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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2 毫秒
1.
权利在从理想到现实的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三种形态: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以主体资格为逻辑起点的应有权利构成了法定权利的价值原则和基础。法定权利是权利的制度化,是权利存在的主要表现形态,它自始至终都处于应有权利与现实权利的中间位置。现实权利是权利转化的最终结果,是权利价值的最高表现形式,它构成了权利主体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权利的归宿。实现司法赔偿请求权关键在于法律程序的设计和权利主体意识的觉醒。  相似文献   

2.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正视权利冲突这一客观存在的现象。对权利冲突问题的把握。宜将其限定在法定权利冲突中探讨。权利的相互性、多元性,权利界限的模糊性及其法的不确定性等是权利冲突形成的原因。解决权利冲突问题宜从立法层面的预防、司法层面的救济以及权利主体的协商等方面寻求对策。  相似文献   

3.
郝一丁 《南都学坛》2006,26(6):91-93
私权范围内每个人特定的权利都有着可确定的特定的界限,在界限范围内每个人都有绝对的权利自由,只要每个人在自己的权利界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则不会发生所谓的权利冲突。如今社会上不断涌现的“权利冲突问题”实际上并不能定义为权利冲突现象,而是由于法定权利的边界模糊性及滞后性所造成的两个权利人基于同一事物行使权利时发生的利益冲突现象。由于人们立法经验和语言本身的问题,法定权利是难免会出现边界模糊化的,这是立法的问题,是法治的不完善和公民追求自己的权利的矛盾造成的。权利本身是神圣的、其边界是可以确定也应给予确定的,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立法、司法解释以及现实论证而得一个适时、明确的权利边界,所谓的权利冲突是完全可以化解的。我们不能因为法定权利边界的暂时模糊而认为权利边界是不可划定的,从而得出权利冲突的必然。划定阶段性权利界限是最有效、最简捷,也最易为群众所接受的一条解决日益涌现的法定权利边界模糊化问题的途径,也是人们充分行使自身权利的必要保证,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需。  相似文献   

4.
习惯是法的渊源之一。某些习惯权利作为一种自发权利先于法定权利存在,后经国家立法程序确认与吸收而成为法定权利。习惯权利不只可以纳入民事立法,也可以成为宪法权利的前身。即使没有被纳入宪法和法律,一般也应受到法律保护或不予干预。这也是衡量宪法的民主性的一个标尺,是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广度的体现。  相似文献   

5.
虚拟财产的保护可以从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实有权利三个层面上进行研究:在应有权利层面上,虚拟财产具有稀缺性、价值性、客观性以及非人格性,理应成为财产权保护的客体;在法定权利层面上,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虚拟财产权应该而且能够由应有权利上升为法定权利;在实有权利层面上,通过虚拟财产权制度的设计,为虚拟财产权由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转化提供制度保障.唯有如此,虚拟财产权才能够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6.
透析版权的扩张历程,可以发现:利益斗争是版权产生、扩张的原动力,版权理论不过是利益正当化的工具;版权基本理论隐含着深刻的内在矛盾;版权是法定权利,而不是自然权利;版权的扩张主要由立法推动,司法则保持相对克制;版权的扩张主要利用类比、拟制等技巧来实现;版权扩张使版权体系越来越杂乱,版权理论越来越贫弱;版权的扩张越来越依赖于技术措施;版权在扩张过程中正从创作中心转向投资中心;版权在扩张过程中逐渐偏离了其原有目的.通过反省自身的扩张历程,未来的版权应该:回归自身原有目的--促进知识、增进公益;抵制自然权利的诱惑,坚守法定权利性质;合理利用技术措施,避免圈禁公共领域.  相似文献   

7.
《担保法》关于权利质押标的的规定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可以质押的权利凭证是否以七十五条为限 ,代保管凭证等在实践中可否用于质押 ,并是否生效 ;二是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的范围 ,是否所有的权利均可质押 ,本文从大陆法系立法例和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物权法定原则对权利质押的标的进行分析 ,认为权利质押的标的应为证券化的权利或法定权利 ,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我国环境权利可诉实现的现状表现为:环境权利纠纷解决诉讼渠道不畅、私权救济方式对环境权利损害救济不足。究其原因,既有因政治问题不可诉形成的政治难点,也有因环境权利立法缺失、宪法司法化不能、具体环境权利实现障碍所形成的法律难点。随着可诉性理论的成熟,将国家行为混同于政治问题的困境将逐渐化解,政治问题的司法化范围将随之扩大。破解环境权利可诉实现的法律难点需要立法理念的提升。在制度设计上,宪法诉讼是我国环境权利可诉实现的根本路径,应通过行政法路径积极推动环境权利的宪法诉讼,同时通过私法有限度的实现环境权利的可诉,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国际法保护少数民族立法的特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社会普遍重视对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立法,确认少数民族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平等权,包括基本人权、政治权利、经济和社会文化权利;针对少数民族权利实现中的问题,规定对少数民族权利应当通过立法方式予以特殊保护,以实现事实上的法律平等权;确认保障少数民族实现其各项权利的具体措施;确认少数民族享有民族自决权,用以指导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  相似文献   

