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对爱情、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在爱情的本质及道德基础、婚姻家庭道德的历史性、资产阶级婚姻家庭道德的虚伪性和堕落性、共产主义社会爱情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道德要求、婚姻的离异及其道德要求等问题上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观点,也为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重要理论资源.  相似文献   

2.
五四时期是中国思想观念急剧变化的时期,传统中国在婚姻、家庭方面缺陷很多,遥远的美国在婚姻、家庭方面的观念和做法引起了当时中国人的注意,但是,美国的婚姻家庭状况也并非尽善尽美,当时的人们在认可其合理性的同时,对其缺陷也有所批评,又认识到中国传统婚姻家庭的某些合理性的一面,这体现了日益现代性的中国人的辩证精神,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则体现了新旧交替过程中的特征。先进的人们还从婚姻家庭关系中进一步引申开来,认识到新式婚姻家庭伦理关系不仅对于家庭自身还有对于整个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马克思主义家庭学说详细体现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尤其以恩格斯的婚姻家庭思想为核心。马克思、恩格斯与黑格尔在婚姻观方面具有许多相似之处,黑格尔的婚姻理论为马克思、恩格斯用唯物史观的方法研究婚姻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对婚姻做出新的界定,超越性地阐释了婚姻的缔结基础、实现形式和属性三种婚姻要素。这种理论上的飞越,旨在消除婚姻对妇女的束缚,以此把妇女从病态的婚姻中解放出来,再一次映射出马克思毕生追求人类解放的坚定信念。  相似文献   

4.
家庭伦理新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家庭是最现实、最直接的伦理实体和伦理关系,研究社会伦理关系,必须研究家庭伦理关系。家庭伦理关系包括三个主要方面:婚姻、家政、家族和姻戚。其中,婚姻作为实体性的伦理关系,包含两性关系的自然方面、婚姻双方的爱情和维系婚姻的礼法;家政则体现着伦理关系的实体性,是家庭伦理的实践。  相似文献   

5.
文章运用生态学的生态系统理论与生态位理论,提出了家庭生态系统、婚姻生态位与婚姻生态位交叉等理论,并运用系统论和生态位理论研究了婚姻生态位与家庭稳定的关系;并构建了一个新型的婚姻家庭生态系统,提出了高离婚率态势下当代婚姻的生态学经营策略。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的文本解读,着重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于爱情婚姻家庭观的基本观点,把握婚姻的本质以及婚姻家庭的基本道德规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当代青年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指明方向,对青年的婚姻生活提供借鉴,对现代家庭的伦理构建和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7.
人性本身无所谓善恶,其涵盖“人的动物性”和“人的社会性”.前者涵盖性冲动和生存欲两种自然欲求,后者涵盖性结合方式和群体性生活方式两种社会要求.亲属立法并不直接以人性为基础,从人性界分到亲属立法,中间需要有婚姻家庭伦理的介入.婚姻家庭伦理是对“人的动物性”和“人的社会性”进行道德评价的结果.婚姻伦理通过性禁忌、贞操观念分别对性冲动、性结合方式进行规制,家庭伦理通过不伤害原则、“同居共财”伦理/物权平等伦理分别对生存欲、群体性生活方式进行规制,而立法对婚姻家庭伦理的吸纳采歉抑路径.人性善恶假设是影响中西方亲属立法价值取向的关键原因.中国立法应以个体主义为基础,兼顾家庭本位的整体主义.  相似文献   

8.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推动法律儒家化进程,对儒家伦理进行推广和贯彻便成为封建统治集团法制建设的中心。在这一过程中,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为核心的婚姻礼法率先承担起传承儒家伦理的重任,从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到实质要件都严格贯彻儒家伦理道德,最终为儒家化的封建法律秩序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对儒家伦理进行宣传和推广、对违反儒家伦理的行为进行惩治的伦理教化功能可以说是汉代婚姻礼法的主要功能追求。  相似文献   

9.
一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相当翔实地论述了婚姻家庭的起源、发展与前景,对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婚姻家庭的历史发展与本质特点也有精辟的揭示。如果说,在原始社会里,婚姻家庭形式还不受经济关系的支配。那么,到了阶级社会,“家庭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页。以下凡引该书仅标页码)。恩格斯在论述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及其婚姻家庭制度的兴起时说: 当父权制和一夫一妻制随着私有财  相似文献   

10.
婚姻能力对于未成年子女保护具有根本意义。通过对比"从实体性出发"和"原子式地进行探讨"两种两性结合方式下未成年子女所获身份的不同精神哲学意义,即作为伦理性的精神性定在还是自然的、主观任性的偶然产物,阐明婚姻能力对未成年子女成长的深远影响,指出当前社会未成年子女问题的关键在于其父母婚姻能力的缺失,认为通过学校教育的系统伦理训练、社会舆论风尚的引导和婚姻家庭伦理援助政策的积极介入,拯救和提升个体的婚姻能力,构筑家庭伦理安全,是解决未成年子女成长问题的根本方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