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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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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国器官移植法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国器官移植法包含了有关器官移植的所有事项,本文就其中三个问题展开讨论,即脑死亡、器官捐赠的同意以及人体器官买卖的刑法规制,寻求对我国器官移植立法的启示:其一,我国器官移植立法没有必要采纳脑死亡的死亡判定标准,在坚持传统的死亡标准的前提下,在器官移植立法中有条件地允许摘取脑死者的器官行为成为依法令的行为,从而使其正当化。其二,器官捐赠人的有效同意是摘取其活体器官的核心条件,医生必须履行其充分说明的义务。摘取脑死者和死者器官时,即使本人在陷入脑死状态或者死亡之前表示同意,如果其家属明确反对,也不能摘取其器官。本人在陷入脑死状态或者死亡之前,没有就摘取其器官做出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只要享有优先顺位的家属表示同意,就应当允许摘取其器官。其三,为了对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建议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规定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迫切处境,应当对其设置减免刑罚的事由,同时,应严厉打击买卖人体器官的中间人和犯罪集团。人体器官买卖的根源是供体器官来源不足,对其进行刑法规制并非治本之策。
Abstract:
The law of organ transplantation in Korea contains almost all items about organ transplants.This article mainly discusses three questions:the brain death,the agreement of organ donation,and the regulation of criminal law on human organ s trade.It sheds light to the organ transplanting legislation of China:Firstly,we don t have to adopt the criterion of brain death in our legislation.Secondly,the organ donor s effective agreement is the core condition of picking living-organs.Thirdly,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相似文献   

2.
二元论死亡标准与法律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脑死亡的提出是现代医学发展的结果 ,得到许多发达国家法律的认可。中国医学专家特别是器官移植专家多方呼吁在我国为脑死亡立法 ,要求尽快确定脑死亡为人体死亡标准。考虑到我国公众对死亡标准的认识一时难以转变 ,各地区诊疗条件的差异 ,难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采用脑死亡标准等种种因素 ,部分倡议脑死亡立法的专家、学者提出二元论的立法建议———将脑死与心肺死并列作为判定死亡的标准。死亡 ,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 ,而且是一个法律问题 ,一个社会问题 ,两种死亡标准并存势必影响现行法律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脑死亡立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 2 0世纪 70年代以来 ,世界上已有 3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承认了脑死亡标准 ;脑死亡立法有利于器官移植的开展、社会资源的节约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在我国脑死亡立法首要关注的问题应是制定科学的脑死亡标准和完善的脑死亡管理制度 ;考虑到我国的社会现状 ,脑死亡立法应谨慎进行  相似文献   

4.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承认了脑死亡标准;脑死亡立法有利于器官移植的开展、社会资源的节约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在我国脑死亡立法首要关注的问题应是制定科学的脑死亡标准和完善的脑死亡管理制度;考虑到我国的社会现状,脑死亡立法应谨慎进行。  相似文献   

5.
脑死说标准和心死说标准的分庭抗礼给刑法适用带来了困惑和混乱,脑死说和心死说两种标准在定罪、量刑、诉讼程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冲突。在死亡判定标准上,各国立法存在一元论和二元论之争,基于人的死亡是一种客观事实、二元论标准在司法适用上的不合理现象,我国刑法适用宜采取一元论的脑死说标准。由于科学依据、社会文化、伦理道德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原因,我国确立脑死亡的立法标准将漫长且困难。  相似文献   

6.
在日本的生命伦理学史上,一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且持续近20年的关于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的争论,构成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北美人类学家洛克将这场争论置于北美与日本跨文化比较的视野下加以审视,撰写了《双重死亡:器官移植与死亡的再造》一书。在北美和日本,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的议题引起了截然不同的公众反应。通过从关于生命与死亡的本体论、身体的商品化、"生命的礼物"的暗喻等层面的跨文化的比较,洛克指出:大多数日本人受到其传统与文化的限制而不愿意接受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然而,同样地,正是由于其传统和文化的基础,大多数北美人相对容易地接受了脑死亡和器官移植。基于对洛克作品的阅读,本文认为:人类学跨文化比较的方法,能够为理解不同社会文化情境下的生命伦理差异,提供重要的洞见。  相似文献   

7.
文章论述了脑死亡标准的产生及现状 ,指出在我国实行脑死亡标准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结合“生命自主 ,绝对自愿”的原则 ,对器官移植与二元死亡标准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最后指出在我国实行二元死亡标准的理由及必要性。  相似文献   

