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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合法性问题一直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话题。在公法时代,一项新制度的出台,首先应考虑该制度本身是否具备法律依据,是否符合公法的原则,符合宪政的精神。日前,不啻为一缕新风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正在全国各地广为提倡。无庸王疑,该制度的出台在时下的中国有着正当性的根基,但从法律保留原则、效率行政原则、宪法中的平等权等视角对此制度作一剖析,其合法性的危机却不容忽视。建构将正当性转化为合法性的依法行政制度应是当代中国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2.
暂缓起诉是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已确立的一项起诉制度,尤其是在德国和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已有了良好的运行。考虑到暂缓起诉制度的价值,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与司法运作经验,这一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应当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3.
暂缓起诉制度是一项基于起诉便宜主义而设立的司法制度,是一种针对轻微的刑事案件附条件的不起诉。该制度在一些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国引进暂缓起诉制度能提高诉讼效率,控制和预防犯罪,保护人权以及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4.
暂缓起诉是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已确立的一项起诉制度,尤其是在德国和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已有了良好的运行。考虑到暂缓起诉制度的价值,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与司法运作经验,这一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应当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5.
起源于德国和日本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权和节省司法资源,21世纪初我国开始引入该制度,学界和实务界就其合法性、正当性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第二次大修中正式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写入法律,其合法性不再受到质疑.但是,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过于保守,结合该制度的法理基础、预设的制度功能来看,我国新刑诉法的规定无法顺利发挥其制度功能,应考虑适用三步走战略,逐步扩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其适用程序.  相似文献   

6.
论述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一直以来都指导着我们国家的起诉活动,暂缓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其属于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建立暂缓起诉制度不但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平衡刑事诉讼中的各方利益;而且能够满足刑罚的非罪化和轻型化要求;同时还能够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达到合理整合社会资源的目的;指出暂缓起诉与当今世界刑事政策"轻轻重重"的发展趋势及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内在要求一致。暂缓起诉作为一种程序性的刑事制度,在未成年人犯罪暴力化和低龄化的今天,进一步分析暂缓起诉制度的特征和制度构建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在现代世界,合法性与正当性呈现出冲突对立关系,"合法而不正当"成为一般接受的信条。然而,在把合法性作为政治道德一部分的看法之下,德沃金试图通过概念诠释来重新把握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关系。一方面,德沃金确证了以平等为圭臬的整全性作为合法性的价值,另一方面,他又把平等关怀和尊重作为政治正当性的支配性原则。以这些论述为基础,德沃金在合法性与正当性之间完成了价值整合。德沃金的这个价值整合方案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关系提供了崭新的答案,促进了关于此一主题的哲学反思。  相似文献   

8.
案件分流应是审查起诉环节的重要功能,这不但有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而且有助实现司法公正。然而由于我国审前程序的缺失,再加上不起诉制度案件分流功能的极其有限,起诉环节分流案件的功能从司法实践来看微不足道。但犯罪率的快速上升,及对程序正当性要求越来越高,而司法投入又相对有限,司法资源尤其是审判资源的紧张状况日趋严重,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笔者认为,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立足于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有必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设立暂缓起诉制度。并对暂缓起诉的概念、特征、制度基础、利弊进行初浅的探讨,对如何构建我国的暂缓起诉制度提出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9.
对涉案企业做出暂不起诉决定契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发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企业合规案件提供了制度空间,同时企业附条件不起诉也作为一种非罪化处理方式给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护。实践中附条件不起诉已普遍适用于企业合规案件,但仍存在适用条件不明朗、附条件的性质和内容各地均有差别、暂缓起诉期间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因此需要结合各地司法实践的经验,讨论该制度入法的具体设计,从案件适用的罪名、主体、类型等条件,结合附带条件的性质与内容、社会调查的必要性、暂缓起诉期限的确定以及合规考察等具体方面做出初步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0.
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的日益增多,作为信息规制工具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被广泛运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的规制活动中,并逐渐成为一项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制度属性并非取决于立法中是否有"制度"两字的描述,而主要看其是否具备制度的构成要件。法治要素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内在规定性。正当性、科学性、及时性、客观性、程序性、有效性等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法治要素。法治要素是法律价值的反映,各法治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位序关系。  相似文献   

