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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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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殷墟晚期祭祖卜辞中,"口"(祊)字习作商王施祭的处所名.一套完整的祊祭卜辞在占卜程序上大致包括两个层面的占卜主题第一主题首先是选用祭牲品种(牢、牢又一牛、羊等)及数量,第二个主题是选择祭牲的毛色.枋祭卜辞的占卜日绝大多数是在先王日名的前一天.本文对枋祭卜辞的辞式和选牲占卜的性质进行了总结,并将6组枋祭甲骨进行了缀合.  相似文献   

2.
殷墟卜辞中 “寇” 的用法有三: (一) 用作动词, 表示劫掠、 侵犯之义; (二) 用作名词, 表 示寇贼之义; (三) 用作名词, 表示人名、 地名、 族名。 我们主要探讨了卜辞中作为名词表示寇贼的 “寇” 的犯罪、 抓捕与惩罚。 寇贼曾闯入商人宗庙大肆劫掠, 被商王视作灾咎事件, 而其罪行当远不止于此。 商王 对于寇贼的打击是不遗余力的, 发动了大规模的抓捕行动, 从选派人员到抓捕过程、 结果频频占卜, 颇为重 视。 商王对于抓获的寇贼予以严厉的惩罚, 主要表现为刑罚, 即肉刑与死刑。 在肉刑方面, 寇贼主要被施以 刖刑; 在死刑方面, 商王采取了与祭祀结合的方式剥夺寇贼的生命权, 将之用为人牲。 除此之外, 在特殊情 况下寇贼还被商王用作战争工具, 仅见于商人伐 方的战役, 但并非主力, 似不能高估。  相似文献   

3.
花东卜辞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前所未见的新材料。本文从这些新材料中总结出商代的一种祭祀方式——延祭,讨论了“延祭”的方式、特点及其性质,并尝试着对王:卜辞中的一些相关现象进行了解释。  相似文献   

4.
阅读一些古代典籍时我们会发现在表示“沉没”意义时“沉”字和“沈”字经常混用。“沈”和“沉”是一组异体字的关系。所谓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但是形体不同的字。异体字的使用常会造成文字使用的复杂、混乱的现象,然而在汉字实际应用中,汉字使用的经济性和明确性原则又会制约并影响着异体字的发展。本文试通过分析“沈”“沉”二字的起源及两者关系的发展变化,力图从中理出汉字发展演变的一些脉络。“沈”字起源比“沉”字早,在甲骨文就已出现,字形为、、、等。罗振玉先生说:“此象沉牛于水中。殆即貍沈之沈字,此为本字。周礼作沉,乃借字也。”此说甚是准确。对这些甲骨文字形分析我们可知,字形外面的两条线是甲骨文少了表示河水的点的“川”字,用以表示河的两岸,中间则象是或正或倒的“牛”、“羊”之类的祭牲的象形字,整个甲骨文象将祭祀用的牲畜沉入水中之形。这一解释还可以在甲骨文卜辞中找到依据。如:“尞于河三,沈三,俎一”(《合.三三九》)②“使人于河,沈三羊,三牛。”(《粹.三六》)③壬子贞:其求來于河,尞三,沈三,俎牢。(掇二.四零四)古人最重祭祀,从上述卜辞中可以看出,“沈”为用牲之法,而且都是出现在祭“河”上。“沈”应该是古人以牲祭祀川泽的仪式...  相似文献   

5.
殷礼中隐含着多重社会关系,并有明显的等级色彩。从花东子卜辞的占卜主体"子"所行祭礼、贡纳礼等仪式内容看,其地位在目前发现的几种非王卜辞占卜主体中"子"应最高,与商王的关系也最为密切。文献记载中"民不祀非族"的情况不完全符合商代祭礼实际,但"神不歆非类"应是合乎事实的。殷墟甲骨文中为禳除灾祸向祖先神行禦祭时,受祭的祖先神与被禳者无论是否为同族,都应理解为祖先神对同族的降福。经过商王选将之后,花东"子"受王命率领其武装力量参与了当时针对召方的协同作战。殷礼中的等级观念已经较为显著,有下级向上级的隔级献礼,却鲜见上级向下级的隔级赏赐。  相似文献   