8.
文章分析了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及原因 ,提出了需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确立脑死亡标准 ,建立健全器官移植的立法和法规 ,完善部门管理渠道畅通和完善监督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脑死亡与器官移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1967年南非医生班纳德(Banard)成功实施首例心脏移植手术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心肺死亡并不能等同于整体的死亡,而脑死亡才具有不可逆性,脑死亡的问题首次被提了出来。直至今日,其已为众多国家地区的医学及法律所确认,并制定了一系列脑死亡标准。脑死亡的确定,极大的提高了器官移植的例次及成功率,为器官移植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而中国至今未制定脑死亡标准及脑死亡法,为了适应于国际趋势的需要,制定脑死亡及器官移植法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脑死亡法律标准制定依据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医学的进步 ,人类对死亡有了新的认识 ,心肺死亡不再表明个体生命的终结 ,只有脑死亡才能科学地表示生命的结束。现行的法律制度使医生在进行器官移植时置身于法律责任的阴影之下 ,造成器官移植这一社会行为的大幅萎缩 ,使相当一批能够延续的生命个体丧失了生的机会 ,这不利于实践救死扶伤的医疗道德。脑死亡标准基于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 ,而非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中 ,民众的思想观念逐步现代化 ,为这一标准的合法化奠定了相应的社会文化基础。我国出台脑死亡法律标准的条件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11.
生命权的平等对待是对平等的最基本要求,死亡赔偿这一对生命权受侵犯的赔偿,正是我们需要宣扬平等精神的首要舞台。但我国目前在死亡赔偿标准的立法上是混乱的,而且存在国家赔偿的平均主义,民事赔偿的身份歧视,赔偿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不一等种种缺陷。立法应以一种全新的带层次性的标准对死亡赔偿标准进行统一,通过层次性来同时体现对生命的同等对待以及对作为人的不同价值的区别对待,充分体现平等精神。  相似文献   

12.
生育行为作为人类繁衍子孙后代所特有的社会行为,是每个人类个体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生育权是一种人格权.我国刑法并未剥夺死刑犯的生育权,但由于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故应通过相关立法完善来保障其生育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所使用的对象——岛域,并不是单纯指海岛的土地资源,而是指海岛及周围各种资源的整体。用"无居民岛域使用权"这一概念来代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这一概念,更符合这一权利的特征。无居民海岛是生态物,不同于传统民法上调整的物的概念。生态物不是人所直接支配控制的物,生态物所具有的生态利益是所有生命体的整体性的利益。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测量面积时使用的海岸线,在管理和立法上应明确以平均低潮线为准。  相似文献   

14.
群死事故死亡赔偿金同一赔偿具有合理性,综观国际立法以及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同命同价条款的规定和适用在行政法律法规和事故处理中都已经存在。以相同数额确定群死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利于解决原告的举证困难和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利益,还可以减轻法院负担,节约司法资源,维护众多原告之间的团结和平息社会舆论。以相同数额确定群死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原告的权利。群死应理解为二人以上,对死亡赔偿金可以相同数额赔偿,但对其它合理费用,应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确定。  相似文献   

15.
工伤保险对保障矿工生命健康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在保障矿工生命健康权方面存在着障碍。因此,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健康权应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扩大我国矿工的工伤参保率;二要提高矿工工伤待遇标准,规范矿工工伤缴费费率;三要简化矿工权利救济程序;四要完善立法,加强有关矿工的专项规定。  相似文献   

16.
夫妻间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是权利冲突在现实生活中的突出表现之一,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利的涉它性以及权利边界的模糊性,同时我国隐私权与知情权立法的缺失增加了两权利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平衡夫妻间知情权与隐私权冲突可从完善立法、明确权利边界和个案利益衡量等角度进行尝试。  相似文献   

17.
脑死亡立法的社会意义及面临的困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心肺功能完全丧失一直是判定死亡的标准。然而,随着现代医学的进步,这一标准已不再适应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脑死亡标准应运而生。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接受了脑死亡标准,并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条例。我国在这方面才刚刚起步,在此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因此,脑死亡立法应当谨慎进行。  相似文献   

18.
权利本位是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保障的逻辑起点。权利本位是以普遍赋权的方式通过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权利宪法化、地方法制化和具体化为中心而展开的公民参与法律保障的立法模式。作为一种法哲学观念,权利本位观表达了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保障应当以权利为本位或者出发点的一种价值陈述,实现了传统社会义务本位模式和权力本位模式向现代社会权利本位模式的转换,包含着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现代化的功能取向。  相似文献   

19.
死刑废除思想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的废除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国际潮流。中国无疑也要顺应这种国际形势。现阶段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社会治安形势等实际情况决定了我国目前还不能立即废除,但应当对其适用性进行必要的限制。在立法方面,要废除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的死刑;废除贪污贿赂罪的死刑;减少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死刑的数量。在司法方面,要从严解释死刑的适用范围;正确理解死刑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死刑复核程序;改革死刑的执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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