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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柳立敏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7,33(6):100-103
抚顺战犯管理所于20世纪50-70年代这一特殊时期成功改造了日本战犯、伪满洲国战犯和国民党反动集团战犯,创造了历史奇迹,堪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典范。针对不同类型的战犯进行思想教育改造,层次原则是必不可少的。本文从基本内涵、客观必要性、实践经验三个方面探析了抚顺战犯改造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层次原则。 相似文献
2.
新中国政府成立后,如何处理日本战犯问题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1950年从苏联接收969名战犯,我国开始了对战犯的改造工作.新中国政府改造工作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有理有据,深入人心.最终使得战犯全部认罪悔罪,这是人类改造历史上的奇迹,也是中国在战犯改造问题上对国际司法和国际惯例的创新.它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尤其是宽释回国的战犯们用实际行动体现了改造工作给其带来的影响与变化,为还原历史真相、消除法西斯思想、正确认知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性产生了极为有益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张发坤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组织国际法庭审判战犯,始于1919年巴黎和会通过之《凡尔赛和约》第7章。二战后,东京审判宪章为南京审判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南京审判完全符合审判的法定程序。而今,日本一些政要和右翼分子在为战犯招魂。中国人民决不允许为战犯们翻案。 相似文献
4.
隋淑英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9(4):459-463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国民政府曾对日本战犯本着宽大的原则进行过审判,但是由于二战后美苏之间冷战的蔓延以及中国内战的缘故,日本战犯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仍关押着日本战争犯罪分子1109人。由于国际形势的缓和、改善中日关系的需要以及侦讯工作的结束,1956年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并予以分批释放。处理战犯不仅是法律问题,而且是有关国际斗争的政治问题,是为了争取日本的需要。尽管宽释日本战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总体而言并未达到预期目的。由此也说明,一项对外政策成功与否是建立在对对方国真正了解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良好愿望上。况且,在现实的国际政治中,宽容必须借助于实力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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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有利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6)
二战结束后,国民党政府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1946年~1947年,各地军事法庭对在押战犯进行了审理。国民党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就形式而论,有一定的进步意义:(1)符合历史潮流和人民意愿;(2)表现了中华民族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3)填补了中国法律上的一大空白;(4)保存了大量的有关日本战犯的资料。同时,国民党政府出于反共灭共的需要,对日本战犯利用、包庇,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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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现今沈阳北陵电影院旧址,对侵华日本主要战犯进行了历史性的审判。在这次审判中,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实行特殊的宽大政策,日本战犯也都表示诚心悔过,在自己余生中愿为中日两国人民的长久友谊做一点贡献。沈阳审判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功,当然首先是中国政府的英明决策,但与总结和借鉴组伦堡、东京和南京审判的经验,也有密切的关系。纽伦堡审判开创了审判战犯这种模式的先河,并针对审判二战战犯制定了相应的罪名,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东京和南京审判相继出现政治干预法律的情形,这些郝对沈阳审判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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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国际法准则以及由中、美、英、苏等11国组成的远东委员会关于处理日本战犯的决议.犯有危害和平、违反战争法规、违背人道罪行的甲级战犯南设在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属于上述罪行现地责任者、直接执行者的乙、丙级战犯则南直接受害国家的军事法庭审判、据此,中国设立了10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乙级战犯,在南京大屠杀中率所部烧、杀、淫、掠的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丙级战犯.一手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300余名的第六师团大尉中队长田中军吉.进行杀人比赛的第十六师团少尉小队长、副官向井敏明、野田毅.于1946年10月后,先后被从日本引渡到中国南京受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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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志鹏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4):69-77
毛泽东军事法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散见于毛泽东关于军队的组织体系、纪律条令以及作战原则、战犯审判等方面的论述。毛泽东关于军事组织法的核心思想是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贯彻这一指导思想,毛泽东极为重视军队政治工作,将其作为"我军的生命线",同时强调军事指挥权的集中。毛泽东对军事行政法和军事刑法的主要贡献是确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在实践中严惩违反军纪的行为;对于历史上有军功的人员,主张功过不能折抵。毛泽东在战争法则上的主要思想是自卫原则和优待战俘原则,同时认为战俘与战犯有区别,主张严惩国内外战犯。毛泽东的军事法思想深刻影响了我国的军事法制建设,丰富了国际军事法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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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迎接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的日子里,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医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克峰不禁心潮澎湃,又沉浸在50多年前参加审判日本战犯的难忘回忆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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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犯有罪1949年2月22日,傅作义在石家庄由杨尚昆、李维汉等陪同,前往西柏坡去见毛主席。一见毛主席,傅作义就上前伸出双手紧紧握住主席的手,似乎有负荆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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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选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8(2):1-3
二战时期一大批在 731等细菌部队从事细菌战研究、开发并使用的医学人员 (战犯 ) ,在战后不仅未受到任何惩处和追究 ,而且在日本社会各领域都担任重要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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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6月,根据我国政府及最高司法机关的统一安排,在太原市人民公园(今文瀛公园)大礼堂,对太原在押的日本战犯进行了庄严而又宽大的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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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史称东京审判,这是国际社会共同意志和人类正义的体现。
东京审判共审判了东条英机等28名被告。那么,这些被告是怎么最终选定的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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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春天,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至今已60周年。60年过去了,但这段庄严的历史,将永载史册。同时,我们也十分怀念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审判东条英机等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梅汝璈先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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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明 《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2):10-13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侵华日军的细菌部队用数以千计的活人进行细菌试验 ,用飞机喷洒细菌 ,投掷细菌炸弹 ,在地面散布细菌等方式对我国发动细菌武器袭击 ,犯下了滔天罪行 ,194 9年 ,前苏联在哈巴罗夫斯克对日军细菌战犯的审判材料是对上述罪行的有力揭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