6.
说“伐”     
伐的本义为以戈击人。甲骨文及西周金文伐形多象用戈刃击人颈,以示击杀。卜辞所见杀人以祭之“伐”,用的就是本义,如“其伐十人卯三牢”(前·1·18·4),谓伐杀十人与卯杀五牢以祭也,(伐与卯均为殷祭祀时的用牲之法,伐,以戈击人颈,卯,杀也,)又,“伐廿鬯卅牢卅”,谓伐杀廿人与卅鬯卅牢同祭也(鬯为祭酒,牢为祭牲)。伐字在使用过程中,由本义大致分三路引申:一是由以戈击人之击,引申为用于战争方面之攻击,如习见于卜辞之“伐某方”及《左传》中“齐师伐我”之类的“伐”,义为“征  相似文献   

7.
先民通过给万物命名建立了“语言”与“存在”之间权威性的对应关系.《礼记》的祭礼命名系统讲究“用词细致有别”,祀天曰“郊”,祀地曰“社”,周代庙祭春曰“神”、秋曰“尝”,驱强鬼之祭曰“禓”,岁终合众神而祭之曰“蜡”,在军队驻扎地祭祀曰“杩”,祭有牲血之属曰“祭”、无牲血之属曰“荐”,于庙门旁祭祀曰“祊”等.祭祀文化弥漫于社会生活之一切领域,统治者通过各种祭礼建立与各种神灵、天地山川“隐秘的、神意的关联”,获得对土地、人民的“合法支配权”.尽管语言处在永无止境的变化中,但“最初的命名人”已将文化基因注入了“原始词语”,祭礼命名承载着古老而生命绵长的民族文化传统.  相似文献   

8.
甲骨文字的发现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甲骨文研究方面,在探索上古殷商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祭祀、征伐和周边方国的关系等方面,前人都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甲骨文的发掘和研究,成为我们认识上古殷商社会的重要依据,本文试就甲骨卜辞数次提到商王猎象和兕的记载,来探讨商代中原地区的地理气候状况。  相似文献   

9.
先秦时期(主要是周代)只有天子才有资格主祭的天、地、宗庙大祀及有关牺牲的礼法仪制主要有如下六项:(1)选牲,行于正祭的三个月之前,有角体、毛色、牝牡、大小四方面的要求;(2)养牲,将入选牺牲系养于特别洁净的牲牢,直至正祭,历时三个月;(3)省牲,正祭之日前一天的晚上,对牺牲再次进行全面的检查;(4)迎牲,正祭之初天子亲自将牺牲迎至祭祀场所;(5)杀牲,天子礼仪性地射牲或宰牲,以示亲杀;(6)荐牲,含有荐血、荐腥、荐熟等礼事.  相似文献   

10.
近年出版的《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摹本》存在一些误摹和漏摹的情况。笔者在朱歧祥和姚萱两位先生研究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次全面校勘,希望能对花东卜辞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工作有所裨益。《花东》摹本中可勘正者共150余例。其中误摹100例(包括文字笔画摹写失真57例、字形误摹误释43例),《花东》摹本漏摹55例(包括字词漏摹43例、辞条漏摹12例)。  相似文献   

11.
释"怒"     
古文字"怒"有"()"、"()"、"()"、"()"、"()"、"()"、"()"和"怒"等多种写法.过去研究者除了对秦简"怒"的释读没有异议之外,其余都有不同意见甚至误释.笔者对这些"怒"字作了正确释读,并进一步揭示相关资料丰富而重要的内涵,如结合花东卜辞"丁怒于子"等,分析"丁"和"子"的身份及其地位关系,商王武丁的喜怒性情和权威因而得以清晰展现;结合史叀鼎"蠲化恶怒"等,证明古代史官所记述的史确有"耸善而抑恶"的作用;由"秉之不固,怒为首"、"毋以忿怒决"等,说明古人对"怒"认识之深.此外还就有关文句中一些字词的释读提出自己的意见,如认为""是蠲洁的"蠲"的本字,"訢詻"应读作"昕露","否心"应读作"负弩"等.  相似文献   