11.
人权保障离不开法治,人权法治化势在必然。近来,国际学界出现了人权法治的政治正当化即民主实证主义的思路,人权实践中则出现人权法治国际化的倾向。我们必须看到,法治的形式品格决定了法治与人权之间存在一致性,也存在紧张关系。民主实证主义强调人权法律化的政治正当性,有可能忽略道德正当性命题;人权法治国际化因应人权的普世价值,但忽略了国家法治对于人权保障的重要意义。因此,人权法治化是必要的,但必须谨慎对待。  相似文献   

12.
马克思在批判西方传统法律正当性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以劳动哲学为基础的法律正当性理论,强调法律正当性应该建构在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个人与社会以及历史与现实辩证统一的基础上。法律的正当性在于,法律既要反映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实践的实际情况,也要契合大多数社会成员特别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者的主观价值观念,法律既要充分保障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利也要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马克思的法律正当性理论较之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法律正当性理论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稳定是秩序的基本特征和构成要素之一,法律的价值体系是一个开放系统,稳定应当从秩序中独立出来,与秩序一样成为法律的一个价值,而且是一个基础价值.稳定压倒一切不能绝对化理解,它是有条件有范围的,是一个相对真理.实现法律稳定价值必须创造一系列条件.  相似文献   

14.
政府合法性既表现为公众对政府行为的尊重与认同,又表现为其行为未逾越一国现行法律文本之规定.我国地方政府在农地征用过程中获取了不受财政预决算制度约束的巨额预算外资金,造成诸多社会暴力、贪腐行为、挥霍浪费等恶性事件发生.基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视角,认为政府的土地财政收益源于我国城乡差异性的土地制度安排,其实质是政府利用制度制定和执行优势,通过寻租行为掠取了本属于农民的资源禀赋.通过考察现代政府合法性的演进缘由与历程,利用对比的方式,从法治理念和法律文本层面对地方政府掠夺公众财富的行为予以有力批判.  相似文献   

15.
“普法”对于“守法”的功能意义是由“知法—守法”与“知法—维权—守法”两个命题共同支撑的.然而,这样两个命题并没有在“普法”与“守法”之间建立真正意义的联系.只有将普法看作一种特定的、实现意识形态“社会黏合”功能的方式方法,“守法”才能真正实现.未来的普法重心既不是法的“暴力性”也不是法的“功利性”,普法应以论证法律的“合法性”为基础,在普法者与普通民众之间建立起有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16.
抗击SARS的胜利是践行"三个代表"的壮举.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无疑意义重大.通过抗击SARS的胜利,应对以下重大关系进行深入的法理分析与反思正当性与合法性、权利与权力、国家与社会、国内与国际、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其结论是(1)必须把危机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保证政府各项措施的合法性,用合法性整合正当性;(2)政府权力应当保障并服务于公民权利,权力的行使必须以保障人权为出发点与归宿;(3)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两种积极性,构建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并善于利用国际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5)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是互相影响和渗透的,同等重视和利用它们进行社会管理,须臾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7.
法官是通过适用法律解决案件和纠纷的国家官员,他们应该是公正的、廉洁的、有才能的和客观独立的。他们裁判案件的依据依照以往的标准只能是既有的法律规范或判例,审判的合法性来源于法律自身的逻辑周延性和规则体系的权威性。但现今,在面临多变和更趋复杂的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生活形式时;在寻求一个深层的社会共识的努力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时候;在法律自治性渐渐瓦解、法律自身的一致性受到挑战的时候,法官应该具备的品行和才能有了更高要求,同时司法审判的合法性却受到了越来越大的质疑,法治的意义也遇到了从未有过的怀疑。法官与法治的这种密切关系以及当代法官该如何应对社会对他的角色期待,是本文将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经历了从行政管理型原则向行政法治型原则逐渐转变的过程。在这一背景之下,不同的历史阶段,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国正处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急剧转型的重要阶段,迫切需要推行有限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因此,新时期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把正当程序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作为其核心内容,遵循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转变的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19.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面对逆全球化、贸易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战略抉择.对市场经济环境极其敏感的经济法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政府与市场关系领域内实现了耦合,并使新发展格局中的法律问题聚焦在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领域.而经济法"干预之法"的属性、"回应型法"的品格和"问题导向"的特征,共同奠定了其回应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对此,在秉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经济法的应对在整体上可遵循从干预型政府向规制型政府的转变;同时,宏观调控法需要转向"法治化下的相机抉择",市场规制法也需要制度供给与规制变革的同步推进,以此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良好的经济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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