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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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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犯罪是指违反金融法规,实施了破坏金融秩序、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是指在金融活动或相关活动中,违反金融法规,危害金融安全,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与金融犯罪存在着相同与区别之处。“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概念更重要的是具有观念上的意义,期望能够得到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2.
金融犯罪是指违反金融法规,实施了破坏金融秩序、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是指在金融活动或相关活动中,违反金融法规,危害金融安全,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与金融犯罪存在着相同与区别之处."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概念更重要的是具有观念上的意义,期望能够得到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金融诈骗罪的独立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市场经济现阶段,金融诈骗罪作为一类高智商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日益严重。我国的金融诈骗罪,是指在金融活动中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金融机构或他人财物、信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金融管理秩序,致使国家、社会或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危害的行为,它脱胎于但不同于传统的普通诈骗罪。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该决定对集资诈骗罪等有关金融诈骗罪给予了规定。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肯定了《决定》的一些情况,增设了很多新的罪名,并在分则第三章中专设一节规定了金融诈骗罪。金融诈骗罪一节所包含的罪名分别是: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共8个具体罪名。  相似文献   

4.
金融犯罪是典型的市场经济犯罪 ,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随着由法人参与的危害社会秩序行为日益增加 ,肯定法人犯罪主体性问题 ,由法律明确法人的范围及其应负的刑事责任范畴 ,完全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法人金融犯罪相对于自然人犯罪而言 ,其以法人的名义通过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进行 ,因而更容易得逞 ,也更具危害性。认真研究和分析法人金融犯罪的构成要件 ,有助于打击和预防这类犯罪 ,更好地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保障金融安全  相似文献   

5.
洗钱犯罪是最典型的"国际犯罪",它不仅扰乱了各国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腐蚀了各职能部门的人员,更促使了"上游犯罪"的发生.目前,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限定于贩毒、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四种特定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提供资金账户等方法掩饰、隐瞒这四种特定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我国应建立配套金融法规,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和相关机构在反洗钱中的预防作用,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扩大上游犯罪的范围,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   

6.
刑法谦抑理论作为现代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要求立法者和司法者在判断特定行为是否纳入刑事犯罪圈时,必须从该行为的本质特征出发,在保持刑事法律适度介入的前提下,从适当性、必要性、衡平性三个角度对特定行为进行考察,以决定是否将其纳入刑事法律管辖范围。金融犯罪同时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和特定金融参与者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对金融犯罪圈进行界定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防止行为人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实施金融犯罪,另一方面也要从金融犯罪的本质特征出发理解和适用刑法规定,坚持刑法的补充性和保障性特点,结合刑法谦抑理论下适当性、必要性、衡平性的犯罪圈界定标准,合理界定金融犯罪圈范围。  相似文献   

7.
设立金融犯罪是为金融犯罪司法制定法律根据,本身也要依据一定的科学根据."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需予刑罚处罚",分别是行为被设立为金融犯罪的社会学根据和法学根据.我国据此规定了36种金融犯罪,但仍不完善.针对问题,提出了金融犯罪设立之完善构想增补新的犯罪(尤其应予增补基金和信托领域的金融犯罪和国际金融犯罪),修订既有罪状.  相似文献   

8.
洗钱犯罪掩饰、隐瞒了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的性质和来源,破坏了金融秩序和司法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文在考察洗钱罪的来源和确立过程的基础上,分析了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9.
白领金融犯罪是金融领域内的管理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利用职业便利牟取非法利益,对金融秩序及他人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目前,由于刑法自身的局限性以及白领金融犯罪的复杂性、专业性等,我国白领金融犯罪的防控面临困境。综合性的社会治理手段多元、全面,在预防白领金融犯罪时有着明显的优势,能够有效控制犯罪的滋生。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有助于探寻白领金融犯罪的多元防控路径及具体防控对策。  相似文献   

10.
环境领域公务员的可罚性具有特殊重要性,其认定也特别复杂。当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危害环境时,刑法对公务员的权利滥用有一般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考虑构成环境犯罪的共犯或间接正犯。公务员以不作为的方式危害环境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对于违法的核准或许可不加以撤销,二是不干预违法的环境破坏行为。如果公务员居于防止侵害环境的保证人地位则可以以不作为构成环境犯罪。保证人地位的认定要考虑形式与实质两方面。  相似文献   

11.
传统的全球化是在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人类利益博弈平衡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然而近年来某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将政治利益凌驾于经济利益和人类利益之上,导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的逆全球化趋势,进而形成停滞与发展双向循环的新全球化状态,加剧金融犯罪的产生:一方面,由于国际层面单边主义强监管的刑事政策在实质上导致金融犯罪界定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国内避险资金内循环渠道的多样化在形式上导致金融犯罪形态的不确定性。以上二者对冲作用之下,金融犯罪在成因上可类型化为外源型风险、内生型风险与混合型风险。金融风险进一步带来法秩序挑战:刑法体系外部国际刑事政策的冲击、刑法体系内部预防刑设置的博弈以及刑法与其他法域之间的冲突。解决以上问题的关键还应回归法秩序统一性的应对模式,即宏观上妥当处理金融犯罪国际刑事政策的国内法化;微观上加强完善法域关系协调下的金融犯罪行政刑法构建。  相似文献   

