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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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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调整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体系比较分散,没有形成一个内部整体和谐的调整机制.实践中主要存在矿业权流转制度激励不足、矿业权有偿取得率低、管理监督体制缺失三大问题.主张在持续发展与高效利用的前提下,引进国外先进立法,从法律角度稳定开采方与许可方的法律关系,对双方形成有效的制度激励.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矿业权制度的改革要点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矿业权制度是指在矿业发展过程中的调整因矿而生的各种权利的法律制度,是矿业法律制度的核心。我国现有的矿业权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导致矿产资源的效用在经济生活中没有得到最大实现,在社会生活中没有得到公平分配。本文按照矿业权的取得、矿业权的流转、矿业权的消灭的逻辑顺序,提出了我国矿业权制度改革的一些要点。  相似文献   

3.
矿业权民事立法浅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长期以来 ,我国立法对矿业权法律关系重行政管理、轻民事调整 ,矿业权的物权法地位没有确立 ,相关民事规则严重欠缺 ,不能实现依市场方式配置矿业资源的目标。本文从物权立法角度 ,分析目前我国矿业权法律运作的问题 ,提出立法应建立矿产资源──财产法律体系 ,对矿业权法律调整模式、物权规范、矿业权与土地权利的冲突协调进行了初步的法律设计  相似文献   

4.
为保障经济发展所需的能源供给,缓解传统化石能源造成的环境冲击,推动页岩气产业发展成为波兰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波兰不断健全矿业权法律制度,在页岩气开发管理、矿业权市场准入、矿业权利衔接和矿业权用地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定。本文旨在分析波兰页岩气矿业权法律制度特点,寻求其中的有益经验,为我国页岩气矿业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5.
现行《矿产资源法》在宏观结构和具体制度上存在诸多问题。在结构上,它是以矿业权的获得、行使和管理为主线进行构造的;在具体制度上,不仅现有的矿业权市场、矿产资源税费、法律责任等制度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还缺乏许多核心制度。《矿法》修改的前提是厘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权利关系、利益分享关系以及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矿法》的宏观结构和具体制度应当包括矿产资源规划与储量、矿业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矿产资源税费、矿业用地、环境治理恢复与监测、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6.
对矿业权概念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矿业权还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尚未被法律所确认。学界主流的矿业权物权化思路缺乏对国情下矿业权概念理论上的科学性和实践中的有效性的反思。应当跳出矿业权概念的局限,以探矿权和采矿权为核心构建我国的矿业法律体系。探矿权是物权化的债权,采矿权是债权与所有权的组合体。建立起完善的矿业行政合同制度,才能实现矿业权人利益保护与资源有效管理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7.
矿股转让与矿业权转让是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股权交易作为市场化运作中常见的模式,由于矿业权转让的严格限制而受到牵连,甚至常常被盖上"非法转让矿业权的帽子"。矿股交易与矿业权转让冲突的本质在于矿业权转让范围有限,条件严苛,程序复杂,行政干预频繁。加快矿业权流转制度改革,以财产权与经营权区分为基础重置矿业权,并淡化矿业权流转过程中的行政审批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道。  相似文献   

8.
对矿业权权能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的合理利用,矿业权是资源利用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矿业权的权能决定着人们行使矿业权的手段和方式。本文根据现行立法规定对我国矿业权的权能性质加以进一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9.
矿业权证券化模式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非证券化形态存在的矿业权交易有其内生性的缺陷,难以有效完成资产合理流动与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矿业权证券化是市场化条件下的矿业权制度与现代化证券制度的结合,是我国矿业权市场完善发展的必然要求。矿业权证券化可分解为矿业权物权证券化和矿业权债权证券化两种模式,前者包括基金模式、信托模式和股权模式;后者即矿业权抵押贷款证券化。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矿业权制度与矿业用地制度的冲突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矿业权制度与矿业用地制度之间在设置上、取得程序上,权利行使上存在冲突。应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合并处置,用矿业权对抗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来协调矿业用地制度与矿业权制度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1.
矿业权法律关系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矿业权制度不完全遵循民法关于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国有矿山企业处于主导、核心的地位,相当类型的矿业权只允许特定的主体享有。在探矿权法律关系中,探矿权人享有矿产资源勘查权、采矿权的优先取得权和对新发现矿种进行开采的优先取得权等,负有及时完成勘查工作等义务。在采矿权法律关系中,采矿权人享有矿地使用权、开采权等,负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等义务。  相似文献   

12.
中国政法大学承担的修改《矿产资源法》的研究课题,强调矿业权应当纳入《物权法》,但课题内容中关于矿业权的特点、结构及法律关系的论述,又恰好是物权法所排斥的。以法理分析法论证了这种冲突缘自“矿业权”的虚无性,虚拟的权利多面体导致片面性认识。分解“矿业权”,将其重构为独立的矿产权和矿产开发权。矿产权可分别纳入物权法,矿产开发权属于公法性的《矿业法》调整。矿业权不但不能纳入物权法,而且其存在和创设属“违法”。  相似文献   

13.
认定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性质,对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保障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妥善解决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立法已有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权利流转的规定,但存在不足之处。立法应当明确探矿权、采矿权的流转方式,减少对权利流转的限制,坚持探矿权、采矿权合一的原则,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取得过程的公开化,增加利用外资和民事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矿权是指因矿而产生的权利的总称。我国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探矿权不是物权,也不是知识产权,而是具有债权和行政权混合性质的权利。采矿权是他物权,是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统一。我国矿权的体系,包括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采矿权。采矿权,又包含若干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性质的权利分支。  相似文献   

15.
西方发达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不同法系的视角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历史传统、各自特点以及不同体系,发现西方发达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不仅仅是单一的初始产权制度安排,而是一个内容丰富的体系,不同法系对西方发达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安排的约束是通过对地表权和地下权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的。在此基础上,从地表权和地下权结合或分离的角度,对西方发达矿业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类型进行了划分。  相似文献   

16.
我国矿业权物权化研究论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矿业权的分析 ,认为矿业权是一种资源利用物权 ,具有鲜明的物权特性。根据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矿产资源法》,我国具体规定了探矿权和采矿权 ,因此笔者详细讨论这两种矿业权的物权特性。作者主张以物权法的思路定位和规范矿业权 ,建立以物权规范为基础 ,由经济行政法和环境法为辅的法律规范体系 ,这将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法制化的理想模式。  相似文献   

17.
采矿权出让和采矿权价值评估法律制度使国家在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的配置中未能取得应有的矿产资源资产收益。规制矿产资源犯罪的刑事立法对盗采、破坏矿产资源的犯罪未能形成有效的威慑。国有矿产资源资产惨遭资源腐败利益共同体的掠夺而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监管法律制度未能起到应用的作用。为了防范国有矿产资源资产流失,应构建矿产所有权出让、矿产所有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制度,构建矿产所有权出让金的数学模型,确定矿产所有权出让金的合理金额,完善国有矿产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以及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监管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夫妻双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夫妻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保证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的前提。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必然造成对另一方的侵权。认为在民法典亲属法篇中,应明确规定配偶权益以及婚内侵权的行为方式,确定不同的侵权责任形式以及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对婚内侵权行为的防治多管齐下,由此才可有效地解决婚内侵权的多发性、多变性,同时解决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执行问题,从而真正最大程度地消除婚内侵权行为,为建立文明、稳定、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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