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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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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京津冀区际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为了保证京津冀地区的公平发展,应建立区际生态补偿制度以弥补冀上游地区为保障京津发展而遭受的损失。构建京津冀区际生态补偿制度需在遵循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原则及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区际生态补偿经验,正确界定补偿主体、受偿主体,采用公共财政支付、设立区际生态补偿金、建立政府引导下市场交易机制、实施异地开发、开展技术援助等多种补偿形式,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开始了森林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逐步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调整和改进。目前,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生态补偿内涵与外延的界定不清、补偿范围窄、补偿标准低、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及缺乏市场化机制等问题。建议生态补偿立法应明确界定生态补偿的主体、建立科学的补偿标准、采取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完善立法,为加强森林生态补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我国不同领域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践中,森林生态补偿开始得最早,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可为其他领域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3.
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确立明确的补偿原则,在现有立法及实际工作中存在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收益主体不明确、补偿方式单一、安置责任模糊、补偿程序不完善等诸多缺陷。因此,今后的立法和实践应首先在宪法中明确公平、合理的相对补偿原则;提高、拓宽补偿的标准和范围;丰富补偿方式;明确补偿收益主体;完善补偿程序,从而公平合理地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4.
流域生态补偿: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比较与选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流域生态补偿是利用经济手段对流域生态外部性的矫正,常用的有以政府为主体的政府补偿和以市场为主体的市场补偿两种形式.其中政府补偿主要采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补偿、生态补偿基金等方式,具有强制性、间接性等特点,存在资金来源单一、环境资源定价低以及权责利脱节等弊端.政府补偿交易成本低,但制度运行成本高.市场补偿是流域生态服务受益者对保护者的直接补偿,主要采用产权交易市场、一对一交易、生态标记等方式,具有直接性、激励性等特点,存在补偿难度大、短期行为严重等缺陷.市场补偿交易成本高,但制度运行成本低.一般而言,规模较大、补偿主体分散、产权界定模糊的流域适宜于政府补偿,规模较小、补偿主体集中、产权界定清晰的流域适宜于市场补偿.  相似文献   

5.
新环保法以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形式将生态补偿制度明确下来,并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责任、环保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以及环境监测制度。但中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仍然存在专门立法缺失和法治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任重而道远。健全生态补偿制度需要以制定科学的补偿范围与补偿标准、保障多元的补偿资金渠道、坚持严格的管理监测制度以及完成明晰的权责分配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完整性为原则,杜绝"一刀切"的做法,强调法学与相关学科的交叉研究,大力推进环境和生态建设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明确管理监督责任,实施环境监测制度,保证政府、企业等受益者在进行生态补偿时协同联动,各尽其责,力争实现受偿者的贡献与所得相当并可持续供给生态产品与服务。  相似文献   

6.
西藏自治区被列为全国重要的草原生态保护地区,由此必然产生其提供草原生态保护服务的义务及取得相应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的权利。分析西藏自治区草原生态补偿制度,发现相关生态补偿法律缺失、补偿主体限定过窄、补偿标准低、补偿形式单一、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法律及制度体系、拓宽补偿主体范围、提高及明确补偿标准、完善生态补偿监管制度等措施。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在补偿适用原则与具体操作标准、补偿范围、补偿方式以及补偿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缺陷.因此,我们应在拆迁立法中尽快明确公平补偿原则,在立法上规定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设立独立的估价委员会,明确行政机关作为补偿责任主体的地位.  相似文献   

8.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体系建设滞后;补偿机制不灵活,补偿标准偏低;投资主体单一,后劲不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过于单一等。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同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9.
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效果是环境政策制定的重要基础。国内外对公共政策和市场手段这两类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效果进行了研究,但缺乏生态补偿机制对企业微观主体效果的研究。生态补偿制度可分为公共政策与市场手段两大类机制。以排污收费和环保补贴作为公共政策的重点、以碳排放权交易和产品生态标志作为市场手段的重点,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微观效果的研究框架,将生态补偿机制效果的研究向微观企业领域拓展,有助于完善我国环境治理制度。  相似文献   

10.
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在我国已经践行了5年有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补偿的客体限于部分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补偿标准确定不科学,补偿金的利益分配不均衡。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应当从制度和软环境建设两个方面入手。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建立多层次的补偿标准,建立多元化的补偿主体,建立各种地方性、自治性生态补偿条例;在软环境建设方面,应该建立过硬的森林管护队伍,加强群众森林生态意识,积极申请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国家的林业项目。  相似文献   

11.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实现森林生态价值,发挥森林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主体作用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政策调整到国家立法调整以及地方立法试点的渐进过程。但相关的政策法律机制仍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合理设计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投入与利益保障机制,是关系到能否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关键。该文通过分析现有公益林补偿政策立法的现状,结合广东的相关实践情况,提出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法律制度的创新设计思路。  相似文献   

12.
2004年财政部正式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办法。北京市在2004年底开始实施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从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政策实施现状出发,在对涉及生态林补偿政策8个区(县)的农户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运用回归方法分析并评价了生态林补偿政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并据此从提高补偿标准、健全护林员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合理配置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及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素质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及其配套措施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3.
在深入探索宁夏森林生态补偿实践历程的基础上,针对多元化补偿方式尚未形成、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资金来源少、生态补偿管理部门职责交叉重复,以及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提出建立体制机制、制定系统的政策措施、完善法制保障体系、建立多元支付方式、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等对策建议,为构建宁夏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和推动美丽新宁夏及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与法规问题探讨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我国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由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经济补偿规定、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三部分构成。从国家的方针政策、森林法、民法、行政法等方面论述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政策、法律依据 ,分析了现有公益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法规实施现状 ,并结合具体国情探讨了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法规设计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5.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与多方人员的利益紧密相关,了解各利益相关者对该政策的态度与认知情况,可对下一步如何完善该政策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以福建省三明市为调查对象,以多方利益相关者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的态度为重点,采用参与式调查分析方法,分别对市、县级林业管理部门和林农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半结构式访谈、关键人物访谈及问卷调查.最终发现,不同利益相关者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的需求不同,并普遍认为补偿资金标准偏低、来源渠道单一、管护工作欠缺监管等仍是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面临的关键问题,应当建立多元化的补偿途径、量化考核指标、细化管护形式,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效用最大化.  相似文献   

16.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地位和立法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制度是协调森林资源经营者和受益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为林业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的重要保障。这一制度已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分地方法规中得到体现,但其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该文在分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生态效益补偿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立法措施。  相似文献   

17.
安徽省会经济圈建设中的生态补偿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安徽合肥、六安、巢湖三市就加快构建省会经济固已达成共识,但经济圈范围内由于环境资源禀赋、生态系统功能定位导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也暴露出来,需通过区域生态补偿加以解决。文章通过安徽省会经济圈实际情况的调查,结合目前生态补偿研究内容,提出了针对省会经济圈的流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领域的具体生态补偿设计内容。并对建立与完善安徽省会经济圈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可为区域性生态补偿方式和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可持续经营的理念,森林资源在发挥三大效益的过程中,其价值消耗应该得到补偿,提供生态服务是森林资源的重要功能之一,森林生态价值补偿就是解决森林生态功能再生产的价值补偿问题。补偿主体、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及资金筹措都是建立森林生态价值补偿制度时应予充分考虑的因素。进一步明晰生态公益林产权是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前提和基础,促进生态公益林的扩大和恢复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根本目的,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监管则是程序层面的保障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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