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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和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版权侵权现象日渐增多,涉外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引起学界和司法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涉外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适用,除了要受到一般侵权领域法律适用理论新发展和新突破的影响之外,还须要结合网络环境下作品传播的特点,考虑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适用方法。较为务实的做法应该是:采取扩大解释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同时,应重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2.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立法滞后的现状威胁着人类文化的多元性及群体和民族的个性.历史和实证分析表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性,版权保护应当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中的核心手段.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是多层次的.创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群体是原始的版权主体,传承人等相关主体则依其付出的劳动的性质获得相应的版权或其他权利.通过群体的代表或组织承担相应权益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集体版权实现的有效途径.应当针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点构建相关的侵权行为和法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3.
关于非法演绎作品,各国版权法多持不保护论,认为它们虽然有原创性,但毕竟属于侵权作品,不受法律保护,演绎作者不享有该作品的版权。非法演绎作品的不保护论,既不利于保护原作者利益,也造成了对演绎作者的不公,是过度保护原作者演绎权的表现。演绎权与演绎作品的版权并不相同,原作者的授权不应成为演绎作品受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为激励演绎作品创作,促进文化繁荣,版权法有必要保护非法演绎作品,肯定原作者和演绎作者在该作品上的双重版权。  相似文献   

4.
经过长期且广泛讨论,主流观点认为人工智能是人类创作作品的工具,并应当从客观结果上判断其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该观点也被司法裁判采纳。未来研究的重点应是,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的作品认定与版权归属的特殊性问题。生成式AI作品版权的数字化、强需求性和高生成效率三大特点,要求我们在尊重作品版权私权性的同时,对其挖掘文本与数据的行为以及对其生成作品的使用,持更为开放的态度。为适应生成式AI产业需求和未来应用场景,可以在既有版权规则基础上探索建立版权共享模式。同时,在版权归属上,注重作品创作的实质性智力投入并侧重投资激励,扩大合作作品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5.
网络环境下版权穷竭原则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版权穷竭原则在传统作品流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网络的发展,数字作品销售的增长,人们对网络环境下能否适用版权穷竭原则却存在着很大分歧,美国和欧盟对此也持不同态度。我国的经济、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使得我国目前在网络环境下不适合采取版权穷竭原则,但随着各方面条件的发展和变化,将来也有可能采纳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6.
版权侵权赔偿制度内部应呈现出均衡性的构造特征,即各构成要素的适用机会相同且共同承载着实现矫正正义和侵权阻止的功能。由于作品"特定物"属性的存在、对法定赔偿的误读以及片面追求司法效率等原因,均衡性内部构造却以非均衡形态呈现于实践之中。构造体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偏差容易造成"版权诉讼动力不足"与"版权诉讼动力过足"的双重效应,同时会助推版权禁令救济的过分适用。针对实践中非法定赔偿要素适用不足与法定赔偿要素适用过分的难题,我们应分别采取逆向消解的应对思路,可通过市场化的版权定位、版权判例法功能的释放以及版权损害举证责任的合理配置等路径强化非法定赔偿要素适用的动力,并借助相应程序法机制减少法定赔偿要素过分适用的内在激励。  相似文献   

7.
本文阐述了软件版权司法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包括软件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与侵权责任构成、软件版权侵权诉讼的有关程序、软件版权侵权诉讼证据和软件版权侵权的救济措施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2000年11月22日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纠纷由<著作权法>来调整,网络作品的使用形式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授权使用三种形式.其中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网络作品用于商业用途中是否必须适用"授权许可"方式,以及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等问题,是90%以上的版权纠纷的焦点.作者认为建立一个统一的、职能完备的版权集体管理机构是解决网络版权纠纷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传统环境下版权"合理使用"产生的哲学、宪法学、经济学基本原理和传统技术条件下对版权人的影响程度及司法水平的分析,研究了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及网络传输方式对传统版权"合理使用"的冲击,根据WIPO两个国际条约的精神,提出变革只适用于印刷时代的"合理使用"判断标准,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标准应从使用目的、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被使用部分的量和质同整体的关系、使用行为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及价值的影响四个方面重新考虑.  相似文献   

