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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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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致人损害自古以来便是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存在,其归责原则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通过对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的历史考察,并结合现代社会动物致害之特点,应当采用统一的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二稿)对动物园动物致害单独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理论基础不足,应考虑将此条删除。  相似文献   

2.
英美法的动物致害责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动物致人损害是一种常见的侵权现象。其行为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必然不同于一般的侵权责任。英美法系国家运用成文法与传统的普通法相结合的二元方法对动物侵权领域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无论从内容上还是调整技术上讲都别具一格。文章对英美法上的动物致害责任,主要是危险动物责任,牲畜侵入责任以及动物侵权过失诉讼和妨害诉讼作了介绍与分析评价,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的动物致害责任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国家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与限制是当下我国法学理论界争议颇多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认为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应为:侵权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其公务员;侵权行为必须是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客观上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同时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主观上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原则,以无过错为补充。与此同时,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当受法律的、合理赔偿等原则限制。  相似文献   

4.
宋才发 《南都学坛》2001,21(4):76-79
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是指因从事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时,依法应当承担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必须依法认定各种具体的致害行为,明确高度危险作业致害惩处的构成要件,依法给受害人予以经济赔偿。  相似文献   

5.
部分学者对美德日等国环境侵权排除责任方式存在不当认识,环境侵权排除责任并不存在"完全排除"、"部分排除"和"排除责任的替代性赔偿"之分,而只有停止侵权行为和消除危险两种方式;且环境侵权排除责任不能适用结果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而只能适用危险责任原则.环境侵权排除责任的核心要件是行为致害的难以弥补性,这一条件的认定不仅应该从质上分析还应从量上分析,不仅应当考虑侵权客体与对象,还应当考虑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第71条专门规定了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该条在归责原则方面采取了统一模式,只要民用航空器造成损害,无论受害人是乘客还是地面第三人,都承担危险责任。与此相应,其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民用航空器运营危险的实现、受害人的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的主体是其经营者,免责事由限于受害人故意和特定类型的不可抗力。此外,此种责任实行赔偿限额制度。  相似文献   

7.
不存在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既包括直接结合的共同侵权行为,又包括间接结合的“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对于前者,得适用共同侵权责任规则配置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对于后者,若各侵权人之侵权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结果,则对于受害人而言,各该侵权人并不成立共同侵权行为,故此应由责任人对受害人承担按份赔偿责任,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责任人责任份额的分配,应依据其各自的过失程度和原因力比例的大小来进行确定。  相似文献   

8.
环境侵权行为具有致害范围广泛性、致害进程缓慢性、致害过程间接性和成因复杂性等特点,侵权法的传统归责方法很难适用于环境侵权领域。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的多元归责体制成为各国通行作法。应该区分不同产业的发展状况和不同类型环境侵权形态从单一归责走向多元归责。不可抗力不是环境侵权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9.
《南都学坛》2017,(5):71-76
传统侵权法秉持加害人中心主义,倾向于个体行为自由之维护,因而以侵权行为为其核心,注重以过错之存在及其程度对加害人行为予以评断。近现代侵权法已转移至受害人中心主义,倾向于个体权益保护与救济,因而以损害事实为其核心,注重以损害之存在及其程度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由此,损害与赔偿成为侵权法上的两大关键词。损害是侵权责任成立之至关重要的条件,所谓过错、因果关系等因素皆可归入损害限定之内;而赔偿则是侵权责任承担之最为主要甚至唯一的方式,旨在使受害人之状态恢复至侵权行为未发生时。损害的界定是侵权之诉的入口,其具体认定贯穿诉讼之整个过程,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则是出口或完结点。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侵权责任始于损害,而终于赔偿。  相似文献   

10.
航天发射活动中航天器相关零部件或碎片坠落可能导致一国领土、领水及领海范围内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或利益遭到损害。此类侵权行为应属于民事侵权,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是受害人,参与航天器发射的各方是侵权关系中的责任人。航天发射活动致人损害应适用高度危险责任,其归责原则应为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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