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受害人同意是侵权法上的重要抗辩事由之一,具有使侵害人实施加害行为而不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法律效力.受害人同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受害人同意法律效力的基础有正当理由说、权利抛弃说、受害人过错说.受害人同意是一种正当的抗辩事由,而非免责事由,其基础应当考虑行为自由、权利滥用、利益量衡、法律价值趋向等方面.  相似文献   

2.
受害人同意是被告针对原告提起的故意侵权之诉而主张的抗辩事由。在美国侵权法中,有效的受害人同意可以表现为很多形式,包括明示的同意、未传达的同意、表面上的同意以及默示的同意。对于这些形式的充分理解和把握对于设计我国侵权法中的相关规则颇有裨益。建议我国的侵权法草案在采纳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借鉴美国侵权法中的有关规则,增加推定形式的同意和默示形式的同意。  相似文献   

3.
在高压触电侵权案件中,在无过错归责原则下,高压电设施经营者承担了较重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240条,高压触电侵权案件受害人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的,高压电设施经营者可以免责、减责。目前,在高压电设施经营者的免责事由中,受害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实务界处理高压触电侵权案件时存在对受害人故意内容的认定不统一、受害人是否构成故意的判定标准不统一、对受害人故意和过失的界限认定不统一等问题。今后,应不断完善高压触电侵权案件办案思路,判定受害人是否构成故意时,不能仅以受害人存在违法行为为由认定其主观存在故意;在判断受害人的过错状态时,除非有特别事由,否则仅应在受害人过失范围内依据其违反注意义务的等级判断其过失程度;对于受害人有预谋的自伤自杀、不顾明显警示和他人反复劝阻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  相似文献   

4.
基于自我决定权,受害人可以同意对特定法益的侵害,但受害人对身体法益侵害的同意不是无限制的;受害人对身体法益侵害的同意只有在不违背公序良俗或社会公共利益时才是有效的,才能阻却侵害行为的违法性。在具体适用公序良俗或公共利益原则判断时,不仅要看侵害行为的结果,也要综合考量侵害行为的客观样态及行为人自身的主观样态。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立法需要明确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以及过失相抵等问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交通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应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对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采过错责任原则.在过失相抵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损害的对象之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在加害人的免责事由上,应予以严格控制,以受害人故意为唯一免责事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存在诸多的疏漏及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立法需要明确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以及过失相抵等问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交通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应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对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采过错责任原则。在过失相抵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损害的对象之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在加害人的免责事由上,应予以严格控制,以受害人故意为唯一免责事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存在诸多的疏漏及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7.
新闻侵权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的致害行为。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是指新闻媒介或记者的新闻活动虽然给他人造成了损害、被诉侵权,但如果存在舆论监督的需要、公正评论、特许报道权、受害人同意、内容真实和合理使用六种事由时,该行为依法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形,不承担民事责任。新闻媒介可以采取避免报道内容失实、坚持角色本位、健全新闻法律制度等措施来尽量防范新闻侵权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论药品侵权责任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药品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产品责任,它是产品责任的下位概念.这种产品责任的构成与一般产品责任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药品缺陷的判断标准应采用不合理危险标准,而非质量标准;在缺陷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理论的适用上提出疫学因果关系和市场占有率决定因果关系适用的可能性;为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发展缺陷或科技抗辩不能作为责任的免除事由.  相似文献   

9.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行为人实施的某一个违法行为具有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产生。二者虽具有共同特征,但在法律上存在着重大差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应具有选择权,这样可解决困惑司法实务界的法律问题。允许受害人选择请求权,可以有效、充分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可以使加害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相似文献   

