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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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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算法》堪称国家和地方治理的"亚宪法",处理的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人大"等关系,具有强化预算分配和监督的职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在预算监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其目前的监督能力较弱。为此,我国《预算法(修正案)》亟需解决人大预算监督权的严肃性、有效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完善应急预算法制是中国应急管理的重要课题。中国应急预算面临着缺乏监督、财政供给数量不足、财政供给能力低效、应急责任体系不清等诸多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应急预算法制存在缺失,尤其是《预算法》的应急理念不足所致。应急预算法制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在预算规范化、预算实效化以及预算层次化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具体而言,今后理应在《预算法》中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应急预算权力的监督,完善预备费的提取和管理机制,增强应急预算的财政供给实效,建立面向应急需要的预算调整机制,明晰央地之间的应急财政责任体系,从而有力推动中国应急财政的合法与足量供应。  相似文献   

3.
由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和财政部共同起草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完成,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新预算法旨在强化预算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对现行《预算法》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修改与完善.《预算法》本身在实施近20年来积累了繁多的问题,而且该草案本身并非尽善尽美,其在某些制度的规范上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因此,对于《预算法》的修改与完善依旧是需要仔细斟酌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我国预算编制有关问题及改革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预算编制中存在诸多问题:预算年度不合理、预算编制方法不尽科学、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机构以及其职能不明、预算编制立法不完善等,直接影响到财政政策工具及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借鉴国外预算编制的成功经验,应对我国现行预算编制模式进行改革:成立专职预算编制机构、将预算编制程序纳入标准周期预算管理、推行彻底的零基预算、实行部门预算基础上的综合财政预算、修订《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此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透明、公正、可操作性,体现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5.
各国的货币发行权由各国的财政部或中央银行等货币发行方行使,货币发行的结果便是货币发行方征得与所发货币面值相等的“税金”,意味着在国家与人民之间建立起一种同税收契约关系具有同等性质的货币契约关系,可将其看作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货币契约是确立公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机关之间财产征稽与缴纳关系的规范基础,是政府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依托。在这一契约关系中,政府、中央银行等依据宪法和中央银行法向公民征收通胀税,公民负有缴纳的义务;国家征收通胀税的对价是承担保持物价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货币发行收入如未纳入公共预算,不受法律约束,将会不可避免地导致腐败和寻租行为,对公民的基本权利造成严重伤害。通过立法明确界定货币发行收益的权属,将该项收入纳入立法机关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可防止货币发行收入不受预算控制的问题,降低货币发行方通过货币发行获取法外利益的可能,提高通过货币发行谋利的机会成本。通过《预算法》的修订可以达到这一目的。在现代国家,政府预算必须反映政府的一切收入和支出,不允许政府有预算外公共财政资金。预算外资金的存在意味着不受预算法控制的政府财政权的存在,而法治国家法律至上的原则要求一切国家权力皆须依法存在、依法行使,不允许法外权力存在。因此,即将付诸修订的《预算法》应当明确禁止预算外收入,并将货币发行收入、公债收入等各项收入一并归入公共预算收入的范畴,从而给货币发行方套上法治的笼头。  相似文献   

6.
[提要]随着我国政府财政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收支领域的腐败现象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问题,新时代的反腐败需要通过绩效预算制度来规范政府行为。国际上不少国家治理的历史经验及绩效预算改革运动的轨迹,为我国绩效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参考路径。我国新修订的《预算法》中关于绩效预算制度可通过建立绩效预算立法的效力层级、建立有利于防治腐败的预算权力结构、形成一套以绩效为导向的法律制度、制定一套有效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予以完善。通过绩效预算制度界定政府的权责效,厘清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边界,建立“规制用财”的新型反腐模式,有效打击新形势下的公共领域腐败行为,有力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7.
将新《预算法》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DID)和空间双重差分(SDID)方法实证检验了财政透明度、预算软约束对纵向财政不平衡的直接和间接作用机制。结果发现:财政透明度对纵向财政不平衡影响的总效应、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均显著为负,且与直接效应相比,间接效应的动态影响更加持久。从空间特征来看,其他省份财政透明度对本省份纵向财政不平衡和预算软约束的影响也显著为负,新《预算法》的实施效果在地理距离相近及经济距离相近的省份间都存在溢出。因此,应当多维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财政透明度,理顺纵向财政关系,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遏制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和过度竞争,打破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救助幻觉,防止纵向财政不平衡程度进一步加深。  相似文献   

8.
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是提高预算管理绩效,保障财政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现实选择.本文从目前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如何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1978年以来,中国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演进经历了市场化改革初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确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预算的制度化与年度化、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责任以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第二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颁布实施,各项与政府预算管理相关的制度改革,包括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等都在积极的推动之中。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演进有其内在的逻辑机理。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政府财力困境有关,但推动改革的主要因素还是市场化改革。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仍面临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何衔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0.
公共财政理念下的预算范围调控之法律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算范围的重新界定在中国预算法修改中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文章所指的预算范围,即预算法界定下的收支类型。在公共财政理念下,预算法禀赋中的民主性原则、完整性原则要求预算范围被重新丈量;立法理论中的法律实施效果判定也对预算范围的界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文章通过对现有法律规范及实践的梳理,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对预算范围做出了兜底性规定,但因缺乏法律解释使实践操作乏力,而行政法规对于预算范围循序渐进的界定,为其上升为法律提供了理论资源和制度创新的双重支撑;同时,被囊括进入预算范围的部分收支由于其运行中受到体制性因素影响而难以真正实现预算法的目标,故对其界定也需要重新考量。因此,对预算范围的法律设计需要秉承理论,接壤实践,真正实现预算法欲达到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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