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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犯罪构成是刑法理论的核心,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是罪刑法定主义得以落实的保障。我国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重大缺陷。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并非判断罪与非罪的唯一标准,这样,犯罪构成就难以发挥其落实罪刑法定、实现人权保障的重大功能。因而,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必须加以重建。重建我国犯罪构成的指导思想,应是以形式合理性为特征、彻底贯彻罪刑法定主义的市民刑法观。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在第六章第六节中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惩治环境犯罪。现有环境犯罪立法体系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出立法体系不完善、环境犯罪立法保护范围过窄、犯罪构成要件界定模糊、刑事责任实现不足等问题。环境犯罪立法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应注重环境保护,实现惩治犯罪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以重构出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环境犯罪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法益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其中由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活利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旧刑法将环境犯罪规定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设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说明立法者对该类犯罪的法益作出了调整,刑法理论必须根据刑法规定重新确定保护法益的内容,进而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新的解释,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法益,既具有立法上的根据,也具有司法上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已经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背景下我国环境保护的现实,具有明显的缺陷,对此,应该在立法模式、犯罪构成要件、刑法控制范围及刑罚处罚等方面加以完善,以营造一种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刑事法制环境,有效抗制环境犯罪,保护环境资源。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受贿罪罪刑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作为受贿罪构成要件的基本组成部分,对受贿罪罪刑规范的犯罪规制能力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通过对现行刑法受贿罪罪刑规范之"犯罪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贿赂"、"主观"等构成要件要素立法运行效果的考察,可以发现我国受贿罪构成要件要素在犯罪规制能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为扩大中国刑法受贿罪罪刑法规范的犯罪规制能力,有必要对受贿罪罪刑规范进行五个方面的立法完善:一是简化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二是明确职务行为的内涵,三是删除"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四是扩大受贿罪行为对象的范围,五是明确受贿罪犯罪主观要件的内涵,以整体提高我国刑法受贿罪罪刑规范的犯罪规制能力。  相似文献   

6.
刑法中环境犯罪规定的缺陷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关于环境犯罪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背景下我国环境及能源保护的现实,具有明显的缺陷。因此,应在刑法体系、环境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环境保护范围、环境刑法保护力度、环境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等七个方面给予修改,为构建一个现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和前瞻意义的环境刑事法规提供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7.
论环境生态利益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犯罪的实质是对生态利益的损害,保护环境生态利益是环境刑法的根本目的。我国现行环境刑法对于环境犯罪的立法规定没有考虑环境犯罪的特殊性,更多关注人身与财产利益,忽略对生态利益的保护,不利于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在绿色生态文明时代,环境刑法应具有明确的立法导向,注重对环境生态利益的刑法保护。文章对实现环境生态利益的刑法保护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并对完善我国环境刑法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环境权的私法规制存在诸多不足,现有私法对环境权公益性的保障不足,缺少利益协调具体制度,对环境权保护的客体范围无法涵盖环境和环境要素,现有物权法难以满足环境权的保护要求,现有侵权法难以提供环境权预防性保护,现有人格权法难以满足对环境人格利益保护的要求.我国对环境权的私法规制,需从构建环境物权及其他物权的生态化、构建环境合同及合同的生态化、构建环境人格权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关于贿赂的界定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受贿罪研究中对贿赂的解释刑法理论界形成了三种学说.通过对这三种学说的阐述和评析,指出在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修改完善之前,对于金钱、物品及财产性利益可以纳入"财物"的范畴.对于非财产性利益,我国刑法应该借鉴国外立法例,尽快将其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10.
东西方刑法理论的文化思维虽有所不同,但东西方犯罪构成体系大体相同,从刑法保障人权机能的本源来看,刑事归责的最终归宿均应是“责任主义”。在对行为人进行责难或否定性评价时,考虑违法性认识这一主观要素,是责任主义确保刑法保障人权机制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也符合责任主义保障人权不受肆意侵犯的根本宗旨。虽然违法性认识或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中暂无确切地位,但为了更好地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我国犯罪体系也有必要引进违法性认识这一犯罪构成要素。在德日刑法中,违法性认识是独立的责任要素,是故意犯或过失犯必须同时具备的。结合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内容,把其归入我国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11.
1997年刑法典加强了惩治环境犯罪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其严密性、针对性较强,但在立法体系的科学性、主观归责的合理性、严格责任制度、完善客观归责、犯罪规定的范围上还有缺陷,因此,应当将环境犯罪单独分为一类,引入严格责任制度,增设危险犯,拓宽立法保护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域名抢注现象日益突出。为了完善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应将保护的范围进一步延伸至虚拟的网络世界,在解决纠纷时关键要做好驰名商标的认定与是否"混淆"的判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张的域名排他程序是保护驰名商标的又一重大举措。  相似文献   

