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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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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选择与实践回应:民国县级行政兼理司法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中国司法与行政合一,清末民初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以期依照司法独立的西方宪政原理建立起从上至下的新式独立司法机关.但历经多次改革,基层政权建立独立司法机关的政策未能彻底实现,县级行政兼理司法成为民国时期主要的基层司法体制.县级行政兼理司法类似传统中国县衙审判方式,其形成原因固然有经济拮据和人才缺失的解释,但更主要的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司法改革的不同特点,该制度代表的行政司法合一的综合治理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在民国时期的基层社会尚具备生命力.基层司法制度变革的困境昭示了近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2.
调解在中国传统纠纷解决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民国时期,建立起了西方式的诉讼制度和司法体制,虽然在法律上保留了调解制度,但审判结案的比例迅速上升,对诉讼程序的重视不免给人以传统调解方式在纠纷解决中逐渐式微的印象。新繁县基层司法实践的情况显示出,在民国基层民事纠纷的处理之中,调解仍然重要。无论是调解的整体比例、半官方调解方式,还是公信力方面,传统的调解方式在基层社会的纠纷解决中仍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与清代相比,传统诉讼中调解和审判完全合而为一的程序已经有了明确的分离。在民国时期,调解的一个重要变化是逐渐脱离了法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而在正式的诉讼程序外发挥着作用。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众多基层民族自治地方的民间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着习惯法的适用问题。甚至在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在解决纠纷中也往往会涉及到习惯法的司法适用问题。这种适用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和解构了国家的统一法治建设进程。因此,如何在不违背中国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情况之下,寻求妥当解决途径,为"良性习惯法"在基层法院的司法适用寻找到合适的国家制度化路径,以达到"法"与"理"的有机统一,促进基层民族地区习惯法向国家法的归化,对于基层民族地区统一法治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民国时期立法机关移植大陆法系民法体例制定中国民法典,传统民事制度面临三种遭遇,一是通过独立保留原有制度的方式嵌入到新的民法体系中;二是以西方民法理论重述原有制度的内容,将传统制度重新界定后纳入民法典体系;三是不再作为正式的法律制度而成为民法典之外的民间习惯。这种以不同方式赶搭法典化班车的"搭车模式",是中西民事制度差异及法律移植过程中的社会文化因素导致的。在民国基层仍讲求化解纠纷的实用主义司法程序中,不同类型的传统民事制度在基层诉讼中也就表现出不同的法律实践样貌。  相似文献   

5.
西方形式主义司法有其独特的文化成因,它根源于实证主义法学.判例法、法典化及司法的困难促进了司法的形式主义.中外形式主义司法在解决纠纷中有着不同的作用机理,西方的形式主义对我国司法的改造有重大启示.西方实质主义司法的兴起,有其社会背景和文化原因,它是司法客观性危机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质主义司法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实现路径,其解决纠纷的机理在于利于社会心理的宣泄、和谐秩序的构建,对利益冲突、心理诉求的平等关注以及对弱者利益的关怀等.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法治建设的深入,人们对司法的需求和预期与日俱增,司法不仅用来解决社会纠纷,更是贯彻法治理念、维护社会民众利益的重要途径,而近年来司法却在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时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尤其是基层司法在解决纠纷中的尴尬境地客观上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司法现状,促进基层司法转型,以适应现阶段基层诉求,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纠纷,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应有的努力。  相似文献   

7.
我国农村正在经历着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村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规模群体化、内容多样化和解决方式极端化的发展趋势。面对不断频发的农村纠纷,传统宗法组织逐渐解体,乡村自治组织日趋弱化,基层行政组织捉襟见肘,基层司法机关力不从心。这要求我们立足农村现实,完善以基层法院为核心的司法解决制度,构建以民调组织为平台的民间调解制度,健全以乡镇司法所为基础的行政解纷制度,建立以当事人为主体的协商和解制度,促进农村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形成。  相似文献   

8.
中国古代的民事调解制度历史悠久,在司法审判中使用范围广、影响大,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该制度是多种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是中国古代对于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状态和理想的表现,是礼治社会、熟人社会中对于纠纷解决机制的本能选择,是传统“重义轻利”思想的体现,也是经过理性计算的结果。  相似文献   

