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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在历时性视觉,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作为历史范畴,呈示出从家庭主义经由个人主义到国家主义的演进规律。在共时性视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作为社会范畴,表现出公法化、社会化时代走向。现代产业分工和社会保障事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现代人的需要结构中精神需要的增强,文化结构中个人独立性意识提高,家庭结构中核心家庭的上升与主导作用,是影响未成年人监护法现代变革的重要因素。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理念中,表现出明显的重家庭责任、轻国家责任,重亲属监护、轻社会监护,重私力自治、轻公力干预,重固有传统、轻继受文明,重扶养关系、轻监护体系,重身份伦理道德、轻法律规制调整,重单位基层义务、轻政府公益保障,重人身监护、轻财产监护的特点。中国民法典重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必须充分考量近40年的改革成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驱动,遵循六个规律、五项原则,把握五大关系。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规定显现出对监护人资格、义务规定的不适宜,监护诉讼程序不符合司法效益原则,对诉讼当事人有不当限制等不足。因此,应根据国情并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若干规定,对该制度在监护人资质及权利、加大公权力介入以及建立亲权制度和监护监督机制等方面予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对100份未成年人监护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着法律依据混乱,单位、村(居)委会未发挥预期作用,未充分尊重当事人及被监护人意思,国家对未成年人监护干预不足等问题。依据未成年人监护立法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家庭自治原则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我国应修正指定监护制度,以人民法院为唯一指定机关;尊重未成年人父母的自治权,赋予其以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权利;完善监护监督制度,健全国家代位监护制度,强化国家对未成年人监护的干预。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由于社会经济关系发生的巨大变化,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的局限性逐步暴露出来。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应立足于中国国情,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规定,对该制度在监护人资质及权利、加大公权力介入,以及建立亲权制度和监护监督机制等方面予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宪法规定的国家侵权赔偿制度应当包括两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公法性质的国家赔偿制度体系和《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的私法性质的赔偿制度体系。本文通过对这两种赔偿制度模式的分析,指出不宜把国家侵权赔偿制度完全"公法化",而应该充分发挥民法规范的调整功能。  相似文献   

6.
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行民法监护制度尚不完善 ,尤其是缺乏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存在损害被监护人的权益的行为缺乏监督条款。法律的滞后 ,致使权利得不到保障 ,也难以达到确立监护制度的初衷。为此 ,必须解放思想 ,转变思路 ,完善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民法体系中,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交织影响较明显的制度有主体能力制度、婚姻家庭制度、代理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其中,最直接、最突出的关联制度则是主体能力制度和婚姻家庭制度.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先决前提,自然人行为能力是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基础,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同构;婚姻、家庭乃至亲属是人类普遍的承担未成年人监护的社会形式,家庭一直承担着未成年人监护的重要职能,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监护的规范内容和婚姻家庭法规范内容必须相互交织、体现和援引.作为一项社会建设内涵丰富、价值独特的法律制度,未成年人监护具有主体能力制度配套补充功能、亲属身份伦理固化功能、民事权益调整功能、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8.
浅析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到城市务工人员不断增长,相对应的农村中的留守未成年人也在不断增多。由于缺少必要的监护,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随之不断增多。例如,留守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教育问题、监护问题、犯罪问题,等等,并已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立足于我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现状,配之以对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分析,适度考量国外相关方面的立法,探索既适合我国国情,同时有利于保护留守未成年人权利的监护制度,以丰富我国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9.
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 ,因其中的公法性内容而被诸多学者认为已经公法化。本文通过对商法历史地分析 ,发现商法自其诞生之日便打上了公法的烙印 ,公法性内容并非现代商法所独有。公法性内容的作用、地位是从属性的 ,是为商法服务的。笼统地认为商法已经公法化是不恰当的。商法中的公法性内容 ,应从实质意义上和形式意义上分别审视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具有公法性 ,但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却是私法无疑。  相似文献   

