标准,限制政府公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  相似文献   

15.
劳动公益诉讼作为公益诉讼的一种,具有公益诉讼的一般特性和特征.为了遵循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理念和以权制权的制衡原理和法治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建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授予工会组织和检察机关行使劳动公益诉讼起诉权;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护最低标准的领域中引入劳动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6.
当前,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的整个妇女群体的个体权利保护能力的不足以及相关制度和立法、执法中的障碍,是影响妇女权益保护的主要问题。但对上述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援助体系又未能涵盖,因此,在妇女权益保护制度方面引入公益诉讼已成为必要。但由于法律规定的相对滞后,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尚是空缺,已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反思与重构:生态利益损害的侵权法救济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构成了环境权的两个层面.生态利益损害是独立的环境损害.侵权法作为典型的私法救济机制,其补偿功能和预防功能可有效填补公力救济机制的瑕疵.在生态利益损害救济中,中国侵权法救济机制存在法律价值理念滞后、请求救济主体单一、事前救济不足、损害赔偿范围含糊等缺陷.文章建议抉择"可持续发展观"为内在价值理念、扩展请求侵权救济的主体、重视侵权法的预防机制、明确损害赔偿的范围,以充分发挥侵权法对生态利益损害的救济.  相似文献   

18.
法的法益疆界与外延疆界在逻辑上基本吻合,并且往往是广义上法体系中特定法的法益疆界决定着其外延疆界。在国家层面,国家法和民间法构成广义上法体系的基本法形态。国家法的法益疆界旨在保护国家范围内的政治秩序法益,决定了其外延疆界为构成国家法之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特定法的诸种渊源形式。以国家法的疆界为参照,民间法的法益疆界旨在保护国家范围内不同区域或领域,亦即各种场域法域范围内的场域公共秩序法益,决定了其外延疆界为民族法、乡村法、行会法,以及各种习惯法(包括禁忌、习惯、惯习、礼俗等)。民间法疆界之具体内涵的确定有其特定法哲学依据,场域公共秩序逻辑决定民间法的法益疆界和外延疆界,是廓清民间法疆界的基本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19.
对于海上保险合同是否存在可保利益,其检验标准一直存在法律利益原则和经济利益原则的争议。从保险产生的根源及其本身的目的和意义来看,适用经济利益原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基于法律利益原则存在的诸多缺陷,导致实际上享有经济利益的被保险人无法获得保险赔偿,当前有必要转向适用更为宽泛的经济利益原则。针对经济利益原则可能存在的操作性问题,可以结合理论上关于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特殊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以及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考量,并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实践经验,对该原则做进一步的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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