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基于刘易斯收敛条件的考察发现,中国不彻底的城镇化破坏了农业部门生产效率提高所必要的人口条件,使得二元经济结构呈现长期化发展趋势。当前土地制度安排引致了双轨城镇化问题,导致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失衡;受损失厌恶行为驱动,农村人口的自主城镇化过程锁定在了“流而不迁”状态;农村人口自主城镇化的失败产生了大量不在承包制形式,而以家庭为基础的不在承包制形式正瓦解集体一致性行动准则,使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制度运行存在名义化取向,加大了农地制度创新阻力,引致农业生产陷入传统陷阱。基于此提出:要打破土地增值错配格局,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改变不在承包制形式并保护经营权;城镇化建设要允许人口实现农村退出,以适应农业生产率提高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需求。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抛荒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的自然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然而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却出现了严重的土地抛荒现象,土地的有效利用率比承包制之初大大下降,这使得中央政府在农村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本政策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在家庭承包制的初期作为一种权利而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反而已经成了一部分农民的负担,因为这部分农民选择了抛荒以逃避土地。虽然在2004年农业税逐步减免的政策实施以来,这个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但是依然有必要揭示这一现象的机理并以此为鉴,检查中央政府在农村土地政策上的得失。诸多相关文献已经涉及农村土地闲置的原因,本文将在这些文献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农民的土地耕作选择模型,从制度和经济两个角度剖析土地抛荒的内在机理。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围绕着以“所有权和经营权”为核心的产权制度展开,建党90年来的农村土地政策变迁相应经历了土地私人所有,农民自主经营;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土地集体所有,衣户承包经营二三个阶段。当现行家庭承包制的制度效应逐渐释放完毕,新的弊端就暴露出来,全图上下对家庭承包制潜力的质疑和对土地政策彻底改进的讨论由此展歼,主要有上地国有水佃制、土地私有制、坚持和完善土地集体所有制三种观点。土地政策变迁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有限的农村土地资源只有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土地政策相结合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未来的农地政策改革应围绕明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现代农业展开。  相似文献   

4.
目前在家庭承包制前提下,稳步推进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村.经济第二决飞跃的客观要求和关键环节。本文比较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认为推进土地流转、完善家庭承包制的关键在于改变以往农户对承包地的实物占有为价值占有,因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土地流转的最优形式。  相似文献   

5.
试论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主导原则与基本思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制度是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关键。现行的家庭承包制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暴露了其不足的地方 ,即在满足人人享有土地的基础上无法实现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为基点 ,分析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一系列改革试验 ,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中国农村有没有社会保障制度?有的!土地承包 30年不变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是土地制度,同时也就是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一再延长承包期,就是因为这个承包制具有暂时无法替代的社会保障功能。因为农民没有其他任何社会保障,承包经营权在本质上是他们生活来源的保障。而让农民有饭吃、不挨饿,是农村稳定乃至国家稳定的前提。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家庭承包制日益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矛盾,对此,社会各界提出各种改革方案。笔者认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但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应该从政治和经济两个层面的高度,从是否适合当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等方面综合考虑。权衡各种改革方案之后,结论是,必须坚持家庭承包制度,并创新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和土地征用制度。  相似文献   

8.
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体制已经成为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桎梏,集体资产所有权缺位损害了集体资源应有的对集体事务的推动作用及公共设施的改善,现行承包制把土地资源隔离在市场之外,迟滞了现代化的进程和速度;农村土地必须通过市场进入流转,农业规模经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只有实行土地农民、集体共有制,才能使土地资源走上产权清晰的长治久安轨道,才能使农村的改革与城市同步并全面振兴农村经济。  相似文献   

