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亲属身份行为是自然人以形成或解消亲属身份关系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行为。亲属身份关系的"事实先在性"特征并不能否认身份行为的意思表示属性。与债权行为不同的是,亲属身份行为直接以法律关系作为其法效目标,属于关系行为。多方身份行为具有共同行为性质。正确认识亲属身份行为的性质有助于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制度的合理构建。  相似文献   

2.
作为一类犯罪的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刑法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传统刑法理论中的身份犯概念只包括自然人实施的身份犯,不包括特殊单位主体实施的身份犯,这是不全面的。特殊单位主体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具备的影响定罪量刑的特殊条件即单位附属条件,就是单位刑法身份。单位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即特殊单位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单位刑法身份作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它除具有身份犯一般的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如下两个特征:身份犯属概念特征;单位主体特征。根据现行刑法中单位身份犯的立法,单位身份犯可分为:单罚制的单位身份犯与双罚制的单位身份犯;明文规定式单位身份犯与暗含式单位身份犯。  相似文献   

3.
法律事实是依据法律规范能够引起特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和行为 ,但作为规范的法律事实与判决中的法律事实是两个极为不同的概念。作为规范的法律事实是指社会生活中有关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和交往规则 ,是一种社会事实或制度事实 ;判决中的法律事实则是依据程序和证据规则认定的生活或自然事实 ,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裁判事实必须与客观事实相竞合 ,否则裁判事实作为一种事实判断就是一个伪命题 ;另一方面裁判事实必须符合规范事实 ,否则裁判事实即使符合客观事实 ,但在法律上它也只是一个无意义的命题 ,不能作为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依据  相似文献   

4.
论事实与新闻事实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事实与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论述此问题,第一部分分析介绍关于“事实”的定义:第二部分介绍新闻事实的定义;第三部分讲述事实与新闻事实的关系;第四部分分析如何处理好事实与新闻事实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一个事件,三重事实——雷蒙·潘尼卡论跨文化身份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身份问题在多宗教、多文化的当今世界既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新颖的问题,其新颖性在于它具有一种跨文化身份或者多宗教身份的可能性.当代重要思想家雷蒙*潘尼卡以其穿越多个传统的人生经验对此展开了探讨,他从身份本身开始讨论,着重指出身份是一个没有穷尽的探索过程,当今世界,特定身份的理解更是面临一种突变.从多元论理解出发,潘尼卡对跨文化身份或多宗教身份的含义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看法,指出它不是某种复合身份,而是完备兼具的多种身份,它的可能性意味着三重事实:历史的维新、形而上学的挑战和宗教的突变.  相似文献   

6.
事实错误的分类及罪责认定,是实践性比较强的理论难题。对事实错误的分类,应该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事实错误可分为对象错误、打击错误、行为性质错误和因果关系错误四类。通过对各类事实错误的罪责认定,确定其各种事实错误的不同处理原则,从而对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7.
刑法学界关于“不能为身份犯的直接正犯者能否为间接正犯”的问题争论不休,其中有肯定说、否定说和折中说之分野。深入分析各种学说的见解,考察问接正犯的构成要件应当从整体出发,将身份者和构成要件身份区别对待,那么,肯定无身份者也能为身份犯的间接正犯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试论身份犯的本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近现代刑事立法中,身份之所以影响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其大小,主要是因为特定的身份与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相联系,决定或者影响了行为的危害性质及其程度.在我国刑法中,有关身份犯的规定与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冲突.  相似文献   

9.
在罪刑法定主义视域下,实行行为作为构成要件之核心的行为是犯罪论体系的主脉。以实行行为为基础的正犯是共同犯罪的纽带,同时也是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进路。间接正犯与身份、亲手犯与身份犯以及共同正犯中的身份等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亟须理论上对其厘清,以指导司法实践,从而实现刑法的社会控制、法益保护以及人权保障的机能,最终实现刑事法治,构建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0.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以共犯为视角从此罪和彼罪的关系来把握不纯正身份犯,其身份属于构成要件要素而并非单纯影响量刑;我国刑法理论通说将量刑身份犯界定为不纯正身份犯在理论上不具有合理性,既产生了难以自圆其说的理论漏洞,又使共犯与身份的理论问题陷入困境;应当重新界定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不纯正身份犯,以妥善解决身份犯特别是不纯正身份犯的共犯问题。  相似文献   