9.
扩大当事人的诉权保障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但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如何在纠纷解决与司法资源的利用上寻找一个平衡点,成为现代法治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非诉讼纠纷解决(ADR)作为一种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各国的民事司法改革中备受关注.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应在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大框架中统筹考虑,以确保我国整体纠纷解决机制趋于合理与完善,从而使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0.
基层纠纷解决中的司法知识划分与补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知识可以分为普适性司法知识、地方性司法知识.但是,目前法官的司法知识主要服务于城市工商社会的当事人,普适性的司法知识仅提供给当事人一个法律答案.在乡村社会,法官的司法知识无法满足基层社会的个性需求,纠纷的解决缺乏良好的社会效果.改善合议庭的组成,引进具有地方性司法知识的陪审员;改革法学院的教学内容,增加民间法与基层司法的专门知识.通过司法知识的补充,实现基层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的颁布,标志着现代法律体系移植的完备。就成文法体系而言,一方面民国民法典和民国土地法确立了完善的土地所有权体系;另一方面民国立法者以个人所有权取代家产制,以民法公同共有和永佃权的法理对祭田、"一田二主"习惯进行改造。从司法层面来看,法官们应在充分尊重固有地权交易习惯基础上,以西方民事法理去充分说理。  相似文献   

12.
中日民事诉讼费用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实现程序经济,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负担.作为关系到民事司法改革进程的重要制度,诉讼费用制度的完善与变革已经被各国提上议程.本文遂就中日两国民事诉讼费用构成、性质以及负担等问题进行比较,以剖析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缺陷,并确立其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3.
为了深入探讨民事习惯在民初司法实践中被大量适用的历史原因,并揭示传统民事习惯在民初法律近代化进程中的作用与影响,应用动态观察及案例分析等方法,对民初法律发展的社会环境和传统习惯在法律生活中的社会基础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民初司法界大量适用民事习惯的原因,除了这一时期法律规范的不足或不完善外,还与民初过渡性的历史特征以及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关。近代法律深入社会后,传统民事习惯非但没有退出,反而借助近代司法制度从民间社会浮现出来,越来越多地进入到国家法的体系中。  相似文献   

14.
现代意义上的协商性司法产生于西方刑事诉讼领域,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协商性司法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已初见端倪,但理论界对该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民事诉讼领域中更是少有论及。协商性司法具有对话性、程序性和合意性等特征,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中存在适用的现实基础与理论依据,将协商性司法引入民事诉讼领域是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协商性司法在具体适用中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操作规则,确保其在制度规范内得以适用,这样才能呈现其在民事诉讼中的积极效应,更好地实现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5.
信息革命的辐射力逐步蔓延在我国民事司法领域,也预示着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场革命性变化。信息技术对民事司法体系的技术关怀,迎合了司法的效率化、技术化、精细化等倾向,形塑与培植着现代型民事司法制度。我国民事司法的信息化变革,蕴含了司法便民、司法效率、司法协商、司法公正等价值。面对信息化对现行民事司法体系的冲击,应当在坚持改革的合法性、程序适用的自愿性、灵活性与程序性相结合、兼顾公正与效率等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于信息化民事司法模式的启动方式、适用案件范围、审前程序规则、特殊审理规则、庭后工作规则等方面逐步实现信息化民事司法模式运作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政策引领下,民事司法能动性日益凸显。民事司法能动性是我国民事法官依法所享有的对个案进行合理解释、平衡、选择法律适用和填补法律缺漏的能力和权力。它既不同于公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又与司法能动主义有着本质区别,并在主体、对象、方法、依据和目标具有显性特质。为确保民事司法能动性的规范、合理运作,应当从民事司法能动性的原则论、目标论、限度论、方法论和保障论着手,架构民事司法能动性的科学体系。  相似文献   

17.
清末民初,中国通过学习和借鉴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完成了法律近代化,确立了包括律师制度在内的近代司法制度,与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的司法制度有许多相似之处,从而使大陆法系对中国近代的律师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从电影《秋菊打官司》说起,引出了论述主题。首先回顾了我国重视调解的法律传统,然后重点论述了调解制度在我国法制现代化过程中的现实意义,即调解也是实现公义的另一选择。调解能够实现公义的内在依据主要有两点:一为其当事人主义的本质;二为调解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全面修复。  相似文献   

19.
在中国民事法官的司法实践中,涌现出了马锡五、宋鱼水、周春梅等一批司法为民的模范民事法官。为此,非常有必要分析出模范民事法官的工作方法。同时,从内涵剖析、思想渊源、理论基础等多视角解读司法为民。然而,新时期民事法官司法为民的实践带来了司法为民与违背民意、司法为民与故意不立案、司法为民与违法调解等方面的冲突与困惑。为此,从更新民事司法理念、抓好司法公正与高效、引进便民利民诉讼机制、走群众路线等方面寻求民事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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