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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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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对小额诉讼进行规定,这在我国民事诉讼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小额诉讼,有必要明确以下关系:小额诉讼的立法宗旨体现了司法为民和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程序启动上应实行自动适用为主,自愿适用为辅;审判程序中,在保障最低限度程序正义的基础上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在权利救济上,立法可暂不规定当事人的异议救济权,实行一审终审和申请再审相结合的救济方式契合现有的司法环境.  相似文献   

2.
为回应接近正义运动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智慧法院将新兴科技手段应用于法院的审判和管理工作中,是司法智能化的产物。智慧法院的建设,不仅要在制度设计中关注诉讼效率的提高,也要重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权利作为法理学的基础概念,应是智慧法院正当性的逻辑起点;应以权利救济为逻辑基础、以程序选择权为逻辑重点,推进智慧法院的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应以权利为起点进行顶层设计,以为当事人提供多种程序选择权来实现诉讼权利保护,并以程序选择权为重点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3.
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的关系问题,或当事人与裁判者的关系问题是民事诉讼法或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问题。要建立适应现实社会生活条件所需求的新的民事诉讼体制,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以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基石,实现从法院审判为中心到当事人诉讼为中心的转变。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其构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但主要应当从裁判者、当事者自身和程序技术规则化三个视角展开。  相似文献   

4.
当代程序简易化改革中,西方国家普遍建立了小额诉讼制度。即将修订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应当增设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在借鉴国外立法例的基础上,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管辖权、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审级制度及救济程序等方面对该程序的建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但并未对其适用范围、审理程序、基本权利保障和救济途径等予以明确,立法的疏漏可能仍要靠司法解释去解决。分析小额诉讼程序产生的背景及其价值,考察美国、日本等的小额诉讼程序,并从设计理念、标的范围、诉讼费用、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救济途径等方面对中国小额诉讼程序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6.
民事司法鉴定启动程序中对当事人权利的适度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据规定》在对司法鉴定启动程序中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适度强化对司法鉴定启动程序中当事人权利的保障,既要求加大力度,同时必须把握限度。  相似文献   

7.
在民事纠纷中,鉴定意见出现的频率颇高;鉴定意见由于其科学性和专业性,通常是审判的重要参考甚至是依据,常人难以通过经验和一般知识对其内容进行分析,因此鉴定意见的质证显得尤为重要。实践中鉴定意见所包含的典型的程序性问题主要有鉴定程序的启动、鉴定材料质证与取样和鉴定人的出庭。程序问题的审查要点分为程序问题是否属于程序瑕疵、违反何种法律规范、采取是否会影响鉴定意见的真实性、是否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及当事人的实质性诉讼权利。为了应对"诉讼爆炸"与司法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法院需要在公正与效率之间作出平衡选择。通过严格限制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保障当事人上诉、申请再审等寻求救济的途径,在维护最低限度诉讼公正的前提下提升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8.
正处修正完善之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民事诉讼法》对消费领域的权利保障和救济采取了从不同维度进行设计的思路,两部法律均异曲同工地指向"小额诉讼程序",这种现象折射出现阶段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迫切要求。我国现行"二元结构"的民事诉讼制度(即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在解决小额消费纠纷案件过程中存在诸多缺陷,因而加快小额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9.
作为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被告人简易程序选择权被国际法文件确认为一项保障人权最低限度标准,该项权利直接来源于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也符合诉讼效益的现代理念。被告人选择权的基本内容包括简易程序启动上的选择权和启动后的变更请求权,此项权利的落实须以被告人事先案情知悉权和能够获得充分的律师辩护为保障机制。针对现行立法上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阙如,转变观念,从立法上明确被告人的简易程序选择权,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中的人权保障水平,有利于简易程序功能的切实发挥。  相似文献   

10.
论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的对立统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而由于其行使主体、基础与本源等不同,二者又存在诸多差别与矛盾,从而构成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当今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应在深刻认识二者对立统一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当事人诉讼权利对法院审判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功能。即通过扩大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广度,以抗衡审判权力的强度;通过强化诉讼权利自身的救济机制,以发挥抵抗权与监督权的功能。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科学把握诉讼权利制衡审判权力的度,以确保诉讼运作机制的科学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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