9.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在以家庭承包制为主要形式的农地产制度中,急需对农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进行变革。在坚持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家庭承包制,实行农地使用权归农户所有,经营权为农户永偿占有,土地有偿转让,向商品化发展。形成适应市场体制的农地投入和流转机制,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阜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日益活跃,其原因是长期松散的小农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农村劳动力日益短缺;种养能手、创业能人需要流入土地;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扶植。目前阜阳市土地流转主要有租赁经营、合作社带动、技术承包、示范园区四种模式。阜阳市的土地流转催生了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最后,提出了加快土地流转步伐的建议: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农村保障体系;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11.
家庭联产承包制使中国在农业上取得巨大进步,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已呈现出许多问题:粮食安全隐患、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阻碍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等。为使土地政策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从农民、土地与国家政权的关系角度切入,阐述土地政策的重要性,继而分析土地政策的变动影响因素,概括变更原因及内容,以更好的对土地政策进行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建构新型农村生产体系。  相似文献   

12.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剖析了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变迁。通过农地流转制度的交易费用分析,得出集体推动型的土地流转制度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优化并可能形成相应的正式制度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赵秀玲 《南都学坛》2006,26(6):101-103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机制创新。农地使用权商品化便是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创新,是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有效途径。实现农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商品化必须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实现农村土地管理形式由集体低级管理向政府高级管理形式转变、建立农地承包经营使用权自由买卖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必须跟上。  相似文献   

14.
以黑龙江省和山东省1978—2010年农业数据为样本,实证分析了耕地面积、劳动力数量、化肥量、机械动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土地流转政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结果表明:土地、劳动力对农业增长的促进作用不太明显;化肥使用量能够带来农业增产增收,但在黑龙江省的效果不明显;机械动力能拉动农业增长,农业的科技含量逐年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给农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国家提出土地流转经营政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土地流转经营能够带来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以及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但是不是所有的省份都适合推广这一政策,需要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的情况斟酌使用。  相似文献   

15.
承包期届满的自动续期制度,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合理法律表达。 自动续期是包括耕地、草地和林地在内的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自动延长。 自动续期应当自承包期届满时起算,其续期期限至少 30 年,且与前一个承包期相同。自动续期的条件主要包括农户主体资格、持续农业经营和集体土地存在等三个方面。 “三权分置”下,承包期是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共同期限。 土地承包权自动续期是土地经营权自动续期的基础。 土地经营权流转下的自动续期,取决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同时,应当明确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有效。  相似文献   

16.
在现行法中,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依据。由于不同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位不同,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合同在主体、客体、内容及订立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承包合同应当被明确为土地承包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实现途径,土地承包权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承包合同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法律适用、规范内容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承包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应当由《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从而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是承包合同的主体,规定土地承包权的期限和内容,明确农户消亡是承包合同消灭的原因之一。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合同没有必要存在。家庭承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划拨方式,将土地经营权给予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四荒”土地经营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方式给予土地经营权人。  相似文献   

17.
自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地制度变革始终遵循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我完善的制度变迁路径。当前,日益深刻的农民分化现象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调适作用捉襟见肘。"三权分置"顺应农地权利分化趋势,超越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开辟了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的路径。然而,"三权分置"创设的农地第三种权利——土地经营权存在理论缺陷,且未充分体现农地利用市场多方主体的多元农地利益。继续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应以农地市场化利用的基本方式——出租为规范的事实基础,以多方多元正当利益为规范目的;将农地租赁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构造,以农地租赁权取代土地经营权作为第三种权利;维持农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在农地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依法登记后赋予农地租赁权享有某些特定的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18.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前后经过五次大的调整,相应的林权流转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当前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家庭承包制为主要特征,其主要内容是以产权安排为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林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但也存在缺陷和不足。林权市场化流转是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层缺陷的必然选择。林地是林区群众安身立命之本,妥善解决林权流转引发的问题,对于维护林区的社会稳定和林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9.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的80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共产党成立 80年以来 ,围绕农村土地问题不断改革、不断创新 ,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尤其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 ,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促进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20.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一方面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界定,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真正落实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土地经营权集中,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发展趋势,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涉及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