12.
许晓燕 《21世纪》2013,(7):20-22
随着近几年我国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金融领域的犯罪多发且新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刑法修正案》(五)、(六)、(七)、(八)都增力口或修改了关于金融犯罪的法律条文,将新型的金融犯罪纳入刑事追责的范畴。金融犯罪的高发不仅对司法机关惩治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且金融监管领域也面临巨大压力。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在惩治犯罪的过程中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发现金融领域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能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切实进行监督。因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对金融秩序的维护方面,不仅做好对金融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惩治金融犯罪,而且在此过程中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行使对金融犯罪的预防和监管职能,形成打防并举的格局,使社会主义金融秩序得以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13.
洗钱行为一开始的社会危害并不严重,故并未被认定为犯罪。随着其社会危害性被金融界广泛意识,才被认定为一种金融违规行为。近三十年来,由于其具有恣纵特定的犯罪行为、扰乱稳定的金融秩序、破坏和谐的国际社会秩序这三方面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被普遍认定为一种国际金融犯罪。  相似文献   

14.
论证券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证券犯罪对维护我国证券市场秩序 ,预防和惩治证券犯罪 ,丰富法学理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证券犯罪是指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 ,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破坏证券市场秩序 ,危害严重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犯罪学角度看 ,证券犯罪是典型的法定犯罪。此外 ,白领犯罪、共同犯罪、贪利犯罪等也是其显著的特征  相似文献   

15.
金融调制行为是经济调制行为在金融法层面的体现,在本质属性上是一种经济法律行为。笔者把金融调制行为定义为金融活动中调制主体所行使的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行为的总称。除了具备经济法律行为的一般特征外,笔者提炼的四个“统一”构成了金融调制行为自身特有的规定性。同时,笔者还对金融调制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合法性要件进行了初步的宏观建构。  相似文献   

16.
骗取贷款罪是金融机构为应对日渐猖獗的陈述型金融欺诈行为的努力成果。由于金融秩序并不会受个体骗取贷款行为的影响而造成混乱,也不属于刑法保护的集体法益的范围,再加上骗取贷款罪的刑法规定并未给人们提供有效指引的裁判规范,因此骗取贷款罪的保护法益只能是金融机构对贷款资金的所有权,而非金融之秩序。单纯的骗取贷款行为并未达到犯罪的违法程度,因此追诉标准之一的骗取贷款100万元以上的行为成立犯罪,须以存在具体危险结果来提高违法程度。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并非欺骗贷款行为类型性的危险实现,出于常理,作为客观处罚条件的重大损失应是与行为人有一定关联的条件,因而由被害人过失和不作为造成的损失被排除在犯罪成立条件之外。另外,法官对于重大损失的认定,应为金融机构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的未能偿还的贷款的本息,对重大损失的裁判应以立案侦查的时间作为计算的损失的最后时间点。  相似文献   

17.
金融不法行为犯罪化的经济学基础是纯粹强制金融资源转让,强制是质的内容,以市场交易自愿性为判定.金融市场自愿性分为自愿交易、民商事型、投机型、完全型非自愿交易4类.投机型与完全型非自愿交易是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罪规制的对象,前者与金融资源所有权减损值结合作为犯罪化标准,即结果犯立罪模式;后者与金融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减损值及其他情节结合作为入罪标准,即行为犯、危险犯、结果犯并存的立罪模式.非违禁品的金融资源自愿交易与民商事型、诱发除金融资源所有权减损之外的投机型非自愿交易,应排除刑法规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行为是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罪的预备、危险行为,以完全型非自愿为入罪基准,与之相悖逆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等罪应去罪化.  相似文献   

18.
本文系统地论述了金融工作人员犯罪的概念、种类及其危害,揭示了金融工作人员犯罪的手段、原因和条件,并提出了建立、完善金融工作人员犯罪预防体系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9.
洗钱罪是犯罪分子为隐瞒犯罪财富的真实来源和非法性质,通过特定渠道进行“赃钱漂白”的洗钱活动。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表现为洗钱行为既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各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在认定此罪时须划清洗钱罪与非罪、其他犯罪及原生犯罪共同犯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金融犯罪作为伴随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而出现新的犯罪类型,在认清其金融犯罪的本质属性的同时,应对其行为方式和犯罪对象的网络异化保持警惕;互联网金融活动既要通过刑法的介入以保护投资者权益,又要注重尽快建立行政监管先行的法律规范层级体系;顺应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特点和发展方向;刑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重心,应从对资金流向的监管控制转移到对个人和市场信息安全的保护上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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