10.
罪犯权利的根据有二一是基于人权而确认的罪犯权利;二是基于刑罚的目的而赋予的罪犯权利.刑罚权与罪犯权利在性质上相互对立,在限度上此消彼长,在内容上相互制约,两者又都根植于社会生活的需要,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罪犯权利存在着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三种状态,罪犯权利的发展就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实现从应然向实然逐渐转化的过程.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定主义原则被普遍认为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那些历史必然性已经不复存在;同时该原则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有悖于意思自治这一私法基本理念,在实务中也愈来愈暴露出其滞后性及僵硬性,已经满足不了人们创设新型物权的需要。我国物权立法中应在建立科学适当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前提下,放弃物权法定主义原则。  相似文献   

12.
水权的涵义和性质是近年来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学者对水权的内涵和性质都没有统一的看法,文章通过对水权内涵的界定,认为水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水资源法律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水权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晚近 ,不少法学家都倾向于认为法应当是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的融合体 ,并相当重视在既有严整的规范体系内纳入法的价值要求。但是 ,如何在纳入的同时实现法的两套体系之间的自恰、圆融的“通约”却成了一项技术难题。通过提出验证“通约”的三项技术标准并进而对传统通约技术即自上而下形态的宏观统摄技术进行批判分析 ,继而探寻微观层面上的概念———“权利”所具有的自下而上的通约功能 ,并同样予以校验。从而得到结论 :在赋予“权利”这一概念充分的定义弹性的前提下 ,在宏观价值统率、微观权利配置这两个向度上共同努力 ,即可实现法之两套体系的完美通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5条明确否定了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但现有的财产损害赔偿不能补偿法人的精神损伤。现行法确认了法人犯罪和法人侵权责任,因而也应当承认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非财产损害赔偿的发展趋势倾向于赋予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可以分为侵害法人一般人格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以及侵害法人商号权、商誉权、信用权和商业秘密权等具体人格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5.
无权处分制度因其内涵界定模糊以及所引起的法律关系复杂被称为“法律上的精灵”。文章以无权处分在不同模式下的内涵作为切入点,分析无权处分制度的效力及其调整范围,提出在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从保护第三人角度出发,根据交易相对人的主观状态,承认债权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16.
文章从比较法上探讨了自然人的人格利益与人格权,认为自然人的人格利益是自然人与生俱来的一种精神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所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之一;人格权就是以这些精神利益为基础而依法产生的权利,它体现了法律强制力对自然人人格利益的保护。鉴于自然人人格利益具有显著的抽象性和任意性,因此,建议在司法实践中,立法上不可能将所有的人格利益都纳入法律救济的范围,而是要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并具有法律保护价值的人格利益,将其上升为法律上之权利,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运动员的受教育权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受教育权是运动员职业生涯中最为重要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运动员受教育权遭受不法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文章从法律的视角论述了运动员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第一,理念认识不足;第二,立法层面非义务教育的主体范围狭窄、法律保障的内容体系不健全、责任机制不完善;第三,司法层面法律的可操作性差、缺乏法律救济。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成因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应从运动员群体的特殊性出发,加深运动员受教育权理念认识,完善立法、健全司法,切实保障运动员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18.
算法决策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场景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信用信息客观公正性与信用主体权益面临更大挑战。作为一种新型权利,算法解释权能满足规制算法决策、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双重需求。然而,适用标准不明确、阶段与界限模糊成为阻碍算法解释权行使的主要因素。因此,应为算法解释权提供法治保障,明确其法律定位及适用标准,完善算法决策事前与事后解释的具体设计,同时建立对算法解释权主体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是我国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定分止争,物尽其用.为了发挥物权法的这一作用,我国<物权法>采用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但是物权法定主义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应当通过一定途径加以缓和或者柔化,以顺应世界上物权缓和的发展趋势,解决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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