12.
以羊替牛     
古时候,人们每到一定的日子,都要在祠庙里举行一种祭祀仪式,以表示对神灵的虔诚、求得神灵的庇佑,这种祭祀仪式叫“祭钟”。每逢祭钟时,不是要杀一头牛,就是要杀一只羊,然后将牛的头或者羊的头用大木盘子盛放在祭神的供桌上,人们就站在供桌前祈祷。  相似文献   

13.
传世文献所载商代法律是周秦汉人之看法,所谓甲骨文王"作辟"等三条"刑法"资料纯系讹传,但甲骨文所见"王大令"卜辞或许是商王之"令"的遗迹.  相似文献   

14.
湘潭大学萧艾教授说:“中国文学史应从‘卜辞文学'开始.‘卜辞文学'的确立,将打破中国文学史始于《诗经》的看法,把中国文学史向上推溯六七百年.”近年来,萧艾教授致力于“卜辞”研究.他认为,通过卜辞,可以从侧面去认识商代文学的面貌,某些卜辞之具有文学性质,这无论是从广义或狭义的角度去理解“文学”一词的含义,都是说得过去的.他认定  相似文献   

15.
在30年代的甲骨研究中,学者们在一块牛胛骨上发现刻有四方神名与风名的卜辞:“东方曰析,凤曰。南方曰,凤曰。西方曰夷,凤曰彝。口口口宛,凤曰”。(京520)。后来,在前中央研究院第13次殷墟发掘中,又发现了一块武丁时期的完整的大龟腹甲,上面刻有同样的卜辞,只是前面有“贞帝于”三字,且神名和风名稍有互易的现象。“贞帝于北方曰元,凤曰。贞帝于南方曰,凤。贞帝于东方曰  相似文献   

16.
释“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了"告"字的甲骨文形体,其形体构成为上"牛"下"口"的会意字."告"一词的本义为祭告义,"告"的形体下方的"口"则用来表示祷告义."告"的字形义为祭祀时用牛牲并面对牛而祷告.《说文》分析"告"字的形体不确.  相似文献   

17.
简论我国的官修史传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论我国的官修史传统李必忠我国自从有了文字以后,就很重视历史事实的记载。商朝的甲骨文和两周的金文,虽然以记载当时的祭祀和战争为主,《左传》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①但从殷商的卜辞和周朝的钟鼎彝器的铭文看,在“祀”与“戎”以外的许多重要国家大事,...  相似文献   

18.
祭祀文化与先秦郊庙乐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祭祀文化是种古老的文化,先秦郊庙乐歌是集诗歌、音乐、舞蹈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它因郊庙祭祀而产生,又为郊庙祭祀所用,所以,其创作要与祭祀文化的天命观、孝道观、功利观等相适应,这样才能达到感天地、通神明、神人敦和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以宝鸡赤沙为代表的陕西血社火首先是一种祭祀,相信神灵的存在并向其献祭,是其基本的文化内涵。在这一前提下,血社火中所扮演的人物身份和角色以及故事情节倒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其刀劈斧砍、剑刺凳扎及铡刀铡额、利剑穿腹的瞬间残酷的杀人场面。血社火的这一共同而基本的特征蕴含了从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的古代祭祀的两个重要而独特的因素——人牲和血祭。所有的血故事,无论情节多么曲折,人物形象多么丰满而逼真,或善或恶,都投射了古代以亲子为牲,以族人为牲,以仇人为牲,以俘虏为牲的影子。鲜红的血迹凝结为人们关于几千年来神秘而恐怖的祭祀文化集体无意识的象征符号。这种关于殷周祭祀文化的集体无意识以生命传承的方式依然存留在现代陕西的民间社会,它是生长血社火这一独特民间文化奇葩的根。  相似文献   

2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系年》第一章记载了商王帝辛(纣)不恭上帝和周武王祭祀上帝天神等史料。联系帝辛和周文武王时期的甲骨文、金文及相关历史文献,可证明祭祀权在商周时期对维护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祭祀权亦成为武王克商得以成功的一个关键的政治资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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