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为了不断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对苏维埃社会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分配方面对资产阶级法权的限制,就是这种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消费资料的分配方面,社会主义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个原则的实现,是对几千年来剥削制度分配方式的否定,是个历史的进步。列宁曾经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工人代表苏维埃掌握政权后能够实现而且一定要实现的最重要、最主要的根本原则。”但是,这个原则还不是共产主义的东西。列宁又指出:“就产品‘按劳动’分配这一点说,‘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占着统治地位。”在分配领域中这种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是产生资本主义和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土壤和条件。由于人们的劳动能力大小不同,负担轻重不同,实行“按劳分配”的结果,必然会  相似文献   

2.
列宁在分析社会主义社会时指出:“马克思不仅极其准确地估计到人们不可避免的不平等,而且还估计到,仅仅把生产资料转归全社会公有(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还不能消除分配方面的缺点和‘资产阶级法权’的不平等,就产品‘按劳动’分配这一点来说,‘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占着统治地位。”毛主席最近指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限制并逐步消灭资产阶级法权,这是无产阶级专政一项非常重大的历史任务,是关系到反修防修、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进行到底的根本大事。一、必须充分认识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关于资产阶级法权,毛主席最近指出:“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毛主席的指示,对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列宁指出:“‘资产阶级法权’,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也只有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法权’才不存在了”,但“就产品‘按劳动’分配这一点说,‘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占着统治地位”。我国的社会  相似文献   

4.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大”路线,揭发批削“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谬论,澄清“四人帮”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上造成的混乱,政治经济学系七五级学员,结合学习“社会主义分配关系”专题,对按劳分配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讨论意见综合整理如下: 关于按劳分配中资产阶级法权的性质一种意见认为: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法权”是社会主义因素不是共产主义因素,但绝不是资本主义因素。其主要理由是:(1)马克思讲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法权”是指按劳分配中存在的“平等的权  相似文献   

5.
当今世界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都在实践中探索着如何较好地实现按劳分配原则。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必须实行适合于各种经济成分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可见改革分配制度的重要性。要建立适合于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分配制度,我认为,关键在于改变在全民所有制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的同工同酬原则,使分配制度更好地体现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企业均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内实现“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现就这个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四人帮”反党集团为了篡党夺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极力丑化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别对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度,更是肆意诋毁。他们把按劳分配打成产生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但是,按劳分配明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怎么能成为产生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呢?于是他们又利用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制造混乱,用歪曲和篡改经典作家原意的卑劣手法,把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法权等同起来,把资产阶级法权和产生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等同起来,捏造出一个“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产生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的反动公式,用来论证他们所谓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  相似文献   

7.
经济系在二月下旬邀请中国科学院骆耕漠同志来校讲学.骆耕漠同志对该系师生作了“按劳分配原则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和“生产力二要素或三要素问题”两个专题报告,并召开了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面的座谈会. 骆耕漠同志在“按劳分配原则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报告中,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在《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教材中,普遍认为按劳分配的局限性在于形式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对于这一观点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我的观点是: 1.以劳动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也是事实上的平等。平等有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是竞争条件的均等。按劳分配是一种机会均等。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只要是为社会劳动,在作了必要的社会扣除之后,按照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进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这就要求社会侧重的应是效率和竞争机会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按劳分配体现的是一种机会平等,是实实在在的平等,而不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  相似文献   

9.
我们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不容践踏》(见《辽宁大学学报》1977年第2期)一文中,对“四人帮”在按劳分配方面的一些谬论进行了初步的批判。在那篇文章里,我们指出,姚文元所说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则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的经济基础”,实际上就是把按劳分配这个社会主义分配关系说成是产生新资产阶级分子的经济基础。这是明目张胆的否定按劳分配原则,丑化社会主义制度,搅乱人们的思想,打击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破坏社会主义的生产和建设。在这里,对他的这个谬论,再作进一步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四人帮”打着“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革命旗号,大做反革命文章,把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弄得是非不清,真伪莫辨。他们大骂按劳分配是“旧事物”、“臭豆腐”,甚至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按劳分配”。只要准提实行按劳分配,关心群众生活,就会被扣上“用金钱、物质腐蚀工人群众的灵魂”、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人们根据马克思的设想,认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但事实上它在理论上是难以成立的,在实践中是难以实行的。它并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分配原则或基本特征。我认为,它基本上属于“前人囿于历史条件仍带有空想因素的个别论断”,具有空想性质。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按劳动力价格分配个人消费品是不可避免的,具有客观必然性。什么是按劳分配呢?按劳分配的实质和基本规定性就是: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这里的难点在于如何计量劳动的量。众所周知,马克思设想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种产品经济模式。全部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各劳动者的劳动直接就是社  相似文献   

12.
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在我国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随后,进行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我国,既实现了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又实现了用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成为国家的主人。但是,在社会主义时期,还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种分配原则,是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否定了几千年来剥削制度下的“劳者不获,获者  相似文献   

13.
四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同历史上一切分配原则相比,是一个伟大的变革。这个分配原则适合我国社会主义阶段的经济和政治特点,体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和广大劳动者的意志和利益,在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按劳分配所体现的毕竟是资产阶级法权,必须正视这个“新事物中有旧的残余”(《国家与革命》),必须把“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作为统一的而不是分割地理解。  相似文献   

14.
<正> 长期以来,我们在理论上一直把按劳分配视为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的唯一原则。不仅如此,而且把马克思所设想的“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的理论绝对化和教条化,而忽略了马克思这一设想的理论前提,因而自觉不自觉地忽略了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特点。面对现实,本文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作初步的探讨。一、初级阶段的按劳分配及具特点马克思曾经设想,无产阶级革命将在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首先取得胜利。在这些  相似文献   

15.
"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分配思想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国以后,毛泽东对新中国采用何种分配体制和方法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探索。他一方面提倡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另一方面又追求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并试图用供给制代替按劳分配,错误地认为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和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是“资产阶级法权”,必须加以限制。这种在个人收入分配问题上的矛盾状态,致使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  相似文献   

16.
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出:“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们在学习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运动中,正确认识和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对于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有的同志认为: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其理由:(一)“它遵循的原则仍然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二)“这种平等权利,仍然是资产阶级平等权利遗留的残余”;(三)按劳分配所得的个人消费品,“从实质上说是旧的私有制的一个尾巴”;(四)“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狭隘观点,是资产阶级的世界观”。这些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我认为,弄清楚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的性质,对于完整地、准确  相似文献   

18.
不久前,毛主席在谈到社会主义制度时指出:“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毛主席还指出,对按劳分配等方面所体现的资产阶级法权,“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搞清楚按劳分配问题,对我们深刻理解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  相似文献   

19.
伟大领袖毛主席最近指出:对于资产阶级法权,“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怎样来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呢?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狠批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它是为巩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特别是在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以后,它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的思想基础,是为被打倒的剥削阶级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服务的。我们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就必须用  相似文献   

20.
一、“四人帮”为什么歪曲、丑化“按劳分配”? 王张江姚“四人邦”在理论上一窍不通,搞修正主义、搞分裂、搞阴谋诡计是颇为能干的。姚文元胡说什么:“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是产生新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经济基础”,张春桥把按劳分配丑化为“旧事物”,王洪文则诳言,在资本主义社会实行过“按劳分配”。“四人邦”控制的舆论工具,更是连篇累牍地攻击、丑化按劳分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