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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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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我国缓刑制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述了我国缓刑制度有争议的几个问题 ,认为 :缓刑宣告不属于刑罚裁量制度 ,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过于原则 ,应予以具体化 ;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有漏罪的 ,不应一概撤销缓刑 ,而应当区别对待 ;战时缓刑并非一种独立的缓刑制度 ,而是缓刑适用的一种特殊形态  相似文献   

2.
缓刑制度,在我国内地和澳门的刑法中均有规定,相较而言,殊同各有.本文对两地现行刑法中的缓刑制度,在适用条件、暂缓执行期限、缓刑执行、缓刑法律后果等方面作了粗略比较,客观评析了两地立法的优劣得失,以期能促进内地缓刑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文章针对我国的缓刑立法提出了取消主刑拘役的缓刑适用,调整缓刑适用范围,但惯犯不可适用缓刑,并希望增设缓刑担保与撤销之规定等。  相似文献   

4.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撤销缓刑,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因此,缓刑是对有罪必罚、罚当其罪的反动,具有与生俱来的不公正性。这就要求立法和司法部门在制定和适用缓刑的时候,应当注意缓和、淡化缓刑的这一缺陷。然而,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部门并没有在这方面作出必要的努力,以致缓刑适用在我国经常展现出不公正的一面。缓刑的主要价值和目的均在于实现特殊预防,然而,一些法院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却经常忽视缓刑的这一价值和目的,致使缓刑适用并没有有效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为了充分发挥缓刑的功能,同时防止缓刑的适用过于随意以致丧失公正性,建议将缓刑适用条件明确化;增设缓刑适用的程序性规定;建立健全缓刑考察机构,将缓刑考验落到实处;增设关于缓刑负担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缓刑是作为对犯罪分子在惩罚的前提下宽大处理的一种刑罚制度。适用缓刑制度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情况下给犯罪分子以改过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结合、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中的具体表现。在我国,虽然新刑法在1997年刑法的基础上对缓刑制度做了全面的规定,但是,在理论研讨和实践运用过程中,缓刑制度还存在很多争议和问题。  相似文献   

6.
缓刑制度的设立对于预防犯罪、矫正罪犯、实现刑罚的个别化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集刑罚社会化、个别化、人道化、经济化于一身的刑罚制度,符合刑罚制度的基本发展趋势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但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具体而言对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应当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加强缓刑监督组织,改革和完善缓刑监督考察规定、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未成年人犯缓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没有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缓刑制度和缓刑考察机构 ,缓刑在教育、改造未成年人犯上的积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以致我国对未成年人犯适用缓刑的比例远低于西方国家。为充分发挥缓刑在教育、改造未成年人犯上的积极作用 ,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 ,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缓刑制度。未成年人犯缓刑制度应包括未成年人犯缓刑适用标准、未成年人犯缓刑考察机构和考察制度等。制定专门的比成年犯更宽缓的未成年人犯缓刑适用标准 ,对未成年人犯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明确、具体和较强操作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一国的缓刑制度深植于其传统社会文化中。我国缓刑制度虽应遵循现代教育刑思想指导,但百年来的缓刑实践表明,其立法与司法均深受传统实用理性及报应理念的影响。缓刑制度的实用理性主要表现为不以教育感化为目标,而以稳定社会为主旨。而缓刑报应结构的不合理,则导致其司法适用率及认同度偏低。应通过调整缓刑制度的规范结构来协调缓刑适用中的现代理念与传统思想的冲突;通过设置缓刑听证制度以减少庸俗实用主义弊端。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以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基本消失为适用前提的行刑制度。虽然刑法界对缓刑制度的性质和地位认识不同,但缓刑制度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具有裁量与行刑的双重属性。缓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起源于西方,它的产生是与自由刑的广泛适用紧密联合在一起的,我国的缓刑制度是清末从西方引进的,它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其他国家的缓刑制度而制定的。它体现了我国刑法的社会性质,又考虑了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目前我国的缓刑制度与其他一些国家关于缓刑条件的规定相比,是比较科学的、合理的。它既考虑了犯罪事实的客观因素,又考虑了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的主观因素,既考虑了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又考虑了其平时的一贯表现和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我国刑事立法针对未成年犯的特点,对其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做出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特殊规定,但还略显粗疏和薄弱,未成年犯的罚金刑、缓刑以及累犯制度等刑罚适用中存在着一定争议和困惑。为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政策,应提倡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缓刑制度,明确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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