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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我国已先后成立了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但由于知识财产的特殊性,对于知识产权法院体系的完善还需科学化、合理化,构建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是实现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途径。文章通过探讨知识社会中法律的回应性特征,刻画了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构模式的发展趋势,提出了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构所面临的新课题,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球化、系统化,以司法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彰显等。提出了优化方案,即,从体系的顶层设立上采用“三级二审”与“三合一”及集中管辖模式、设置技术审查官以及设计专利特别诉讼程序等方面来建构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体系。  相似文献   

2.
中国和欧盟近年来均在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建设上取得突破,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和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相继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有助于统一司法标准、避免重复诉讼、提高司法权威,并激励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中欧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在审级设置、机构配置和管辖权限等方面各有特点,并且分别采用了技术审查官和技术法官促进审判人员的专业化。在制度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克服专门法院过度专  相似文献   

3.
专利确权制度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出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及要求,已有法院尝试突破"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的藩篱,有逐渐从完全遵从专利权的有效性推定向主动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过渡的趋势。在青禾公司诉共创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原告涉案专利权不具备创造性授权条件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并未直接认定涉案专利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诉诸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对一审法院有限审查的做法予以肯定,但又以现有技术抗辩的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纠结之状凸显无疑。发回重审,可能的局面会是重回法院中止诉讼,等待专利无效宣告结果的老路。"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导致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亟待对之进行改革。现有改革方案可分为"赋予法院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和"确立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制度"两类。然而,现有改革方案各有利弊,有的缺乏理论支撑,有的缺乏实效性,且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理想的改革方案应当是赋予法院恰当的专利权效力审查权,从而既能使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彻底解决涉案专利权的效力问题,同时又具备理论的支撑且不至于引发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现实冲突。法院与专利行政部门分享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具有互补性而非替代性。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并不会过度增加法院的负担,亦不会对专利行政部门职权的行使产生过大影响。同时,我国权力配置始终遵循功能主义原则,在不同机构之间分配具有争议性的权力时,所考虑的是将权力配置给最具有功能优势的机构。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符合我国权力配置的原则。最后,我国法院当前审理专利案件的队伍已经较为庞大和专业化,积累了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的丰富经验并提升了专业能力,足以胜任专利权效力审查工作。"二元制"确权模式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有望解决我国现行专利确权制度所引发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比较法上观察,各国采取不同的制度强化法院专业技术的处理能力,以此来解决专利有效性之司法判定问题。美国配置了专家证人,但因司法体制的特殊性实现起来成本较大;日本、韩国的技术审查官制度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治标不治本。德国的技术法官制度对技术法官的地位、专业技能的培养等做出了科学的规定,解决了专利无效判定之司法的彻底性问题。我国应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引入技术法官,强化现有法官的专业技能,设置法律法官与技术法官类别,作为专利制度改革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5.
清洁能源竞赛中, 专利诉讼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救济, 也是限制竞争对手进入新能源市场的商业手段。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是清洁能源专利诉讼的主角;ITC的337调查与法院的专利侵权诉讼并举是清洁能源专利诉讼的主要策略;反垄断诉讼是抑制竞争对手专利滥诉的有效手段;在先技术的司法认定是清洁能源专利诉讼的争议焦点;司法力量的增强和专业化是应对新型专利诉讼的时代需求。梳理通用电气与三菱重工之间在风力涡轮产业的专利诉讼脉络, 论述美国清洁能源专利诉讼案件的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以期为中国的企业和政策制定者参与清洁能源竞赛、应对清洁能源专利诉讼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美国专利无效判定制度由单纯的司法判定转向司法与行政判定“双轨制”,近两年又有向行政判定扩大的趋势,USPTO复审制度的功能及其价值不容忽视,我国现行专利无效判定机制可以借鉴美国,其将改革方向定位在强化专利复审制度的同时,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及其效力,以此完善我国的专利法制度。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专利无效案件逐年增多,现行专利无效诉讼程序的设置以争议一方为复审委来确定无效诉讼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缺乏对专利无效程序性质、价值的理性考量,致使专利无效诉讼程序运行中出现"循环诉讼",浪费大量行政司法资源,影响司法权威。为了解决现行专利无效诉讼程序设置的不理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以专利无效诉讼程序的法理基础、价值位阶为角度,构建理性的专利无效诉讼程序,实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节约行政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8.
专门化审理是知识产权司法改革的趋势。但是,知识产权诉讼的程序制度过于散乱,甚至存在脱节和冲突,一些特殊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是知识产权案件专门化审理的主要难题。我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容纳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内容,为知识产权诉讼专门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也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改革的一种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9.
理论界对于共有物分割诉讼性质的诸多争议造成实务审理极大的分歧与误区,实践中即频频产生将分割诉讼定性为不当得利返还诉讼或共有物确权诉讼的认知偏差,进而造成法院突袭裁判、审理不尽、执行依据不明确等问题。分割诉讼系委诸于法院的裁量权,依个案酌定适当的分割方法,具有非讼事件本质;而分割事件诉讼化审理可赋予共有人更充分的程序保障,并能合理化解分割事件上诉程序存在的逻辑难题,此为分割诉讼性质的二元化属性。分割诉讼中,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的切入点应为分割方法之确定,交错适用的结合点应为形式上形成之诉的定性。中国物权法未规定裁判分割方法的形成要件,法官审判的作业程序不重在认定形成权的要件事实,而重在直接实现其合目的性的“行政行为”,故将法规适用于事实的司法性格在分割诉讼中被淡化,共有物分割诉讼是形式上的形成诉讼。  相似文献   

