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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景亮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77-79
针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预交罚金”问题,认为其仅是一种变通的刑罚执行方式,“预交罚金”的性质实际上是罚金刑执行的保证金,与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根据罪刑法定这一刑法基本原则,此种变通不能突破现有的刑法框架,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不能也不应拒绝作为罚金刑法律依据的刑法第52条、第53条等条款的适用. 相似文献
2.
王慧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5(4):115-122
根据《民法典》第1234条关于生态环境修复请求权的规定,法院在作出生态环境修复判决的同时,需要一并判决将来可能发生的代履行费用,由此,形成了生态环境修复请求权的二元结构。通过回溯生态环境修复请求权的独立化过程,对比合同之债的强制履行,可将此二元结构解释为具有公法属性的、作为之债的强制履行。在程序实现层面,原告需提出对现在给付的生态环境修复行为与将来给付的代履行费的合并之诉,法官需要作出生态环境修复与代履行费的顺位裁判,即首位的生态环境修复行为判项包括生态环境修复方案与监管方案,次位的代履行费用判项需采用定期金给付方式,并通过变更判决之诉解决数额不确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张庆旭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1,(3):88-89
“法院判决改变起诉罪名”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可以或不可以所能够概括的。应当区别情况加以判断。一、人民法院不能擅自改变起诉罪名为被告人作出罪重的有罪判决。二、人民法院自己可以直接改变起诉罪名为被告人作出罪轻的有罪判决。三、刑事诉讼的职能决定了人民法院可以采纳被害人、被告人或辩护人符合事实和法律的意见,从而改变公诉机关的起诉罪名。 相似文献
4.
5.
彭江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45-49
美国有效辩护制度分为程序上的有效辩护和律师实质上的有效辩护,律师实质上的有效辩护其判断标准主要有辩护缺陷标准和损害结果标准。为了保证辩护质量和有效性,被告人可以提起无效辩护之
诉。被告人如果希望法院支持其提起的无效辩护之诉,需要证明律师在辩护方面存在不尽职的行为且还要证明这种辩护缺陷对诉讼结果产生了不利影响。律师的无效辩护一旦得到认定,即意味着原审法院的审判程序被宣告违反了宪法,侵犯了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原审法院的判决即告被推翻,案件将被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相似文献
6.
霍震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4)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初期,适应“民主”、“自由”和“保障人权”等政治口号的需要,依据所谓“禁止不利益变更”(Verbat dirreformatio in pe-jus)原则所提出来的一个诉讼原则。最先见之于法国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其基本内容是:被告人或者他的近亲属、监护人以及辩护人对法院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时,法院可以维持 相似文献
7.
李桂英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6):26-32
税收代位权是税法对民法中的代位权制度的移用成果。税收代位权是公法之债的代位权,是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统一,是实体法上公法之债的广义形成权与程序法上的诉权相结合的产物。作为一种广义形成诉权,税收代位权是独立于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第三种权利形态。 相似文献
8.
9.
提存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晓军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4)
关于提存含义的界定必须明确:提存不仅限于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还必须包括以债的担保为目的。提存在本质上属于公法性质,但是必须从民法角度考察其法律效果。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以作为提存的标的。我国现有提存制度存在着“散”、“缺”、“乱”的弊端。提存立法应考虑建立以法院设立提存所为核心的提存制度。 相似文献
10.
对被告人韩磊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定性,其关键应看被告人能否明知杀人对象是"女婴"。由于欠缺共同故意杀人犯罪成立的主观与客观要件,法院对摔婴案中两名被告人做出不认定共同故意杀人的判决。对被告人韩磊的数罪并罚主要是附加刑的并罚,而对被告人李明的数罪并罚则主要是主刑的并罚。由于被告人韩磊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且未得到被害者家人的谅解,因而法院对被告人韩磊做出死刑判决,这是比较准确、恰当的刑罚结果。 相似文献
1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本质上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基于个人意志,为了个人目的和个人利益而非法支配公款。这里的“个人”是指作为挪用人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而不是指实际使用公款的人。实际使用公款的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因职务内容的不同,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也不同。在一定条件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也会附着在单位行为身上伴随单位行为而发生,但不能因此认为单位行为也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似文献
12.