10.
西方国家主导的传统版权制度一刀切的"公有领域"理论,使民族多元化国家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面临严峻的情势.根据"思想--表现二分法",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可版权性.版权法上的作品类型历史地来看是开放的,发展中国家应依据自身的国情和版权立法价值观,重置"可版权作品"的约束性条件,确认群体作者的身份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独创性,排除"固定"的要求,使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版权客体化,以达成传统民间文艺与知识创新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1.
针对中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确立的单一性归责原则在适用中暴露出的诸多弊端,立足对国家赔偿制度主要归责原则的经济学分析,提出建立以公务过错归责原则为主导,无过错归责原则为辅助,兼采其他归责原则的多元化归责体系的构想。  相似文献   

12.
刑法第133条实际上规定了交通肇事和逃逸两种性质的行为,两者在主观罪过、客观行为、法定刑配置及侵犯客体方面均有很大差异。尽管逃逸以交通肇事为事实前提,但把逃逸当作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是不适当的。故不宜统一定交通肇事罪,而应另定“肇事后逃逸罪”,构成该罪不以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该罪的实质在于不履行救助义务。  相似文献   

13.
刑法第133条实际上规定了交通肇事和逃逸两种性质的行为,两者在主观罪过、客观行为、法定刑配置及侵犯客体方面均有很大差异。尽管逃逸以交通肇事为事实前提,但把逃逸当作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是不适当的。故不宜统一定交通肇事罪,而应另定“肇事后逃逸罪”,构成该罪不以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该罪的实质在于不履行救助义务。  相似文献   

14.
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理论的核心,归责原则的适用则是一项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课题。笔者从主客观归责原则包含的几种独立归责原则的概念、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及适用情形的论述中加深读者对不同归责原则使用的理解。本文就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的区别表述了自己的观点,对于主客观归责原则最终应该保护的是真正善意的受害人作了一定论述,阐明了本文主旨即主客观归责原则应分情况灵活适用。  相似文献   

15.
消费者受到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适用过错原则,承担补充责任,以防止对经营者的过度归责倾向。我国某些司法解释已经引进了这一制度,但学术界对此有所争议。因此,有必要对经营者补充责任的含义及构成要件,补充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以及效力等问题进行论述和探讨,以完善我国损害赔偿法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6.
被迫行为依其法律后果不同可分为三类:无责性被迫行为、免责性被迫行为和减责性被迫行为.其中无责性被迫行为因不是刑法中的行为,无所谓正当与宽恕;免责性被迫行为是可宽恕事由;减责性被迫行为是部分可宽恕事由.我国刑法和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却将免责性被迫行为作为紧急避险的一种亚类型,视为正当化行为.但免责性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排除罪责事由,用紧急避险的原理处理免责性被迫行为,会不当地缩小免责性被迫行为的范围.因此,应将免责性被迫行为从紧急避险中独立出来,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阻却责任事由.  相似文献   

17.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证券市场尚处于弱式有效市场,会计信息含量较低,投资者决策时非理性因素占主导地位,市场系统风险因素较大。因此,在对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认定时,应遵循程序理性原则;对会计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归责宜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不宜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确认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损失时,应充分考虑使投资者致损的其他因素,合理分担损失额。  相似文献   

18.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理论上属于广义上的共同侵权行为,但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具有特殊性.从规范模式看,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在我国经历了由司法解释到民事立法的演变过程,但现行立法规定仍有完善必要.教唆人与帮助人在侵权行为中的主观恶性及其对后果的影响等方面明显不同,因而在民事责任承担上应有所区别.教唆、帮助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根据被教唆、帮助的对象不同确立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规则.即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由教唆人承担全部责任;教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由教唆人承担主要责任.  相似文献   

19.
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对确定侵权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很重要。本文从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TRIPs规定精神和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规定,分析和指出了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20.
在刑法意义上,刑事责任理论应成为犯罪人人权保障的担纲者。在我国现行刑事责任理论体系中,人身危险性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与社会危害性相结合共同构筑了我国刑事责任的全部内涵。相应地,传统的罪刑相适应原则亦被改造而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不但有悖刑法的基本原则,而且也不符合罪与刑的逻辑连接,不能充分体现现代法治国家的精神伦理和人权保障。对此,改造的关键在于将责任评价和刑罚量定作为两个独立的阶段予以分离,把人身危险性因素从传统责任体系内予以析出,而仅在量定刑罚时将其作为预防因素,结合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之需要来缓和或消解责任所决定的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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