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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我国目前尚存在慈善捐赠主体缺乏,慈善组织自身缺陷以及政府机构立法和管理职能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立足于慈善捐赠的理论基础,提出提高全民慈善意识、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改进思路。  相似文献   

2.
慈善法主要调整捐赠人对社会弱势群体救助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长期以来,"谁"具有慈善募捐资格一直是困扰慈善法学者的一道难题.将来我国制定慈善法时应将慈善募捐主体分类治理.将慈善组织划分为公募慈善组织与非公募慈善组织.慈善法应授权公募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取得慈善募捐资格.非公募慈善组织可以与公募慈善组织合作共同开展募捐活动.此外,为促进慈善事业的专业化发展,我国应借鉴国外立法,在慈善法中建立慈善募捐专业人士管理制度.募捐商业合作伙伴、职业劝募人、慈善募捐顾问在具备法定条件时可以参与慈善募捐.  相似文献   

3.
慈善法律责任是责任主体因慈善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所产生的特定损害而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确认和强制必须依法承担的合理负担或不利后果。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慈善法,但已有了较多的地方慈善立法和与慈善相关的立法。可从主客体两个角度对慈善法律责任进行分类。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必须遵循因果关系、责任法定、责任与违法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原则。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慈善事业中,政府对慈善公益组织的地位影响巨大,当前的慈善事业正处于从行政垄断型向开放市场型转变的阶段,转变的关键在于合理定位政府和慈善公益组织之间的关系.为了促进慈善公益组织的效率和透明度,一方面须明确慈善公益组织的法律地位,保证慈善公益组织平等获取慈善资源的能力;另一方面须明确和强化政府对慈善公益组织的依法监管的职能和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公益慈善机构指导、规范和监管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5.
谨慎义务是慈善组织高管义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慈善组织高管应如同一个谨慎的、理性的、审慎的人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一样处理慈善组织事务.在概述慈善组织高管谨慎义务并从法理角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借鉴英美两国关于慈善组织高管谨慎义务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慈善组织高管谨慎义务的现状以及现实需求,提出如下法律对策:从立法上明确慈善组织高管谨慎义务的内容及其衡量标准;健全慈善组织高管谨慎义务的监管机制;完善慈善组织高管违反谨慎义务的问责制度.  相似文献   

6.
随着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和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企业在社会慈善方面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企业慈善行为主要基于经济利益、社会责任和政治目的三个方面的动机,但当前我国企业慈善意识不足,企业慈善行为的组织体系及相关法律制度、激励制度不健全,需要企业、政府、公益机构多方协作,通过转变企业自身观念、强化企业慈善战略管理,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大力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利用媒体资源引导社会舆论,培育慈善文化等措施鼓励引导企业慈善行为。  相似文献   

7.
慈善认定制度的目的是由特定机关对某一组织体的慈善性给予确认并赋予其一定法律地位的制度。慈善认定制度是慈善法的核心组成部分,该制度有助于区分慈善组织与企业和一般的非营利组织、促进公益慈善行业的形成并对其实行统一管理、扩大慈善免税资格和公募资格的范围、推动慈善信托的实施。慈善认定制度对慈善法的制定以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慈善法律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展慈善事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国慈善立法的滞后已经制约了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正确处理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以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国际比较视野下的慈善组织监管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利益相关者众多且分散的情况下,我国的慈善社会组织衍生出众多问题,如管理体制不顺、资金管理不当和项目运作不善等,这些问题严重弱化了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因此,本文在分析我国现有慈善组织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制度,进而探讨构建我国慈善组织监管机制的有效路径,从而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中西方慈善组织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家瑶 《东方论坛》2009,(3):102-106,118
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发展的载体,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慈善事业还处在初级阶段,一些显现的、潜在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慈善组织的发展及其社会功能的发挥。中西方慈善组织在发展上的差距与它们各自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根基、运作模式和机制、政府与组织之间的地位关系等有关。解决社会慈善核心价值观缺失问题,克服因缺乏制度支持而导致运作随意性消极性的缺陷,调整政府与组织之间的不协调性关系是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以“扬弃”之态和“包容”之心汲取发达国家的慈善理念和管理经验,有助于我国慈善组织的效率提高和功能发挥。  相似文献   