基于樊 147 区块特低渗透低砂泥岩薄互层状油藏, 通过数值模拟进行了水平井与直井联合注采井网的优化研究, 确定采用反九点注采井网; 通过渗流特征研究确定了分段压裂水平井的压力分布数学模型; 通过水平井参数的优化研究确定了水平井的轨迹沿着主力油层中部。根据油藏高压异常的特点, 采用井口带有防喷器的连续油管喷砂射孔、 分段加砂压裂技术。根据实际效果分析, 水平井分段压裂产能是相邻直井的 3 倍, 稳定日产油 15 t 左右, 递减比直井慢, 一口水平井投资是直井的两倍, 因此提高了经济效益。体现了水平井分段压裂技术开发低丰度油藏的优势和前景。 相似文献
13.
从行政价值关系的嬗变看地方政府的柔性化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以来的现代行政法是以“社会本位”为人文精神的。它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上的价值判断是互相一致,在道德观念上的价值取向是互相信任的,因此在行为关系上的理念就是服务与合作。这种行政价值关系的嬗变,必然要拳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的转变。地方政府的柔性化管理是在行政管理事务日趋专业化、复杂化的背景下,随着行政价值关系的嬗变而形成的新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4.
孙文桢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4):48-52,57
在《侵权责任法》施行之后研究侵权法能否独立于债法,这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民法法典化有着重要意义。从侵权概念的定义来看,侵权可两分为侵权行为和侵权事件;从侵权现象的法制史来看,侵权的产生早于债的产生;从民法规范的逻辑结构来看,民法规范只包括"假定"和"处理"两部分,而保护性法律关系和调整性法律关系均属于"处理"。因此,侵权法不能独立于债法。 相似文献
15.
张建文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6):60-64
俄罗斯法不承认公法人与私法人、国家公产与国家私产的区分,坚持民法对国有财产问题的一元化调整模式,建立并实践了一种与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政府(债务人)优先保护原则"相反的公共机构债务追索模式,即债权人利益优先保护模式。这种模式保障了公共机构与私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平等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但也有可能给国家预算带来较大的压力。 相似文献
16.
陈界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34-41
终审裁判文书买卖合同,有违既判力主观范围效力原理,欲使终审裁判文书既判力主观范围以外的主体成为执行程序中的适格当事人,并且其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漫无边际扩张既判力主观范围的企图,为法不许。裁判文书买卖合同与诉讼担当、诉讼信托皆有本质区别,既不能将之归入任意的诉讼担当制度,也不能归入诉讼信托范畴,且诉讼信托,亦为法所不许。裁判文书买卖合同对象之强制执行请求权,它不具有金融资产本身所应具有的很强的流通性、人为的可分性、名义价值不变性等特性,不属于金融资产转让合同。债权凭证转让合同的标的,一改裁判文书买卖合同标的之人身性、公法性而具有流动性、财产性,属于合法的资产交易对象,债权凭证转让合同应当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17.
公务员“亚腐败”现象的危害及成因分析述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亚腐败"是目前流行于社会的一种隐性"病变",具有利己性、广泛性、普遍性、模糊性、过程的半公开性、查处的轻微性和影响的衍生性等特点,以及滥用公款、在其位不谋其职等表现形式,造成行政成本高、"亚腐文化"盛行、公务员清正廉洁形象受损等不良影响。因此,注重分析"亚腐败"现象产生的危害及成因既是现实的呼唤,也是当前预防腐败关口前移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8.
马平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8(2):42-46
从"沉默权"的制度作用可以追踪到现代国家之中公权力所必须承担的宪法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以宪法内容的权力—权利两分法角度观察,该种举证责任在既定的宪法秩序之中产生,分为权力分配与设立中的"肯定式举证"和公民权利限制中的"否定式举证"。在当代国家,这两种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通过立法(广义法律)进行,其结论的合法性主要来自于既定的立法程序。进而,公权力在宪法上的举证责任,于宪政秩序的建设中也就承担着合法性之证明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法治国刑法文化应当以个人为本位,注重与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保护弱者应有之权利。因此,最大限度地保障包括犯罪人基本人权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是刑法的价值所在。刑法解释是适用刑法进而实现刑法价值的一个能动的过程。在释法过程中,"刑法的谦抑性"、"有利于被告"以及"常理"是司法者应当遵循的规则和坚守的底线。只有如此,才能保证释法的结果符合普通公民的意志,也才能够最终实现刑法的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