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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通过考察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历史演进过程,分析三种历史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及其各自与当前生态危机的不同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必须"走进"现代人类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2.
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需要而具有的某种有用性。对于价值问题的探讨是当前学术界的一个热点。在人与自然的价值问题上,一直存在着"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两种争论。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价值观,从哲学意义上肯定了人不过是未完成的有待不断完善的社会存在物,人的发展依赖于自然界的不断优化,体现了一种现代辨证人类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3.
尽管建立在征服自然基础上的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是导致人与动物关系失衡的根源之一,但人类中心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流动命题,并非所有阶段所有类型的人类中心主义都会危及人与动物的关系。将动物纳入人类道德关怀的维度,并在此前提下扬弃和重构人类中心主义无疑有益于维系人类主体和动物客体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相似文献   

4.
生态文明的自然观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存环境的恶化产生了世人关注的环境问题,对环境问题的哲学关注引发了学界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或者说天人关系的讨论.在这场讨论中,表现最突出的是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人类中心主义将人作为价值主体,而将自然作为价值客体,其价值观是自然对人类社会的有用性判断;非人类中心主义将自然作为价值主体,而将人类社会作为价值客体,其价值观是人类社会对自然的有用性判断.  相似文献   

5.
西方自然价值观念的主流导向是人类中心主义,经过古希腊自然思想、犹太-基督教传统和启蒙思想,这种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念由最初模糊地带有自然从属于人类的性质,到人类成为自然的代理统治者,最后形成了人类对自然根深蒂固的奴役统治。生态中心主义对人类中心主义提出了时代的挑战,作为与之相对立的自然观念,在批判和抵制人类中心主义的基础之上形成,通过深生态学思想和生物中心主义,强调自然的独立性和固有价值,在人类与自然之间建立起平等的关系及原则。但生态思想也不能过于极端,需要谨慎地反思,形成一种合理的自然价值观念。  相似文献   

6.
与西方传统机械论世界观相比,阿伦·奈斯的生态思想重视生命体自我实现与内在价值的新学说,既是认识视角的转变,也是一种后现代世界观建构的尝试.尽管深层生态学倡导非人类中心主义,打破了价值论意义上人类在自然界中处于中心地位的传统理论,但实际上其自身仍未完全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羁绊.考察人与自然关系之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使人类社会自身得到发展,故不应将二者在价值上刻意地进行主客体之界分,而应视之为一种和谐的同构体.循此思路,反思阿伦·奈斯深层生态学思想对和谐社会之构建将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7.
阿诺德·伯林特的环境美学被认为是对自18世纪以来“无利害的静观”这一美学原则的彻底颠覆。他通过对环境的重新界定,强调人与环境的包容和贯通的“参与性”,建构了一种迥异于传统二元论的全新的环境观。藉此。它的美学成为反传统主客二分及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范本被学者大势颂扬着。但是,笔者认为,这种所谓的反“人类中心主义”环境美学理论,是一种由更为隐蔽的“人类中心主义”幽灵所主宰下制造出的一种美丽幻象。他对城市景观的理想建构说明他的环境美学的人类中心主义本质。  相似文献   

8.
犯罪观的“交锋”:“刑事和解”与传统犯罪理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事和解”的出现显示了对犯罪的另一种理解可能。以传统犯罪理论为背景,以比较分析为基本路径,可以全面展现两种犯罪知识与理念的“交锋”。从宏观角度看,两者对犯罪的不同理解根源于观察路径和方法论立场的重大分歧 :传统理论着眼于“远距离观察模式”,形成了“国家中心主义”的犯罪观;而和解理论则立基于“近距离观察模式”,发展出“被害人中心主义”的犯罪观。在这样的逻辑脉络下,两者在社会危害性理论、刑事法律关系及被害人同意等问题域中,产生出辐射性的对峙与紧张。作为某种反思性的维度,“刑事和解”在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中具有相当的解释力,为重新估价和改进传统犯罪理论提供了重要契机。  相似文献   

9.
生态环境美学: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环境危机的根源在于人类将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根本对立的,而这种观点从根本上来说又归因于"人类中心主义"及其所囿于的西方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是主客二分,其本体论根源是形而上学的理性至上.主客分立使"人类中心主义"在哲学思想上表现为无限膨胀的主体性,在伦理观上坚持传统伦理学.只有构建生态环境美学,突破主客对立的传统思维方式,否定传统哲学当中的工具理性,重建理性和主体性,坚持生态伦理观,重新认识和肯定自然的价值,才能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圆融共舞的共同体.这才是以生态伦理学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美学的最高目的.  相似文献   

10.
犯罪治理理念是决定和影响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方式及其效果的重要因素,所以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理念的正确定位对于实现环境污染犯罪的有效治理,促进整个地球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环境治理的历史上,先后出现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两种不同的环境治理理念,这两种治理理念对于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从上世纪发生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到近几年来中国多地遭遇的雾霾天气等都在向人类不断提醒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随着人类理性认识的逐渐觉醒,刑法作为"最后法",开始承担起对惩治和预防环境犯罪的责任。我国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不管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还是现今的污染环境罪,对于该罪主观方面的争论一直没有淡出过学界视野。  相似文献   

12.
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新《刑法》增设的新罪名。目前,理论界对其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本文试从构成要件入手,对本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及本罪与相似罪的界限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3.
明确以数额较小财物为目标实施盗窃而误盗数额较大财物,但实际违背行为人意志的,属于对象错误而非对象偏离,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盗窃罪犯罪故意。对象偏离不是客观要件错误,不影响行为故意的成立;而对象错误可能构成客观要件错误从而成为排除行为故意的根据。犯罪故意是指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一方面,犯罪故意在行为人的行为中,而不只是在行为人的头脑里。另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犯罪故意的表达过程与实现过程。对故意犯罪而言,主客观相统一,正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高校体育教育树立"健康第一”思想的探讨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通过对健康问题和"健康第一”思想的阐述,探讨了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中树立"健康第一”思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目前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中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和实施健康教育的现状,揭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是促进高校体育教育目标从体质教育向健康教育飞跃的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15.
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之犯罪构成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客观要件上,二罪的行为前提(负有特定职责)和行为方式截然不同,行为的发生时间也有着重大的区别;在犯罪主体方面,前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任何限制,而后者必须是负有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犯罪客体要件方面,尽管二罪的主要客体要件相同,但次要客体要件却是不同的;主观要件上,一般认为,前者仅限于直接故意,而后者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实践中以间接故意者居多。  相似文献   

16.
国际环境犯罪对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危害,国际环境犯罪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国际犯罪,具有其独特的犯罪构成,从事了国际环境犯罪应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国际环境犯罪的惩治对于我国政府在打击环境犯罪和参与国际合作方面的立法与政府决策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环境犯罪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环境犯罪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析环境犯罪现象,探讨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新增设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严重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中,“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的四种具体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为金融机构的信誉以及金融机构和公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认定本罪必须明确其与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以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9.
牵连犯、吸收犯均是刑法理论、司法实践中难以界定的处判一罪形态概念.牵连犯应界定为行为人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又必然构成其他犯罪的犯罪形态.吸收犯应是数个犯罪行为因一个被另一个所吸收而失去独立意义,仅按吸收的犯罪行为处断的犯罪形态.两类犯罪形态的区分以罪质数为准.牵连关系和吸收关系分别是准确认定牵连犯和吸收犯两类犯罪形态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20.
从刑事及诉讼理论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可以认定,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不是构成主罪的必要条件,本罪的主体应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侵犯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根据本罪的构成特征分析,以"非法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罪"作为本罪的罪名较为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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