10.
任意监护制度是以尊重本人意愿的理念为指导,使本人可与其选定的人预先缔结委托合同,约定将来判断能力衰退时,由受托人处理监护事务。依据我国的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在判断能力衰退时不能控制受托人,这就需要制定任意监护制度予以弥补。对此,在亚洲建立最早且施行十多年的日本任意监护制度对我国有比较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德国<新债法现代化法>中关于时效制度的重大改革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对我国民法典草案时效制度的设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认为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借鉴德国时效制度立法, 完善现行时效制度的以下领域: 适当延长普通消灭时效期间;调整时效中止、中断事由的相关规定;尊重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意思自治精神, 禁止法院主动适用时效制度;科学准确地阐释时效的相关概念, 弃用"诉讼时效"概念而回归"消灭时效"的科学提法.  相似文献   

12.
中国、日本与大陆法系国家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历史演进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大陆法系国家和日本近来都纷纷修改成年人监护法 ,实现了由“个人主义”监护模式到“国家主义”监护模式的转变。大陆法系国家和日本的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历史发展 ,可作为我成年人监护制度从“家庭主义”到“国家主义”跨越发展的借鉴。  相似文献   

13.
近现代各国民法的发展进程表明,亲权与监护制度在外延和内涵上逐渐接近,呈现互补与融合之趋势。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应根据这一趋势,科学合理地设计我国监护法的立法体例,采用"大监护"的立法模式,以不断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14.

英国于2008年率先颁布和实施了世界上第一部《气候变化法》,该法案确立了温室气体减排的中远期目标,规定了碳预算每五年计划,设立气候变化委员会,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为其他国家制定本国气候变化法起到了示范作用。中国也面临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多重压力,应对气候变化的任务繁重。因此,有必要全面系统地考察英国《气候变化法》的出台背景,梳理、分析和提炼出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与主要特征,指出我国现行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在参考和借鉴英国成熟经验和合理成分的基础上,为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提出法律对策。如尽快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出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根据该法的原则和精神,构建完善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设立部级单位能源和气候变化委员会统一管理和部署全国节能减排工作;构建国内排放贸易体系,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15.
关于构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面临的共同社会问题.我国的老年型社会具有人口规模大、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老等特点.我国现有的监护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不足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亟须设立老年人监护制度.构建我国的老年人监护制度,因应监护法的现代发展趋势,借鉴国外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经验,突破我国传统的监护理念,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出尊重老年人意愿、区分被监护人多元化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人性化保护和支持等特点.  相似文献   

16.
201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虽然其草案中的监护制度在继承的基础上对之进行了完善与创新。但是,仍然存在着理念纳新不足,个别规定缺乏合理性,对成年智力障碍者、精神障碍者意定监护需求考虑不足,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建议结合我国监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先进国家监护改革的经验,确立国家是未成年人最高监护人以及维持(残障者)生活正常化、尊重(残障者)自我决定权的理念,明确监护的国家公务和社会义务性质,确定国家对监护的一般监督与最终监护责任,细化监护人资格、职责、意定监护开始等规定,增加监护监督、监护人拒任、辞任以及报酬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民法总则》颁布前,委托监护制度的规定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通意见》中。然《民法总则》并没有对委托监护进行一个明确的处理,委托监护制度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存在疑问。在理论界,即便承认委托监护制度的价值,诸多学者对于委托监护的确切概念、适用条件与限制的理解并非统一。旨在追本溯源,对委托监护制度存在的现实必要性、学理可行性及具体且具备可操作性的制度构建进行探讨,通过委托监护与法定监护二元体系互为补充,形成合力以达到完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之保护目的。  相似文献   

18.
近些年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不同领域、地域时有发生,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制度也逐渐确立.但从现实需要考察,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法律制度仍不够完备,对行政应急权未给以程序制约,针对政府应急行为的问责尚存弊端.公民权利保障与救济制度也存在缺憾.因此,应从制度完善、程序制约、完善政府同责制度、加强对公民权利保障和救济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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