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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合理使用制度本是版权法中利益平衡的主要制度安排,但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版权法原有的平衡机制被打破,合理使用制度受到严峻挑战。为更好地平衡网络环境下版权人和公众的利益,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时,应将“合理使用”制度由现行的“规则主义”立法模式变为“混合主义”立法模式;同时根据我国国情适当扩大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范围,并对版权人享有的“技术措施权”进行严格规制,以防止其滥用“技术措施”损害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法通过合理使用制度维持著作权体系中利益格局的动态平衡。网络的出现和发展对传统著作权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网络环境给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带来了冲击。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规范,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网络环境下,完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遵循利益平衡、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采用规则主义与因素主义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调整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建立健全版权集体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3.
合理使用制度著作权构建了著作权法利益平衡机制。随着网络普及,网络作品的出现,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被打破。技术的发展削弱了权利人对作品的控制,技术保护措施应运而生,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领域遭遇了新的挑战。所以必须对合理使用制度作出调整,如扩大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统一其适用的界定标准及对技术保护措施进行立法上的限制,等等,以适应网络技术给合理使用制度所带来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4.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自身所具有的无国界性、信息的高流动性等特点使得传统的合理使用制度难以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于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应当强化还是淡化的争论已成为近年来著作权领域激烈讨论的热点问题。在这种争论存续的过程中,我国的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将何去何从?此乃本文拟探讨的主要问题。从宪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制度的存在价值进行了分析,并以实现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为基础,对重构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5.
论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版权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得网络侵权行为越来越“大众化”。明确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有利于实现网络环境下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实践中,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商要求其承担的合理注意义务也不尽相同,在特定条件下将有限的主动审查义务赋予搜索引擎服务商符合利益平衡的原则。借助立法制定更能适应高科技环境下版权保护和利益平衡需要的新规则,是未来版权法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6.
数字图书馆版权合理使用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与发展,版权法在修订过程中不断向版权人利益倾斜,合理使用制度面临冲击与挑战。在网络时代,针对图书馆等非赢利性机构的合理使用原则仍应受到重视和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版权法所一贯坚持的版权保护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网络环境下的技术保护措施在给著作权人充分保护的同时,限制了公众的合理使用和对作品公共部分的接触,著作权原有的利益平衡被打破。恢复著作权的利益平衡,关键在于"合理使用"能否成为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理由这一问题的解决,其也是技术保护措施与"合理使用"能否协调的关键。文章采用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从"合理使用"作为著作权法利益平衡机制的角度出发,分析了上述问题,认为"合理使用"应当为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法律理由,并以"合理使用"为核心提出对技术保护措施限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网络传播的“后现代”特性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电视虽然呈现出后现代的某些特点 ,但只有由电脑技术支撑的互联网才充分显现出后现代的真正来临。互联网技术的成型经历了一个“从大到小”、“从隔离到兼容”、“从集中化到分散化”的过程 ,潜藏着一种消解中心的文化理念。网络传播消解着传统媒体以传者为主体的“中心———边缘”的传播模式 ,使传播权力发生流变。网络主体行为个性化使得网络语言的述行性颠覆现代语言的各种规则 ,网络叙事则表现了对“元叙事”的“不信任”而倾向于“去中心化”的“小叙事”。我们要以积极的文化态度辩证地对待网络的后现代特性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利益平衡原则的提出根源于知识产与有形财产的自然属性以及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在性质上的差异,知识产权制度中更多地体现出法律的控制。庞德将法律视为协调利益冲突手段的社会利益学说为利益平衡原则提供了法哲学上的基础。而在把知识产权界定为私权的同时对产权交易进行规制,这两方面共同作用所带来的经济学上的效益最大化则为利益平衡原则提供了经济学上的基础。  相似文献   

10.
论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重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和公众之间利益平衡的关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与一般著作权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有较大差别,应适当缩小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范围。中国目前尚没有默示许可存在的必要性,应适当运用安全港原则,在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罗尔斯的正义现在当今依然是政治哲学中的一个热点.与之相比功利的正义近年来一直受到冷遇.二者截然相反的处境是由它们的理论自身所造成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以功利原理为基础,功利为正义之实,正义为功利之名,这一点在边沁和穆勒那里有充分的表现.罗尔斯的正义观是公平的正义,它的原初契约——正义两原则,确保了公民的自由、平等,照顾到弱小的利益,充分尊重人性,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所以具有优先性.  相似文献   

