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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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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很有必要.当前影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因素主要有:农业的比较收益、土地变动和调整、经济发展水平与非农就业比例、户籍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此,应不断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改革户籍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界定研究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前,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重要理论问题学界尚未达成共识,存在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转移土地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移(或者让渡)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等为实质内容或依据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的不同观点,其内容差异大,且都存在明显不足.统一采用法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名称是界定其内涵的关键.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型流转和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型流转这一客观事实,应以"移转(或者转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实质内容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  相似文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最主要的流转方式.研究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一种独立的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属于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型流转中债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转包方只能创设继受取得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只适用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转包方仅限于发包方内的其他农户.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中规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人"条文设计不科学,并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在我国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和金融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中,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抵押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以通过合法流转方式取得的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标的为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标的物为农村土地.登记是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的对抗要件,是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生效要件.实现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时,应确立抵押人的优先回赎权;土地用途不宜随意变更,如需改变原土地用途,应依法进行.  相似文献   

5.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将涉农政策的精神转化为法律制度,以法律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今后承包地流转制度完善的重要任务。其中,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进一步彰显承包地流转自由,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健全的基本前提,也是新一轮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的制度目标。  相似文献   

6.
深化农村改革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为目的,研究了农村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首先提出了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保障,重点指出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最后就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经营权合理流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7.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约性因素的法律分析和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通过土地流转,进行适当的农地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已是一个不争的共识。但当前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是: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属性,土地市场尚未形成;登记制度不健全;缺少部分权能等。相应地,可构建以下几点对策:借鉴永佃权改造农地承包经营权;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推行以股份制农业公司为主要形式的多种流转形式;建立健全相关市场来改造外部环境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研究指明了方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目的和任务是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农地承包户应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出让方,股份合作、土地信托、土地银行等将成为新型流转方式.确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登记制度以及服务监管制度,无疑对确定流转法律关系,减少流转交易纠纷,提高流转效率,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方式之法律性质研究述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包括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和抵押六种。目前学术界和实践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种主要方式之法律性质认识不一致,差异较大,不利于依法规范和正确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为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到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真正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种主要方式之法律性质界定尤为重要。本文研究结论是:转让、互换和抵押属物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和出租属债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属股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相似文献   

10.
变则通,通则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制度落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下一阶段农村改革发展的总纲.《决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问题上意图通过土地的集约化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力图改变城乡二元体制.本文主要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制度落实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保障。近年来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纠纷已对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已经成为保障农村稳定的关键之所在。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目前我省土地流转纠纷主要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权继承纠纷四种类型。呈现出纠纷数量大,递增明显,涉及人数多的特点。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为立法的滞后与过分概括及司法的低位与窘境。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法律的细化与重构,承包经营机制的完善与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以及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2.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规定的模糊与回避,致使学界一直争议不断,存在不同的声音,近年来司法实务也遭遇不同程度的裁判困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亟待解决。通过对现行法规及理论观点的梳理,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财产权,符合继承法遗产的特征,可以继承,并从古今中外立法例、农村土地改革、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及农民意愿角度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具有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继承进行了合理构想。  相似文献   

13.
承包期届满的自动续期制度,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合理法律表达。 自动续期是包括耕地、草地和林地在内的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自动延长。 自动续期应当自承包期届满时起算,其续期期限至少 30 年,且与前一个承包期相同。自动续期的条件主要包括农户主体资格、持续农业经营和集体土地存在等三个方面。 “三权分置”下,承包期是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共同期限。 土地承包权自动续期是土地经营权自动续期的基础。 土地经营权流转下的自动续期,取决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同时,应当明确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有效。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前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农地流转制度;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地流转机制,更重要的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使土地流转起来,由资源转化为资本,以取得规模效应、集约效应和市场效应.  相似文献   

15.
土地保障功能下集体林地流转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地有效流转是实现林业规模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受土地保障功能的制约,集体林地流转面临着流转成本高、流转意愿低和流转过程复杂等困境。造成这一困境的制度根源在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能受到不当限制、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能无法充分实现。在目前经济社会条件下,中国应将林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负载于林地所有权之上,通过立法保障集体林地使用权的处分权能和收益权能的充分实现,为集体林业提供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促进集体林地高效流转,并为农村耕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6.
预付租金在为土地经营权转出户提供收入保障的同时,也提高了土地经营权转入户的资金压力,从而可能为规模经营的实现带来负面影响。预付租金在规避风险方面具有优势,并与合约缔约对象、合约形式、租金水平等合约安排相互影响,共同保证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顺利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合约不能仅以一般市场规律进行理解。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形成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对目前预付租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产生的负面影响加以重视,无追索权的抵押贷款可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17.
自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地制度变革始终遵循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我完善的制度变迁路径。当前,日益深刻的农民分化现象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调适作用捉襟见肘。"三权分置"顺应农地权利分化趋势,超越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开辟了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的路径。然而,"三权分置"创设的农地第三种权利——土地经营权存在理论缺陷,且未充分体现农地利用市场多方主体的多元农地利益。继续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应以农地市场化利用的基本方式——出租为规范的事实基础,以多方多元正当利益为规范目的;将农地租赁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构造,以农地租赁权取代土地经营权作为第三种权利;维持农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在农地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依法登记后赋予农地租赁权享有某些特定的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18.
现行农地经营制度是以农户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本体的,承包责任制虽是农地流转不可动摇的体制基础,但其初始设计与农地流转政策目标和现实运行机制之间存在偏差,反而制约了农地流转。基于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实践分析,从两者冲突的对应性出发,需要在法律制度层面进行合理协调,既要完善家庭承包制,建立完全物权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机制,也要创造有利于农地流转的政策环境并采取相配套的法律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9.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农地流转能够加快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还可以为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有力条件。本文应用实地调研获取的数据,采用线性回归的方法,对大阁村土地流转面积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模型分析,以此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对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20.
农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流转作为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制度创新, 在实践中, 还存在着诸如产权主体模糊、信托财产界定不清、多重委托人主体结构和监管缺失等问题, 特别是地方政府信用的介入, 行政干预的加强, 不仅阻碍了原生性的农地经营主体的发展, 而且存在涉嫌挤压农民利益的问题, 带来农村社会治理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 应完善农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流转的相关立法, 为构建产权清晰、流转有序、监管适度的农地集合信托流转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这对我国农地经营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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