10.
专利无效是专利侵权诉讼中最常见的抗辩方式。专利有效性可否由人民法院判断确认,这一问题已在司法实践中突显出来,受到社会和学术界的关注①。本文就此作一探讨。一、我国现行法在实施中存在无效反诉与侵权诉讼审结逆时差等问题,而为此设置的中止程序又难完全奏效1无效反诉与侵权诉讼审结逆时差带来的问题。众所周知,专利无效请求与侵权诉讼有较强的关联性,因为前者往往是由后者引发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8条、第60条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不能在侵权诉讼案中直接向同一的人民法院提出,而只能作为另案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然而,无效…  相似文献   

11.
绝对权以不特定人为义务人,相对权以特定人为义务人。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相对权,不可能“物权化”,也不可能对抗第三人。不特定第三人非法使用智力成果,侵犯的不是许可使用权,而是能权。笔者建议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中规定独占许可使用权人享有诉权,明确该诉权的法理基础是人身自由权之定向表现形式——能权;同时规定独占许可合同应公示备案,否则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之效力。  相似文献   

12.
从人民法院推行司法改革的角度看,司法改革所追求的司法独立乃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的新举措。司法改革涉及三个层面:司法体制、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和审判方式改革,改革的检验标准应立足于公正与效率。改革的中心环节在于释放合议庭的活力,以及构建合议庭独立审判的权责体系:权责内容体系、组织结构体系、运行机制、框定系统。通过对合议庭重新定位所涉及的合议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合议庭与审判长、庭长、审委会的关系重构,定位人民法院推行司法独立最终落实为合议庭一方独立审判。  相似文献   

13.
上海自贸区建设是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国家战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指引下,国务院及其部委和上海市政府等行政部门出台了针对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具有特殊性的具体管理制度。同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陆续发布了自贸区司法建设的相关规范,以"先行先试"的司法改革策应自贸区"先行先试"的经济改革。本文在分析上海自贸区司法改革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诉讼、仲裁、ADR等方面的司法制度建设,指出司法改革的创新思路,以期为国家自贸区建设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判组织形式 ,它并不直接审判案件 ,只对经合议庭审理的重大或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或作出决定 ,所以它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进行集体领导的组织。近年来 ,随着人民法院审判改革的不断深化 ,合议庭及独任审判员的审判职权越来越大 ,司法界特别是人民法院内部要求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他们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已不适应审判改革的需要 ,应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现行的审判委员会中固然存在一定的弊端 ,但审判委员会的作用还是不可或缺的 ,只要对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加以完善 ,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在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应当在技术化改革基础上进行商事化改革,体现知识产权实体法的商事性质,凸显当事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活动及知识产权诉讼行为的营利属性。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理念要相对区隔于普通民事审判,并在保障营利与兼顾公平、市场导向与利益平衡、尊重意思自治与减少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和促进价值实现等方面进行商事化转型。在审判机制方面,要以商事法官或商事调查官为重点推进组织机构建设,引入法庭之友,并解决举证责任、诉讼利益分配及过错行为加重责任等问题,体现知识产权审判商事化改革取向。  相似文献   

16.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专门设立审判监督庭已有十多年,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其职能定位也在不断进行调整。目前,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职能定位上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重审判轻监督,职能定位错位;权力分配和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发挥不充分;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价值取向被扭曲。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应将职能定位为以下几方面:弱化审判职能,扩展监督职能;成为法院内部审判流程同步跟踪、审判活动全方位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成为法院外部监督的协调与反馈联系机构;成为法院内部审判指导、审判研究的职能部门。  相似文献   

17.
信息革命的辐射力逐步蔓延在我国民事司法领域,也预示着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场革命性变化。信息技术对民事司法体系的技术关怀,迎合了司法的效率化、技术化、精细化等倾向,形塑与培植着现代型民事司法制度。我国民事司法的信息化变革,蕴含了司法便民、司法效率、司法协商、司法公正等价值。面对信息化对现行民事司法体系的冲击,应当在坚持改革的合法性、程序适用的自愿性、灵活性与程序性相结合、兼顾公正与效率等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于信息化民事司法模式的启动方式、适用案件范围、审前程序规则、特殊审理规则、庭后工作规则等方面逐步实现信息化民事司法模式运作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相似文献   

18.
为了研究中国涉外案件的判决在美国的执行情况,基于湖北葛洲坝三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平湖旅游船有限公司诉罗宾逊公司案,采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对此领域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认为:中国法院应借鉴国外的一些司法理念和实践操作,对程序正义加以足够的重视并完善中国的程序立法,借鉴国际通行的“司法礼让”原则,平等对待中国与外国法院的判决,使中国法院的民商事判决更易于在域外得到承认和执行。  相似文献   

19.
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业务外包反映了中国基层人民法院正在进行自发的审判辅助业务配置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在基层人民法院的一个缩影。这种自发性职权配置改革的合法基础在于不触及审判核心业务。同时,由于司法性质的审判辅助业务自身固有的司法权属性以及由因变异而带有的行政权属性,其外包的方式应当兼具司法权的公正价值与行政权的效率价值。对此,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保留审判辅助业务的决定权,委托审判辅助业务的执行权来维护审判辅助业务外包的合法性底线。  相似文献   

20.
人民法院是国家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机关之一,也应当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这是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是能动司法、公正司法的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创新社会管理能够更多化解社会纠纷,既实现了法律效果,也实现了社会效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能乱动,要立足于审判工作,并且注意遵循司法的规律,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应达到化解纠纷,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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