11.
政府在慈善事业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以及如何扮演,是社会政策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有益补充,已成为政府管理职能的一部分。目前,政府部门通过把社会慈善资源集中到自己手中,在社会领域对慈善组织实行"万能"的计划性行政管理模式,不符合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转型的要求,是导致目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制约因素。中国政府必须改变与慈善组织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步退出慈善事业的具体事务,归还慈善组织自主权,逐步实现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12.
慈善行为既出自人们对弱者和贫困者同情的善良意志,反映了人性的光辉,也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慈善事业的发展既是政府鼓励和推进的事业,也需要全社会民众的积极参与。目前,官办慈善组织在组织公益慈善活动方面起了主导作用(甚至是支配作用),但近日诸多公共事件的发生使这一体制遭到许多批评,并使慈善议题成为大众舆论的焦点。因此,在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研究中,我们既要考察目前慈善事业发展中政府所起的作用,更要思考如何调动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积极性来共同参与。分析我国的官办慈善体制所存在的问题,思考我们如何推动民间慈善和私人慈善活动的发展,使慈善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郑观应的慈善公益思想有着丰富的内容和鲜明的特点,与同时代其他慈善家的思想一起汇合成了近代中国慈善公益思想的宝库。郑观应的慈善公益思想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有着重要的启示:中国政府应该承担更大的社会职能,以履行国家之善;在发挥政府社会职能的同时,中国要大力培育民间慈善组织,以推行社会之善;同时要在学习西方慈善文化的基础上重构适合中国本土的现代慈善文化,以促使人心向善。唯如此中国社会才能真正走上和谐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14.
慈善公益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信力是慈善公益组织存在的基石。当前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失信"严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政府主导的慈善组织,包括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度低、慈善专业人才匮乏、监管机制缺位等。强化公信力建设是推进慈善公益组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构建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建设长效机制的路径是:明晰治理结构的权力制衡;优化慈善信息公开"软实力"建设;完善慈善公益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建立多元化的慈善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文章深入分析了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态势、管理体制、政策导向以及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未来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趋势是在“服务型”政府理念和执能转变的基础上,构建以人为本“三位一体”的服务型管理模式、网络化的民间评价机制和事务性、公益性二元组合制的基层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将在“法制保障”的环境下获得健康发展,真正发挥社会基层管理主力军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从慈善组织公信力维度论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中国慈善事业面临着公众冷漠对待特别是富人不愿捐款的窘境。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足。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就是指慈善组织获取公众信任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如何将从根本上决定着慈善事业的发展程度。为了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努力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一是要加强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二是要正确发挥政府与媒体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作为公民慈善意识的一个子系统,大学生的慈善意识问题既有其特殊性,又与整个社会的慈善事业密不可分。本文将结合目前大学生对慈善事业的认知不足,尚未形成自觉慈善意识等问题,探讨大学生慈善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和路径选择,从而使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成为慈善事业的重要倡导者、宣传者和参与者,保持我国慈善事业的稳定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18.
强化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是慈善事业的道德要求,是慈善组织的生存要求,是加强慈善活动监管的需要,也是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要求.但是,我国慈善组织目前没有建立信息披露制,存在信息披露渠道不畅、信息披露比例整体偏低、披露内容不全、披露信息不准确、披露时间不及时等问题.在我国慈善组织改革中,应以“详细、准确、全面”为原则,通过网络等现代信息平台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强化自觉披露.同时还应当接受国家机关、第三方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落实责任.  相似文献   

19.
现代慈善是一种公益伦理,它往往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商业原理去配置慈善资源。营利组织可通过“非营利性”手段为履行社会责任,而非营利组织可通过营利性手段使组织永续发展。但是,“慈善”和“商业”行为还是存在本质区别,因而仍有必要加强化慈善商业化监管。建议出台相应法律,完善营利法人社会责任制度,加强非营利法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慈善信义法律关系,将营利性法人的“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法人的“营利性”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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