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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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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刑法理论中,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不作为犯的法定义务的研究有形式作为义务与实质作为义务之分,由于形式的作为义务论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研究已从形式的作为义务论转向实质的作为义务论了。本文通过对德、日两国实质作为义务论的评析,并试对实质作为义务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
不纯正不作为犯以不作为的手段实施了通常由作为犯构成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存在结构差异,但在作为义务为媒介的基础上又存在价值等同。价值等同是将两者置于同一刑法条文之下处罚的基础,但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要受作为义务层级程度和违反程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不真正不作为犯是不作为犯的核心问题。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问题,各国刑法理论有不同的认识,立法实践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笔者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形式来源说和实质来源说两部分入手,对"形式四分说"和"实质作为义务来源说"进行重点分析,辨析两者的利弊,最后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关键问题之一是等价值性问题,只有具有等价值性,不真正不作为犯才能与作为犯同在一个犯罪构成要件中予以评价,犯罪才能成立。从存在论的角度看,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相比,是A与非A的关系,无法进行相当性比较,只有在其义务内容中去寻找,才能找到比较客观的标准,即应避免犯罪构成事实与作为犯所实现的犯罪构成事实相当。  相似文献   

5.
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之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之一,其来源包括形式作为义务来源和实质作为义务来源。形式作为义务来源除我国传统理论中的“四来源”之外,还应当把在特定环境下基于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要求引起的作为义务作为我国作为义务的形式来源之一。而且,我国作为义务来源理论应当建立以支配理论为中心、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作为义务理论体系,并以此作出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6.
先行行为能否产生作为义务,关键看是否存在作为义务。任何人都要遵守刑法规范设定的义务,一旦破坏规范,只有承担刑事责任,而无义务再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结果加重犯中的重结果是在主观意志之下的产物,法律意义上的不作为也是主观意志之下的不作为,以不作为的主观方面与结果加重犯的主观方面是否对应来判断成立结果加重犯,还是成立不作为犯。  相似文献   

7.
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一直是刑法理论所重点关注与研究的领域,由于作为义务的范围具有相对性,其发生根据经历了形式根据到实质根据再到两者结合的发展历程,并且至今仍处于不断发展演进中。确定作为义务的范围,不管是对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首先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及其作为义务的基本理论作简要概述,然后通过对作为义务的性质与来源、自身存在之合法性以及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问题作重点论述,以求对不纯正不作为犯之理论重点进行简要梳理与辨明并希冀能对刑事立法与司法现状的传播和推进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在考察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实行行为时,我们需要联系不作为犯的实行行为来进行研究。对不作为犯其实行行为的认定应当结合其实行行为性、等价性以及其实行行为"着手"来考察,而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着手"应当联系作为义务予以具体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特定的作为义务是法律要求行为人必须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是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和基础.本文从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入手,阐述了不作为犯的四类义务来源,同时提出有必要将公序良俗列为特定义务的来源之一.  相似文献   

10.
在单行为犯中,真正不作为犯和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分类具有不对应性;在复行为犯中,没有真正不作为犯和不真正不作为犯存在的空间。真正不作为犯的确立,一是依据刑法所规定的作为义务,二是根据对违反作为义务的行为方式有无特殊的要求。不真正不作为犯和作为犯的区分既可以从因果流程的开启着手,也可以从危险的创设和升高着眼。只有在立法技术上可以对不真正不作为犯单独规定时,两类不作为犯才可能具有对应性,它们和作为犯的区分标准才可能同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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