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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医疗技术损害归责原则实现了从过错推定原则向过错责任原则的回归。同时,考虑到患方的实际举证能力,医疗技术损害案件在特定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转换制度。患方能够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或者医方存在隐匿、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时,直接推定医疗行为有过错。《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立法创新还包括"医疗损害赔偿"概念的使用及"医疗水准说"的引入。  相似文献   

2.
正确应对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其中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问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该规定将医疗纠纷中原来患方的举证变为医方举证,即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今年9月1日已经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规范医患行为,处理医疗纠纷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规条例的相继出台在医疗卫生界引起强烈反响.  相似文献   

3.
从“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看防御性医疗   总被引:25,自引:2,他引:23  
"医疗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医方只有证明自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后才能获得免责,它促进了医疗机构提高其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但严重损害了医疗的积极性,延缓了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医患冲突并没有因为实施"医疗举证责任倒置"而减少.由于医疗的高风险性,防御性医疗开始盛行,医疗保守使患者权利受到损害.对此,作者提出解决建议,认为防御性医疗并不能解决医疗争议的增加.  相似文献   

4.
医疗侵权责任中的"医疗过错"三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过错的存在是医疗侵权责任成立的首要条件。在现行医疗纠纷二元化司法解决机制下,关于医疗过错的分类并不合理,应按照是否须鉴定将医疗过错分为技术性医疗过错和责任性医疗过错。技术性医疗过错的举证仍应以过错原则为主,责任性医疗过错的举证则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我国目前认定医疗过错的实际主体是鉴定机构,应采取多种手段增强法院在鉴定程序中的主动性和控制力;同时,应根据医疗过错的性质采用不同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航法第132条规定的无限额赔偿制度存在不合理之处。该规定将证明承运人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交由不具备举证能力的旅客承担,违背了民事诉讼法上举证责任分配的公平原则;在我国部门化立法模式下由民航总局起草的民航法,过于偏重保护承运人利益,与当今国际社会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立法趋势不符。建议修改民航法,在无限额赔偿制度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承运人对其不存在民航法规定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6.
对于医疗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我国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一改过去要求医院对其不存在医疗过错负举证责任的做法,有加重原告患者举证负担的嫌疑。该法的出台,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在《侵权责任法》短期内难以修改的情况下,我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应综合运用法院调解、表见证明、证明责任倒置和证明妨碍等多种司法技术,来贯彻落实"减轻患者的证明负担、平衡医患利益关系"这一基本司法政策。  相似文献   

7.
《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了医方不承担责任的三种特殊法定免责事由,即患方过错、紧急医疗救治和医疗水平限制;医疗损害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同样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章规定的一般免责事由,包括患者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等;但医方签订的事先免责条款无效.  相似文献   

8.
我国侵权责任法用专章对医疗损害责任做出了规定,医疗技术损害归责原则实现了从过错推定原则向过错责任原则的回归。医疗技术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判案,有利于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能够使法院居中、公平合理地处理医疗纠纷,也有利于调整、平衡医患双方心态,促进医患和谐。但在患者知情同意权实施后,在充分考虑到患方的实际举证能力的前提下,医疗技术损害案件在特定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转换制度,更需要补充条款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免责的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9.
职务发明报酬纠纷具有举证责任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兼备、举证能力不足问题和举证行为过错问题交织、影响举证责任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共存的法律特征。当发明人面临举证困境时,可以借助外部证据弥补内部证据的不足,利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平衡双方的举证能力,利用举证妨碍制度约束单位的拒不配合行为。由此,可以实现职务发明报酬纠纷举证责任的公平合理分配,激励职务发明人的研发热情。  相似文献   

10.
就医疗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患方存在举证困难,但《侵权责任法》对此未有明文,将发展具体举证规则的任务留给了司法。两大法系对医疗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虽实行一般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但通过司法创制了诸多减轻乃至倒置证明责任的方法。我国应当采行动态证明责任观,自诉讼的全过程来观察和解决患方的举证难,目前可以使用的重要工具是事案解明义务,并可引进疫学证明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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