11.
说“事”     
基于哲学价值论的角度,事实总是与价值相关联的。事实问题的内涵和演变是以人(或主体)的特定活动及其价值关系为中心的。进而,事实问题的本质和特点就在于具体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统一和转化的展开和实现。另外,在汉语世界中,事的多义性和丰富性,直切而又深切地表现出人们在说事的诸多方面的不同境况和不同取向。事物、事务、事件、事情、事态、事变、事故、往事等等的语境和蕴涵充分表明了:对于事以及说事而言,没有什么纯粹客观、绝对外在的事实。因此,事以及说事就是某种人(或主体)特定的对象化了的活动、关系、过程及其结果,说事在于说人!  相似文献   

12.
论刑事裁判中的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对事实概念的完整理解应当涵括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层面的意义,一个完整的事实应是作为存在的事实和作为命题的事实之统一。刑事裁判事实是一种命题事实,是以客观案件事实为基础但掺杂着主观性因素的事实认识,因而有真伪之分,同时刑事裁判事实是一种法律事实,只有与刑事法律规范和证据规则相关的客观事实才可能成为裁判事实。刑事裁判事实与案件客观事实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背离的可能,但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竞合始终是刑事裁判所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裁判事实作为命题事实的真伪亦取决于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竞合与否,不过刑事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竞合关系只是一种相对竞合。  相似文献   

13.
三大诉讼法中都规定了“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我国的学者和诉讼实践对“事实”的理解和认识有所偏颇,不利于司法操作.笔者通过历史考察,认为查清案件的原本事实是古今所有诉讼制度追求的共同理想,依据对诉讼证明过程的分析,得出了客观的原本事实并不能百分之百的实现的结论.因此我们应正视现实,正确理解“事实”,采取切合实际的务实态度,以利于研究的开展和司法的操作.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推定之理论基础及功能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学界对推定问题研究的较少 ,立法规定也较粗略。文章以推定在证据法上的功能为主线 ,对推定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推定的基础为经验和政策 ;推定可以分为事实推定和法律推定。在推定的功能上 ,认为事实推定的功能在于转移具体的提供证据的责任 ,法律推定的功能在于转移案件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5.
论既决事实     
既决事实是法院确定的终局判决所确认的事实。既决事实 ,对于将来的相关案件具有预决效力 ,这种效力源于判决的效力。适用既决事实属于法院的职责 ,法院应主动查明适用 ;当事人或控辩双方也可以申请法院适用。在我国诉讼实践中 ,适用既决事实存在障碍 ,文中列举了主要障碍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6.
关于案件事实界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案件事实作为一个概念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司法实践界都如同"事实"这个概念同样被混乱地使用着。不同语境下"事实"被赋予了不同的内涵。同时对于案件事实的性质究竟是主观性还是客观性人们也存在较大争议。但是从本质上讲,案件事实是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为指向的主观判断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台湾地位未定"是美国为使中国分裂合法化而炮制的谬论,此后成为国际上特别是岛内台独分子进行分裂活动的主要理论依据,民进党执政后吕秀莲公开发表"台湾地位未定"的言论,为台独张目.按照"未定论"的推理逻辑:日本取得台湾是基于<马关条约>,而此后再无条约说明日本把台湾归还中国;<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只是意向性声明而不是条约,在国际法上无法律约束力,台湾问题在国际法上尚未解决.然而,事实上,<马关条约>完全属不平等条约,违反国际法的一般准则,<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均为国际法意义上的有效条约,因此,"未定论"的逻辑前提和法理依据均经不起推敲.  相似文献   

18.
既判事实是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基于刑事判决较高的证明标准,其既判事实预决力有特殊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程度。我国证据立法的相关规定非常薄弱,应借鉴其他国家的规定予以完善,同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9.
法律叙事学对于裁判事实认定的意义,并不在于通过虚构否定真实,而在于让裁判中的叙事摆脱逻辑的遮蔽,揭示叙事在事实认定中的作用机理.在法律叙事学的视野下,确信真实是裁判事实认定的目标;裁判事实认定的过程是一个法内叙事和法外叙事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过程;裁判事实的认定过程是围绕事件、通过语言活动展开的建构过程,挑选、添加、诠释等叙事策略贯穿于这一语言的建构活动之中.  相似文献   

20.
[要]法律事件应称作法律事实事件。作为法律事实的法律事实事件与作为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并无实质区别。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的区别,仅在于主体的范围不同:法律事实事件是当事人无法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法律事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