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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承认了脑死亡标准;脑死亡立法有利于器官移植的开展、社会资源的节约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在我国脑死亡立法首要关注的问题应是制定科学的脑死亡标准和完善的脑死亡管理制度;考虑到我国的社会现状,脑死亡立法应谨慎进行。  相似文献   

2.
论死亡标准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观念一直以心跳停搏与呼吸停止作为人体死亡的判定标准,然而随着医学科学的进一步发展,这一判定标准逐渐受到人们的质疑,脑死亡概念随之产生,国外有关立法也给予了肯定。目前,我国脑死亡立法亦进入了实质性程序。对脑死亡的概念、立法意义、判定标准及国外相关规定作了初步阐述,并对我国立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二元论死亡标准与法律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脑死亡的提出是现代医学发展的结果 ,得到许多发达国家法律的认可。中国医学专家特别是器官移植专家多方呼吁在我国为脑死亡立法 ,要求尽快确定脑死亡为人体死亡标准。考虑到我国公众对死亡标准的认识一时难以转变 ,各地区诊疗条件的差异 ,难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采用脑死亡标准等种种因素 ,部分倡议脑死亡立法的专家、学者提出二元论的立法建议———将脑死与心肺死并列作为判定死亡的标准。死亡 ,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 ,而且是一个法律问题 ,一个社会问题 ,两种死亡标准并存势必影响现行法律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4.
脑死亡的立法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生命维持器械使用与器官移植需求、保护患者权利及促进医疗技术发展等因素考虑,我国亟需对脑死亡进行立法。此立法应采全脑死与全脑死加心脏死两种标准并由当事人生前选择。脑死亡立法的价值取向,应确立保护确认脑死对象的生命权、促进器官移植、保护器官捐献者的自己决定权及坚持器官无偿捐献原则。  相似文献   

5.
死亡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脑死亡概念提出以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曾经制订过有关死亡的法律或者给死亡下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定义,但脑死亡标准的问世却使死亡立法变得迫在眉睫。本文论述了我国死亡立法的迫切性、必要性、可行性,并对西方各国死亡立法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作了比较分析。作者认为,根据我国医学发展的现状,我国应尽快制订专门的《死亡统一法》,该法应对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一、死亡的基本概念;二、死亡的一般生理学判断标准;三、死亡的具体诊断标准;四、死亡确定和宣告程序;五、死亡确定中的违法行为;六、脑死亡和植物人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脑死亡立法的社会意义及面临的困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心肺功能完全丧失一直是判定死亡的标准。然而,随着现代医学的进步,这一标准已不再适应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脑死亡标准应运而生。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接受了脑死亡标准,并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条例。我国在这方面才刚刚起步,在此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因此,脑死亡立法应当谨慎进行。  相似文献   

7.
文章分析了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及原因 ,提出了需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确立脑死亡标准 ,建立健全器官移植的立法和法规 ,完善部门管理渠道畅通和完善监督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文章论述了脑死亡标准的产生及现状 ,指出在我国实行脑死亡标准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结合“生命自主 ,绝对自愿”的原则 ,对器官移植与二元死亡标准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最后指出在我国实行二元死亡标准的理由及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脑死说标准和心死说标准的分庭抗礼给刑法适用带来了困惑和混乱,脑死说和心死说两种标准在定罪、量刑、诉讼程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冲突。在死亡判定标准上,各国立法存在一元论和二元论之争,基于人的死亡是一种客观事实、二元论标准在司法适用上的不合理现象,我国刑法适用宜采取一元论的脑死说标准。由于科学依据、社会文化、伦理道德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原因,我国确立脑死亡的立法标准将漫长且困难。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脑死亡法律标准制定依据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医学的进步 ,人类对死亡有了新的认识 ,心肺死亡不再表明个体生命的终结 ,只有脑死亡才能科学地表示生命的结束。现行的法律制度使医生在进行器官移植时置身于法律责任的阴影之下 ,造成器官移植这一社会行为的大幅萎缩 ,使相当一批能够延续的生命个体丧失了生的机会 ,这不利于实践救死扶伤的医疗道德。脑死亡标准基于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 ,而非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中 ,民众的思想观念逐步现代化 ,为这一标准的合法化奠定了相应的社会文化基础。我国出台脑死亡法律标准的条件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11.
脑死亡与器官移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1967年南非医生班纳德(Banard)成功实施首例心脏移植手术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心肺死亡并不能等同于整体的死亡,而脑死亡才具有不可逆性,脑死亡的问题首次被提了出来。直至今日,其已为众多国家地区的医学及法律所确认,并制定了一系列脑死亡标准。脑死亡的确定,极大的提高了器官移植的例次及成功率,为器官移植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而中国至今未制定脑死亡标准及脑死亡法,为了适应于国际趋势的需要,制定脑死亡及器官移植法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2.
韩国器官移植法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国器官移植法包含了有关器官移植的所有事项,本文就其中三个问题展开讨论,即脑死亡、器官捐赠的同意以及人体器官买卖的刑法规制,寻求对我国器官移植立法的启示:其一,我国器官移植立法没有必要采纳脑死亡的死亡判定标准,在坚持传统的死亡标准的前提下,在器官移植立法中有条件地允许摘取脑死者的器官行为成为依法令的行为,从而使其正当化。其二,器官捐赠人的有效同意是摘取其活体器官的核心条件,医生必须履行其充分说明的义务。摘取脑死者和死者器官时,即使本人在陷入脑死状态或者死亡之前表示同意,如果其家属明确反对,也不能摘取其器官。本人在陷入脑死状态或者死亡之前,没有就摘取其器官做出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只要享有优先顺位的家属表示同意,就应当允许摘取其器官。其三,为了对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建议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规定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迫切处境,应当对其设置减免刑罚的事由,同时,应严厉打击买卖人体器官的中间人和犯罪集团。人体器官买卖的根源是供体器官来源不足,对其进行刑法规制并非治本之策。
Abstract:
The law of organ transplantation in Korea contains almost all items about organ transplants.This article mainly discusses three questions:the brain death,the agreement of organ donation,and the regulation of criminal law on human organ s trade.It sheds light to the organ transplanting legislation of China:Firstly,we don t have to adopt the criterion of brain death in our legislation.Secondly,the organ donor s effective agreement is the core condition of picking living-organs.Thirdly,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相似文献   

13.
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执行的两种方式,两者的适用条件至今学界观点异彩纷呈,但学界的诸
多观点均不能达致完满。在现行的刑法框架内寻求死缓适用条件的路径应坚持先后不同的位阶顺序:“罪行极其严
重”是死刑适用的一般条件;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是区隔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分界线。“罪行极其
严重”应从客观危害上框定死刑适用的一般条件,遵循行为刑法原理;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应从主观情节上予
以考量,遵循行为人刑法原理。通过对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的评估,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颁布指导
性案例等予以把控死缓适用的实质标准。  相似文献   

14.
老庄道家生死观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老子对"生"与"死"进行了初步探讨,对生死之间的渗透与转化关系作出了深刻思考,建立了具有自然主义色彩的生死观.庄子在老子高扬"生"的价值之后,转而深究"死"的价值,提出了以"生死物化、生死命定、生死一体、生死为徒、生死俱善、生死顺化、生死通达、生游死归"为主要观点的生死观.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近年来,我国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说明死刑对于遏止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行为并非治本之策。无论是基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此类犯罪不适用死刑的通行做法,还是基于罪刑均衡原则、死刑的效益性原则、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进行分析,在我国都应该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与此同时,应建立一种与贪污贿赂犯罪相适应的、更合理有效的刑罚结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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