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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宗璋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
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 ,使商法一度遭受冷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的确立 ,商法的地位和作用正日趋显现。时至今日 ,我国加入WTO在即 ,商法的国际统一化已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 ,复兴我国商法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而且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但在我国法学界 ,“民商合一”的论调久已有之 ,似乎已早成定说 ,这一理论误区极大地阻碍了商法地位的确立和作用的发挥。徐学鹿教授所著《商法总论》一书 ,堪称商法基础理论研究领域的创新之作 ,对传统的商法理论误区给予了深刻的剖析。它雄辩地论证了商法演进的四个阶段 ,以及商法的概念、地位和独特内涵 ;鲜明地指出 ,在我国商法现代化建设过程中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的传统观点应予放弃 ,应选择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第三条道路”。这一切 ,无不对如何构筑我国经济领域的法的新框架与我国商法的复兴 ,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2.
商业信用原则是商法的核心原则之一。目前我国商法中把商业信用原则与普通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混为一谈,这不仅是错位,而且还"串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制度主要是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它们都是制度性的安排,不单是道德伦理性的软约束。 相似文献
3.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1)
公示催告与我国商法制度的完善徐学鹿商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基石,不仅是因为它有一系列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基本法律制度,而且这些基本法律制度中的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如公示催告等制度,也是建立新的市场经济法律秩序所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当前有一...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代商法实践中的民间法、习惯法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一欣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2):14-22
从民间法、习惯法对中外法制建设的影响及其后果,以及它对我国商法实践及发展历程上理解,商法与民间法、习惯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和促进关系,如果以民间法、习惯法思维介入现实经济活动,并从国家法、成文法的反面即民间法、习惯法视角,理性地分析我国现代商法实践中客观、普遍存在且被国家法、成文法否定的几个具体问题如民间金融组织、民间金融业务、民间借贷行为、民间集资行为、资本市场委托理财行为,那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被国家法、成文法否定的行为虽然合理但不合法,法律应当从前瞻的角度予以调整。 相似文献
5.
王艳华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135-140
资本理念渐入商法研究的视野,资本成为打开商法困惑之门的钥匙。传统的营利模式是买卖,构成传统商法的调整范围;现代的营利模式是资本,构成现代商法的调整范围。现代商主体是资本人格化的载体,现代商行为是投融资行为。以资本为视角研究商法体系,既便于民法与商法的区分,彰显商法的特点,又便于拓宽商法的研究方法论,降低我国商法研究的创新成本。 相似文献
6.
姜亚军 《渭南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1(1):85-88
我国汉译外国商品牌名有四种方法:即意译法、汉写法、形译法和谐音双关法。在翻译中必须重视商品牌名的促销作用,对翻译标准的讨论、研究,不能只停留在“信、达、雅”上,而应深入到具有专业性质的各类翻译上。 相似文献
7.
在阐述各国商法所具有同质性的基础上,以商法的国际化为例对商法国际化的原因、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思考,得出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复杂和全球化,商法的趋同化成为未来商法发展的必然趋势,最后论述了中国的商事立法应面对这种现实,在商事立法中坚持国际性优先,兼顾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实际的立法对策问题。 相似文献
8.
于新循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2(3):97-103
现代商法人是市场主体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商人.文章通过对现代商法人突出的法律特征、与商个人及商合伙的比较、我国商法人法定形态的主要表现等几个基本方面的法理及立法分析,揭示出现代商法人应有的法律特质,以求利于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判别适用. 相似文献
9.
田小穹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10,(1):105-111
科学、合理的商主体类型划分标准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商法学科体系和商法立法体系的基础。可是,我国商法学理论对商主体类型的划分标准不仅观念落后、混乱,更与我国立法和经济管理活动实践采用的商主体类型划分标准严重脱节。通过分析,对我国商主体类型划分标准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试论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近年暴露出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中,中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权益频遭侵害而不能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最为严重。其原因虽多,但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制度的缺失,对其责任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的模糊认识,社会公众无法得到正确引导以及司法审判处于混乱状态等,为其几大根源所在。考虑到我国商法一般规则尚未确立,公司法处于民法特别法的地位,因此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应当属于特别法定责任,主观要件应当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归责原则应当为过错责任以及特定情形下的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1.
程宗璋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4):27-32
商法的起源问题是商法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之一。关于商法的起源有多种学说,但独立的商法起源于中世纪。中世纪城市的兴起、商人阶层的产生及力量的壮大是商法产生的必要条件。打破传统、勇于创新,扶持商人阶层的发展是研究商法的起源对振兴我国商法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李嘉宁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1):93-96
中国商事通则的制定对于我国商事法律制度建设的现代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商法基本原则的厘定和商法精神的弘扬与普及则是顺利制定商事通则的关键,二者的成功实现取决于对商事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准确把握。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曾经是学界热议的话题,其中的主流观点却值得反思。商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聚合性"而非"营利性",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量变导致了质变"。这直接决定了商法与民法有着大相径庭的原则和精神。 相似文献
13.
商法是现代发达国家法律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部门,弄清其基本理论存在的问题,是关系到它的生存、发展和繁荣的关键.文章针对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是否属于民法特别法和商法在立法、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理论问题,进行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探讨,目的是期盼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促进我国商法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有一部分学者不认同我国古代存在独立的商事法律制度。本文以两个部分,分别阐述了我国古代商事法律制度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以及我国古代商事法律制度的独立性及其渊源,以期澄清现代社会对我国古代商事法律制度的误解。 相似文献
15.
姜世波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143-148
国际商法在我国目前的国际法学科体系中,仍被包容在国际经济法或者国际私法的学科体系中,没有取得独立地位,从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划分理论分析,这种体系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国际商法应当从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且,国际商事立法的发展也表明国际商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时机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16.
高凛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2(1):40-43
从世界各国民商法发展的趋势及司法实践看,合伙已具备了民商事主体资格.确立合伙的民商事主体地位,对于完善我国的市场主体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李珊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3,13(5):17-18
文章从历史、现状、缘由等方面对我国商事立法的"民商合一"进行论述,并提出"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争论不必再继续下去,应付诸于实践.可效仿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制订,由我国的法律委员会及法学会制订一部商法典并试行,让实践来检验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18.
周晖国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6,43(5)
商法在我国兴起的时间不长。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由于现实的需要,逐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商事法律规范。但商法理论的研究一直落后于商法本身的实践,以至于在我国还没有相对成熟的商法理论,也没有相对完备的商法体系,甚至连商法能否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理论和实践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分歧。因此从法律本位的视角来研究商法的特性及其独立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