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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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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法官造法的必要性及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陆法系国家,受理性主义影响,奉行成文法主义,英美法系的基本原则则是“遵从先例”,法院判决要受到判例的约束。但是在长期的司法过程中,法典法和判例法的局限性,促进了两大法系相互靠拢的趋势。因此,中国法官造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应该确立中国法官造法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和解的目的在于节省司法资源,尽快结束诉讼,这符合构建和谐诉讼的理念。和解协议成立的基础条件是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法官具有一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经过实定法分析,和解协议在性质上既具有行政法上公法契约的性质,又具有诉讼法上诉讼行为的性质。在法律效力上,经确认的和解协议具有与生效判决相同的效力。当和解协议存在瑕疵时,结合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现状,通过再审来启动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3.
浅议判例制度在我国司法中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判例大量出现并在司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大陆法系国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判例法具有灵活性、稳定性、持续性、高效性和促进法官技能发挥等优点,能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成为成文法的补充.在我国判例法被长期排除在正式法律渊源之外,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已经开始在审判中尝试采用判例制度,并取得一定效果.本文要探讨的就是在我国司法领域中应该引入判例制度并确立为我国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判例法制度是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所作的司法判决,依"遵循先例"原则所形成的制度.中国在走向民事法典化的同时,能否引进判例法制度,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文章认为中国实行判例法制度是可行的,应借鉴普通法系国家创制判例法制度的经验,构建我国的判例法制度.  相似文献   

5.
作为一种统治原则的论争,晚清的礼法之争并不是孤立地存在于中国历史的,早在先秦及西汉时期就存在着类似的争论。一是封建制度酝酿与确立时期———春秋战国的儒法之争,一是封建制度调整与修正时期的西汉的盐铁会议。这两次礼法之争与清末的礼法之争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并同时构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礼与法矛盾演译逻辑线索上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6.
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伊始通过民法典亲属编确立了近代收养制度,彻底废除了收养制度之一的"立嗣",不再把收养制度与宗祧承继联系起来,而在法律文本上完成了异姓养子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司法层面,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通过判决例、解释例补充民法典亲属编有关养子的规定。立法和司法逐渐融合,一改北洋政府时期异姓养子之立法与司法断裂的局面,使得传统固有法中的"乞养"终于在西方私法理念的影响下,变为近代民法意义上的收养制度。  相似文献   

7.
学界曾经围绕我国能否实行或确立刑事判例制度展开过不小的争论, 至今意见尚未统一。本文认为,争论的根源和焦点仍在于我国究竟适合建立怎样的 刑事判例制度。为此,文章围绕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判例制度理论,探讨 了刑事判例在我国司法体系中的定位问题,提出了在概念定位上刑事判例是一种刑 事判决范例,在性质定位上刑事判例是一种刑事司法解释,在创制定位上必须经由 特定主体和程序来完成,在效力定位上应当具有普遍约束力,在监督定位上必须确 立制约制衡机制等观点。  相似文献   

8.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司法良知是对正义这一合法良善价值的追求,是实现司法正义的内在支撑。"摆摊打气球案"的有罪判决违背了"三常"法治观,暴露了司法人员对社会生活经验把握的极度缺乏,对世俗人情与人性的疏离,缺乏对事物基本的是非善恶之判断,是一个丧失了司法良知的判决。刑法底线是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作为其体现的罪刑规范(构成要件)。"摆摊打气球案"的有罪判决,意味着司法人员对刑法条文的机械理解,放弃了在法律中寻找有关何谓枪支以及是否具有可罚违法性与归责可能性等概念的明确理解及其限制,处罚了不该处罚的行为,突破了刑法的底线。坚守司法良知,坚持刑法底线,才能实现司法正义。司法良知代表了法规范之外司法正义的实现路径,刑法底线代表了法规范之内司法正义的实现路径,二者分别从法规范的外部与内部共同发力,合力实现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9.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法院在司法判决制度上的改革引发了“先例判决说”和“判例指导说”的争论。通过对英美法中“遵循先例”原则的历史沿革和在这种原则下司法实践运作的分析,揭示了这场改革的本质和意义。  相似文献   

10.
判例法与中国走向依法治国的现实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定判例应遵循一条原则,即由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典型案例进行准确判决,并以判例的形式确定下来用以约束地方法院的判决。推行判例法有利于保证制定法的稳定性,可以作为审判的衡量标准,可以避免地方行政权力对司法的干扰;最高人民法院所确定的判例与其所作的司法解释可以起到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作用;推行判例法可以保持司法的稳定。判例法可以单独地从纵向角度作为统一体成为法律渊源之一;判例法的推行可以有力遏止行政权对司法部门的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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