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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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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我养老作为规避农村养老风险、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需求以及获得生活自主性的重要手段,其现实意义不容忽视。在对既有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对农村自我养老的概念内涵、形成原因和现实类型进行了评述,并对农村自我养老的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分析发现,农村家庭养老的弱化和社会养老的缺失是导致自我养老日渐趋于主流的原因,而土地自养、互助自养、储蓄自养和再就业自养则是主要的实践类型。伴随农村养老观念和养老需求的变动,亟需加强自我养老方面的研究,形成一套完整的研究体系。  相似文献   

2.
农村老人作为当前农地经营的重要主体,其转出农地的意愿将对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基于对湖北省农村老人的问卷调查数据,对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形势下农村老人转出农地的意愿进行了考察,分析了农地保障依赖与养老阶段对农村老人转出农地意愿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老人转出农地的意愿较高,在有承包地的农村老人中,47.4%的愿意转出农地。回归结果显示,农村老人转出农地的意愿受到其对农地保障依赖及其所处养老阶段的影响。对农地就业保障和养老保障依赖程度较低的农村老人更倾向于转出农地;处于自养阶段的农村老人转出农地的意愿最低,其次是处于半自养阶段的农村老人,而处于他养阶段的农村老人转出农地的意愿最高,也即农村老人的自养程度越低,他养程度越高,其越愿意转出农地,反之亦然。另外,农地保障依赖与农村老人所处的养老阶段相关,处于不同养老阶段的农村老人对农地保障的依赖程度不同,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农村老人转出农地的意愿。  相似文献   

3.
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老人空巢率迅速上升,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问题日益突出。重视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有着重大的时代价值,为现实所必须。但是,由于农村家庭精神养老功能弱化,空巢老人精神自养不足,农村社区精神养老供给缺乏,精神养老政策法规缺位等,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严重不足。倡导养敬并重的孝道伦理、构建社区服务体系、提升老人精神自养能力、健全多元养老机制、完善养老法规制度、推动城镇化建设与养老事业协同发展,是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问题的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4.
城镇化进程中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转移,农民群体逐渐分化,农民分化导致农民在土地产权认知、流转意愿、养老保障需求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差异,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引导部分有条件的农户从农村有序退出成为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农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享有,它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权力,更与成员身份紧密结合的社会保障权。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需要保障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和土地权益的实现,重点是建立多样化的退出模式、经济补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引力机制。  相似文献   

5.
集体成员权是复合型权利,主要包括共益和自益两方面的功能。农村集体产权的权能拓展使成员自益权得以实现,但也使集体成员的身份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日益分离,自益权和共益权之间的张力越来越大。最突出的表现是产权改革后农民集体由封闭变开放,集体成员身份多样化、集体事务管理趋于复杂化,对农村治理体系产生重大冲击。自益权属于实质性权利,是实现成员权经济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的主要途径;而共益权属于程序性权利,以实现成员责任的承担为主要目标。为了实现集体成员权财产和身份方面的双重功能,集体产权改革进程中应实现权利到责任的转变,通过责任机制的构建实现成员共益权,保障集体成员权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6.
农村老人养老保障体系面临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社会支持体系逐步瓦解、老人自我供养能力不足等诸多挑战,亟须重构。在农村老人养老保障体系重构过程中,政府勇担责任,既是有效应对老龄化浪潮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应有之义。在农村老人养老保障体系重构与运行中,政府不仅应承担农村老人养老保障体系顶层设计、组织管理、财政投入及监管等方面的责任,更应采取多种举措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完善农村老人养老保障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法律法规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加大财政投入,补齐养老基础设施等各类短板。  相似文献   

7.
完善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构想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由于年轻人赡养观念淡漠、新老两代人之间的“代沟”扩大,许多农村老人得不到适当的赡养,其物质、精神生活条件都较差。影响农村养老的因素可归结为: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人口因素和文化心理中的消极因素。要在农村现有养老体系基础上,从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两方面完善农村养老体系,必须将重点放在社会化养老上,从社会保障权、土地制度、政府工作职责、公平与效率等方面完善农村养老体系。  相似文献   

8.
“三权分置”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根于“两权分离”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三权分置”下的农地改革实践,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的缺陷集中体现在:权利属性与权利主体的模糊性;行使主体与行使机制的不健全;权能体系和保障机制欠缺。未来立法应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与农民集体成员权综合治理体系进行科学的立法表达。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需要:明确特定社区范围内的成员集体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主体;丰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体系。农民集体成员权是克服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缺陷的重要设计,建构其综合治理体系应该在理论上厘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集体成员权之间的关系,设计出科学可行的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标准,丰富农民集体成员权利体系,健全农民集体成员权利行使规则与救济规则。  相似文献   

9.
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心理、文化和经济发展状况方面,探讨了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正在衰减、农村老年社会保障短期内难以普遍发挥效能,随后提出了在农村社区推行“老年集体自我养老”的构想,并分析了这一养老形式的可行性依据,列举了它对老年人与社会的价值和意义,主张将其作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保障的补充,与之共同构成一个家庭、社区集体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0.
城镇化对土地、人力、资本、技术等的需求造成的生产要素自农村向城镇的单向流动,改变了农村的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经济结构和价值观,削弱了农村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城镇化背景下"重工轻农"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农业投入不足、农业经济低效、土地收益减少,土地对农民生存与发展的保障功能弱化.基于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的困境,构建城乡经济和社会保障一体发展的制度体系,完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外移的社会对接机制,不仅是农村老人生存权保障的必然,还是社会团结及社会公平的应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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