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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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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藏族"赔命价"习惯法虽历经1 300多年却仍然对藏族群众有着深刻的影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在解决藏区刑事冲突中的积极意义在于:不仅有利于刑事冲突的彻底解决,以及被害人更好地得到有效赔偿,还有利于更好地限制死刑的适用、贯彻"两少一宽"刑事政策以及实现诉讼效益。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专章,有限承认了部分公诉案件可以刑事和解,同时也规定了其程序.藏族习惯法注重和解,刑事案件借助"赔命价"、"赔血价"等方式达成刑事和解.在刑事法视野下审视藏族刑事和解习惯法,可发现二者之间冲突与契合并存.如何通过地方性立法,引导其逐步走向法治化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对于维护法制统一、藏区社会治安稳定,推动藏区法治进程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3.
坚持法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而在一些民族地区,发生了杀人、伤人案件时,依照“赔命价”习惯法处理的方式客观存在着。这种情况下,调整基层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除了国家法外,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很大程度上也发挥着现实的作用。文章以藏族“赔命价”习惯法为例,探讨了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如何来调适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恢复性司法是在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影响下,在受害人权利保障运动中兴起的新型刑事司法模式,它与我国赔命价习惯法在理念上和机制上都存在着诸多的暗合之处。在人们主张将恢复性司法引入我国的过程中,它会对赔命价习惯法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能否为我们解开赔命价命运的"戈尔迪"之结提供思路上的启发,为赔命价摆脱其当前的尴尬现状提供契机?  相似文献   

5.
西南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及其现代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南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在历史上具有完整的体系和极高的效力.虽然被制定法排斥,但在当下民族地区司法实践中仍有一定影响和突出表现.究其原因,在于刑事习惯法中具有服务于法治的现代价值.发掘并传承刑事习惯法的现代价值,对于加强民族地区刑事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长期固定不变的藏族社会组织结构(尤其是部落组织)、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和藏传佛教的宗教文化决定了藏区社会秩序的控制和维持方式,它们在藏区社会控制中表现出极其有效的勾连关系,是藏族“赔命价”习惯法的基因,决定着“赔命价”习惯法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命运。自社会主义民主改革以来,“赔命价”习惯法立基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高寒地区艰难的农牧业生产生活方式和靠天养畜的脆弱生存环境,仍然使得部落这种人类早期社会的基层组织在国家制定法确立的基层组织之外发挥着类似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并且它仍将长期存在,因而与此相联系的“赔命价”习惯法的纠纷解决方式就凸显出其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赔命价”习惯法将长期存在,抑或变换形式存在。  相似文献   

7.
“赔命价”在传统社会作为一种法文化对解决杀人案件具有重要的影响.但在基本理念上,“赔命价”与我国刑法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从构建和谐法治的视角来审视,“赔命价”对我国的刑事法治建设又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8.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一种传统的法律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解决一些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文章以少数民族习惯法为研究视角,通过其与刑事制定法的关系来诠释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处理刑事纠纷中发挥着一定积极作用的同时,对刑事司法产生着消极影响。在刑事司法体系之外并存着另一个处理刑事案件的系统,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国家法制的统一。需要理性和务实地看待民族习惯法在当下民族地区所展现的能量,在刑事司法中改造和整合民族习惯法,实现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良性互动,既发挥民族习惯法的积极价值,又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在当前藏区司法领域,赔命价与国家刑事法制形成冲突,成为藏区社会稳定的隐患。破解此难题,可以从历史中借鉴成功经验。清代中央政府依循“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思路,将赔命价纳入国家法制,利用土司制度解决藏区私人相犯的刑事案件,使赔命价成为藏区社会稳定的有益因素。历史的启示是:解决赔命价难题,藏区政法机关需要摒弃单一的“取缔”思维,寻找赔命价与国家刑事法制之间的契合点和可沟通之处,从而在程序法上实现对赔命价的吸收、在实体法上实现对赔命价的现代化改造,使赔命价为社会主义法治释放正能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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