12.
独立的环境法益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随着独立的环境法益的提出 ,首先 ,从法哲学的角度对我国的环境刑法未充分重视独立的环境法益的保护进行了价值分析 ,并认为应当赋予自然环境以人格的权利。其次 ,从犯罪学和刑法学的角度对独立的环境法益的刑法保护密切相关的行政从属性理论进行了评判 ,认为只有突破功利的价值观和绝对的行政从属性 ,才能反映环境要素的固有存在 ,才是公正的环境刑法。最后 ,在以上前提下对我国环境刑法在独立的环境法益的刑法保护方面进行了新的论证。  相似文献   

13.
数字音乐版权利益平衡机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文章从传统音乐版权的法律问题入手,具体解释音乐版权中"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制度的不同之处,分析了相应的数字音乐版权侵权责任认定问题,并对数字技术与音乐版权的平衡机制的重构作出了思考,从三个方面提出观点及意见:一是版权授权方之间利益的平衡;二是技术与法律之间的平衡;三是收费标准与消费者版权意识之间的平衡。文章提出并重点探讨了数字音乐版权在音乐传播中的得失辩证及如何平衡数字音乐版权权利人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4.
网络技术的真正无国界使单个国家的著作权法无法协调网络技术给著作权所带来的冲击,"因特网条约"希望通过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共同努力使网络利益主体的平衡得以实现。但无论是"因特网条约",还是作为其实施法的DMCA与EUCD都较为明显地偏重著作权人的利益,尤其是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可能使代表公众利益的合理使用制度形同虚设,而网络技术发展也在著作权制度种种限制中如履薄冰,从而使网络利益主体之间平衡的实现无论在国际还国内都成为一种美好的"幻景"。  相似文献   

15.
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理论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利益平衡是现代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精神,也是著作权法修改和著作权制度设计的指南。从著作权制度的历史看,在著作权法中确立利益平衡原则是一个渐进过程,著作权法在平衡作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是成功的。著作权法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是适度的保护水平、追求著作权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平衡、确保公众对作品的适当接近等。  相似文献   

16.
司法管辖有界性与互联网无界性的矛盾,向传统涉外商标侵权管辖权的确定规则发起挑战。互联网的特殊性必然动摇属地原则的地位,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能够给新型经济模式下管辖权的认定提供全新思路,同时“商标共存”等复杂多变的侵权行为更应合理对待。特殊的互联网并未与现实生活相分离,仍需在国际商标管辖的一般原则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件,判断侵权行为地;也不能忽视属人管辖、专属管辖针对侵犯商标权行为的作用,力求在尊重国家主权、尊重国情的前提下,平衡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对于网络版权的权利限制,学界的论述较多地集中于合理使用情形,而对法定许可的关注较少。应该说,在网络版权制度中确立法定许可规则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不可盲目扩大法定许可的范围。对于网络远程教育中编制使用的教科书课件,应建立适当的法定许可制度;对于网络中普遍存在的作品转载摘编行为,应尽量排除法定许可;对于公益性图书馆等公益机构,要防止其利用法定许可制度谋取公共利益以外的私利。  相似文献   

18.
我国主流学说认为,发行权以作品“有形”载体转让为前提,著作权法上不应成立“网络发行”,网络环境也不应适用发行权用尽。然而,这种源自欧洲的学说已为2012年欧盟法院UsedSoft案件明确抛弃。它既没有成文法依据,也不符合当今网络经济的发展趋势。发行权的核心特征在于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所有权转让”,无关乎作品载体是有形还是无形。网络发行和网络传播虽有相似,但本质不同。网络传播限于作品内容,其受众只可在作品传播期间享受作品内容,此行为受信息网络传播权调整;而网络发行必然含有转让作品复制件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其受众可以通过取得复制件无限期地自主享受作品内容,此行为受发行权调整。而且,作品数字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络发行后,发行权也理应用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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