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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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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引导农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根据诺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对现阶段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下交易过程产生的成本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制度安排方面提出以下改进建议:第一,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在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的法律制度。第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在供求机制上,一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另一方面以农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创建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股份合作办法,以激活供给侧。在竞争机制上,建立土地价格评估机制,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第三,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托管和土地股份合作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2.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推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这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热点问题,以土地股份企业的运行为视角,考察了土地股份企业的设立、运作、土地股份变动及注销状态,藉此探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制度的构造。  相似文献   

3.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一方面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界定,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真正落实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土地经营权集中,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发展趋势,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涉及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的法律及相关政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越来越少。十六大报告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了通过家庭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法第49条也规定了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虽未正式通过,但对农村地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该草案第132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  相似文献   

5.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足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界定了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内涵以及必然性和可能性,描述了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足的现状,分析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足的经济原因,认为现阶段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足的经济原因主要是土地流转的租金低,土地在转入方没有产生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没有明显提高务农收入,无力支付高租金。由于流转土地的双方都没有明显的经济利得,因而缺乏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6.
农地流转实践在促进我国农地规模经营同时,也使现有农地法律制度的规范能力捉襟见肘。无论转包、抵押、转让,还是入股和出租均不能解决土地流转实践中农户利益和农业企业利益的冲突与对立,均无法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社会保障属性与财产属性的矛盾,迫切需要新的法权形式出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是破解农地流转难题的正解。三权分置视阈下,转让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仍有存续必要,且转让条件应保持严苛。应区分转包与出租,转包的客体应为物权性的土地经营权,而出租的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权,放宽接包方资格条件,使其涵盖所有市场主体。抵押应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与土地经营权抵押两种类型,前者应满足转让所规定的条件要求。政府应支持农户之间的土地抵押实践,以消解对金融机构的路径依赖。入股应衡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保属性与《公司法》的股东出资要求,出资形式应仅为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7.
随着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进,适时的立法跟进成为必要。将政策上升为法律,需遵循法律体系内在逻辑,不能直接照搬政策术语。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来看,其并不包含承包权,故对三权分置的法律解读不应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大陆法系所有权弹力性及“母子权利”结构出发,三权分置的法权结构应为农村集体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上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设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为其他农业经营主体设定土地经营权。为实现“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三权分置目标,同时从法律体系自身逻辑出发,土地经营权应当被定性为物权。  相似文献   

8.
以CZ市两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江苏法院网公布的49份司法裁判文书为分析对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院审查土地流转合同及适用法律进行了实证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有不断增加的趋势;纠纷的主体主要发生在村民与村民之间;原告诉讼请求以返还承包地,追索转让费、租金为主;土地流转的方式不明确,合同不规范;法院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要件审查不严格,裁判文书援引的法律规范过多。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文章认为,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纠纷案件过程中,应严格适用法律。同时应加大政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的引导和监督,防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风险。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立法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客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方式及其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及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10.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界定研究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前,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重要理论问题学界尚未达成共识,存在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转移土地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移(或者让渡)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等为实质内容或依据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的不同观点,其内容差异大,且都存在明显不足.统一采用法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名称是界定其内涵的关键.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型流转和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型流转这一客观事实,应以"移转(或者转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实质内容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  相似文献   

11.
在寻求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多种实现形式的改革实践中 ,城市土地年租制已逐渐成为现实而有效的选择。城市土地年租制是一种以长期契约为基础的土地有偿使用模式。目前 ,土地经济理论界尚未就土地年租制的权属问题达成共识 ,从而影响到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笔者认为 ,土地承租人以年租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物权和债权的统一 ,其中物权处于决定性的地位。以长期契约为前提 ,按年度缴付租金的过程事实上意味着债权向物权的逐步转化。同时 ,为在此过程中确保所有者权益 ,有必要建立起完善的城市土地年租制权利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2.
出租是土地经营权流向家庭农场的主要方式,租赁权是家庭农场土地权利的主要构成部分。租赁权不属于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决定了土地经营权抵押不能解决大多数家庭农场的融资困难。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制约因素还包括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不完善、土地经营权严格的转让条件、土地经营权的用途管制等。土地经营收益权是土地经营权人或者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依法享有的收取自然孳息的权利。土地经营收益权质押在主体范围、设立难度、权利实现和农业经营等方面,远比土地经营权抵押更具优势。土地经营收益权质押为解决家庭农场的融资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并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保障。近年来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纠纷已对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已经成为保障农村稳定的关键之所在。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目前我省土地流转纠纷主要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权继承纠纷四种类型。呈现出纠纷数量大,递增明显,涉及人数多的特点。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为立法的滞后与过分概括及司法的低位与窘境。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法律的细化与重构,承包经营机制的完善与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以及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农村出现的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助于发挥土地资源效益和农民增收。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一种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在土地流转合同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对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特别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流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应遵循自愿原则、有偿性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登记原则。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通过转让、入股、四荒拍卖、竞价承包、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实现流转。  相似文献   

16.
自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地制度变革始终遵循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我完善的制度变迁路径。当前,日益深刻的农民分化现象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调适作用捉襟见肘。"三权分置"顺应农地权利分化趋势,超越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开辟了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的路径。然而,"三权分置"创设的农地第三种权利——土地经营权存在理论缺陷,且未充分体现农地利用市场多方主体的多元农地利益。继续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应以农地市场化利用的基本方式——出租为规范的事实基础,以多方多元正当利益为规范目的;将农地租赁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构造,以农地租赁权取代土地经营权作为第三种权利;维持农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在农地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依法登记后赋予农地租赁权享有某些特定的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17.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中国农民最重要的土地权利之一,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出现了宅基地闲置和宅基地私下流转的矛盾并存现象。因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不健全,行政监管混乱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农民权益受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既要考虑既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也要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包括改革流转过程中的取得、登记制度,应重点把握具体流转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地抵押融资试点已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典型模式。两种模式在抵押实质、流转市场、政府财力、金融机构交易成本、风险化解机制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二者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市场、抵押操作规范做出了相应要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地抵押仍然存在试点推广的可行性;鲜明的农业主导产业、明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高效的流转市场、严密的操作规程是推广农地抵押融资的必备条件;抵押物价值、政府行政能力及财力、土地流转市场及群体信用差异是模式差异选择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理论界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两种主要的对立观点。从本质上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物权化变迁趋向的债权,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既存在债权关系又存在物权关系,自当事人协议时起产生债权关系,自发包人交付承包地或承包权登记时起产生物权关系。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常常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对其用债权而非物权方式进行保护,故应使承包经营权物权化。  相似文献   

20.
农地产权的制度残缺与效率提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地资源的稀缺性与产权制度的残缺性决定了土地产权界定的重大意义。实现所有权主体人格化,稳定和完善承包经营权,明确收益权,是实现农地市场化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根本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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