10.
贺光辉 《南都学坛》2012,32(1):102-107
高空抛物行为乃加害人不明的一般侵权行为,其与建筑物致人损害及共同危险行为均有本质区别。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时,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救济的规定,缺少相应的法理依据,对责任人也有失公平,于发现真正的加害人及公共安全的维持也并无裨益,甚至还会引发恶意诉讼的风险。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抑制及受害人的救济,要靠公安机关的积极介入,及时查明加害人;扩大处罚性损害赔偿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培育保险市场,建立业主责任保险制度等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11.
现行《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公民权利并重的原则,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基本权利作了具体规定,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充分帮助权及被害人获得完整律师帮助权和上诉权方面分析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对《刑事诉讼法》的完善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与近年来刑事司法轻刑化运动密切相关。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往往意味着被告人能积极悔罪、减轻社会危害后果且得到被害人谅解,从而导致对刑事部分的从宽处理。鉴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普通民事诉讼调解存在诸多不同,我国立法应对其设计特别的调解程序规则,特别是应该在适用范围、当事人的知情权、调解人的权限以及调解协议的执行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被害人承诺作为一项正当化事由,包含着重要的刑法价值,它对如何在维护刑法正义的前提下,实现人的自主决定权最大化起关键作用。被害人承诺是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被害人承诺放弃该利益而可能得到刑法宽容评价的行为。以相当性为基础,被害人承诺具有阻却违法性之刑法效果。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依据是被害人对于自己有权支配和处分的利益在不侵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了刑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医疗手术中的被害人承诺,是阻却医师刑事责任的正当化事由。真实有效的被害人承诺,必须具备承诺权限、承诺能力、承诺意思、承诺时间和承诺合法等五个要件,缺一不可。在国外,医师没有得到患者承诺的专断治疗,往往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暴行罪。  相似文献   

1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任务是在同一程序里解决被告人因其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体现了对效率价值的追求。这就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制度整合功能,使刑事法与民事法的相关规定在这一制度里能和谐统一,避免冲突。我国立法没有体现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整合功能,刑事被害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不能得到完全实现。修改完善立法是较为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被害人的认识能力是刑法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被害人不具备相应的认识能力,那么其承诺在刑法学上可能就难以成立,这在行为人与被害人存在互动关系的犯罪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整体而言,被害人的认识能力属于构成要件的范畴。如果被害人不具备认识能力,那么,在我国刑法中涉及被害人认识能力的一系列罪名就因为不符合构成要件,而无法展开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追究。而被害人认识能力的判断,必须结合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才能得到正确的解决。  相似文献   

17.
本文着重阐述我国产品质量是民事责任的基本法律观点。产品质量直接关系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问题。不合格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是种民事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颁行和完善有关产品责任立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推定承诺作为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已为各国刑法理论和实践所普遍接受。但因其与被害人承诺、紧急避险的相似性,使得学者们对其性质、正当化依据、成立条件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推定承诺是基于被害人承诺延伸的独立正当化事由。推定承诺的正当化依据是对被害人的法益保护,其成立需满足严格的条件,包括与被害人承诺相同的成立条件和特殊的成立条件:被害人对法益有权承诺、被害人具有承诺能力、被害人承诺的客观不能、被害人承诺的当然可能性,行为人具有推定承诺的认识、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上,将被害人承诺纳入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之外的其他排除犯罪性行为之一进行探讨。目前,虽然有关被害人承诺的研究得到重视,但是,对于被害人承诺的正当性依据的研究不多。本文则从公民权利的演进、刑法谦抑性的角度,结合利益的衡量,对被害人承诺的正当性依据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在偷换商家二维码取财的案件中,商家既是财产损失者,也是刑法上的被害人;顾客既没有产生规范意义上的认识错误,也没有基于处分意思处分财产,既非被骗者,也非被害人。该类案件取财行为的性质不属于双方沟通交往型的诈骗犯罪,无论是将案件理解为两者之间的诈骗还是三角诈骗,都面临着难以肯定基于处分意思的实行行为等障碍。二维码案件的实质内容是违反被害人本意的盗窃行为,其行为对象是商家的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肯定对占有的规范判断和对债权的观念占有,也完全可能。在对处分行为的主观要求与对占有判断的观念理解、规范理解之间,将二维码案件定性为盗窃罪既是法益侵害说更可能采用的立场,也有助于严而不厉思想的落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