13.
腐败总是权力的腐败 ,反腐倡廉法治化从根本上讲就是对权力的制约机制法治化。本文认为 ,在我国应加强廉政立法 ,实现以法治权 ,确立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化 ,以权利制约权力 ,进行体制改革 ,以体制控制权力 ,严肃廉政执法司法 ,从法律责任上约束权力  相似文献   

14.
联邦宪法法院在1983年"人口普查案"中创制了"信息自决权",其防御法构想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无处不在的现象. 传统"信息自决权"保护范围过于宽泛,侵犯条件容易满足,这既不符合现实要求,也将导致该领域陷入"法律化陷阱". 改革方案提出保护信息的使用情境,这将导致基本权保护范围大幅缩减. 建议"进化"而非"革命"地重新调整对该基本权的认识,其保护人格权且应当考虑个人"合理的隐私期待",应限制对侵犯的认定. 在私人法律关系中,还应当谨慎运用国家保护义务教义.  相似文献   

15.
通过附随义务理论的发展,实现合同责任主观范围或客观范围的扩张,乃是合同法实现现代社会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德国“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就是以附随义务为媒介,将第三人纳入合同责任的保护之下,是合同责任主观范围扩张的典型制度。其法理基础在于,诚信原则要求合同债务人对与债权人有密切关系的特定第三人应负必要的照顾、保护等附随义务。通过附随义务扩大合同责任,体现了在现代社会中信赖关系的增强以及法律对信赖利益的日益重视,是合同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  相似文献   

16.
目前关于国家索赔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主要包括归责原则、构成要件、损害范围和赔偿范围、赔偿责任限制等四个方面。国家索赔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对破坏海洋资源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和因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进行区别对待而采用二元化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目前我国在赔偿范围方面还很不完善,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将来制定政策或立法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赔偿范围和有关责任限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信用利益侵权损害赔偿已成为实务中的多发问题,现行民法对此却未设明文。通过对比观察我国司法实务判决可知,法院在对待信用利益侵权纠纷上存在较大分歧,且现有的以名誉权、姓名权、一般人格权为裁判依据的信用利益保护路径难以实现对信用利益的妥当保护。因此,有必要从请求权基础、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赔偿范围等方面重构信用利益之侵权责任。在现行实证法体系下,以《侵权责任法》第2条2款规定作为信用利益保护之请求权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逐一检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从而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可资为信用利益保护的最佳进路。  相似文献   

18.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立法由于没有科学界定女性特殊生理差异而导致保护失当,忽视女职工的多元化需求,法律责任不完善,缺乏对男性生育劳动保护权的保障,忽视女职工及其家庭照顾子女的需求。为了实现平等,需要科学界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范围,尊重女性的主体性,取消一般女职工劳动禁忌,提高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水平;细化立法,使得不同阶层的女职工都能真实享受劳动保护,实现结果平等;完善法律责任制度,增加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赋予男性生育保护的权利;建立育儿支持用工体系。  相似文献   

19.
产品责任法中“产品”范围的扩大化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共政策不断向消费者倾斜,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各国立法和司法或通过修改原有法律,或通过对"产品"概念更宽泛、更灵活的解释,将更多的产品如电、初级农产品、血液智力产品等纳入严格责任管制.作为WTO成员国,我国应该跟上世界产品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完善产品责任立法,将更多产品纳入"产品"范畴.  相似文献   

20.
从董事责任保险理论与实践的思路分析了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借此提出了当前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变革的路径,以期对实现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国际化与本土化的有机协调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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