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问题进入行政诉讼,缘于国有企业的公共色彩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附则规定,是一种特殊的信息公开诉讼类型。基于国有企业的复杂性质和监管机制,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诉讼面临着被告认定无序性、义务主体复合性、信息内容复杂性等难题。作为应对,一是要通过打破行政主体理论的藩篱,明晰被告主体资格的判定方法。二是以确立国有企业作为被告的中心地位、建立“平行选择”制度、引入“第三人”制度为着眼点,厘清国有企业与国资委在诉讼过程中的竞合关系。三是细化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判定标准,包括确立信息产生的主体、明晰信息产生的过程、鉴别信息内容的性质、分割复合性信息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要想发挥信息公开应有的作用,建设规范化的服务型政府,我们就必须首先要有一部完备的法律,这是充分发挥其价值的前提。所以笔者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未来的发展路径就是要克服立法上的不足,制定一部完善、先进的《政府信息公开法》。本文即是按着这一思路,以《信息公开条例》本身的规定为视角,探寻《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有哪些局限性及如何完善这些方面。  相似文献   

3.
采取《面向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问卷》和《面向企事业单位问卷》等方式对《合肥市科技进步条例》实施十多年的效果进行问卷调查与分析。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合肥市科技进步条例》基本实现了科技立法的目的,但仍然存在政府宣传力度不够、科技投入相对不足、产学研合作亟待加强、激励措施有待完善等缺憾。因此,给出相关建议,为今后相关法规的修订提供较为可行的借鉴。  相似文献   

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当事人资格的认定规则应体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特殊功能。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申请公开信息之诉的原告只需符合行政诉讼原告的一般条件,并没有特殊限制;反信息公开之诉的原告资格认定的关键是确定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受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侵害。为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责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适格被告应具有信息公开行政主体资格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人的范围不仅包括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5.
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5条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行政机关进行利益衡量后认为需要公开的,可以公开。然而,从实施现状看,该制度存在不确定的个人隐私概念导致对类似信息的定性不同、行政机关在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中怠于行使裁量权、征求权利人同意的程序不明确等问题。结合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个人隐私的方法及该规定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中个人隐私保护制度应当明确个人隐私的判断方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裁量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也应当选择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的判决类型。  相似文献   

6.
日本各地方从1982年开始制定情报公开条例,逐渐建立起各地的情报公开制度,成为国家<情报公开法>的法制基础.地方情报公开条例一般包括立法目的、实施机关、公开的公文书、请求权人、适用除外的情报、公开程序、情报公开审查会等内容.地方情报公开立法基本上符合宪法和<地方自治法>关于自治立法的规定,但与已有法律制度也存在冲突.日本法院判例对条例的解释,对情报公开制度的建立起着重要作用.条例与<情报公开法>的关系表现为地方自治与中央权威的关系,存在对应性和独立性.  相似文献   

7.
微博谣言指的是以微博为媒介,内容则缺乏事实证实,或者是扭曲事实,或者是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是已经被官方辟谣却在群众之间传播的各种信息。微博谣言具有极为鲜明的特征:首先,微博的字数的限制有利于发布者将谣言伪装成为客观事实;第二,微博谣言的生命周期在多中心的原因下得到大大延长;第三,微博谣言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政府和公共往往极易陷入“塔西佗陷阱”。以法律视角,应对微博谣言应该从司法人员具体操作和信息公开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对于谣言的判断应以“内容”而非“行为”为标准,另一方面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信息公开,向公众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让信息更加透明化。  相似文献   

8.
《金陵瞭望》2011,(22):92-93
一是抓范围。突出针对性。将党务公开贯穿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建立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也一并实行,真正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全覆盖”。二是抓内容.突出重点性。突出7个方面的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党的制度建设情况.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相似文献   

9.
当今世界突发公共事件多发频发,保障公众知情权对增进政民互信、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有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存在着疏漏和模糊,实践中容易遇到操作层面的困难。在已有研究和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聚焦盐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时采取的信息公开措施,分析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在立法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明确信息分级公开权限,列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公开时间、形式,进行绩效考核等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0.
作为普遍适用于所有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模式,著作权制度的适用空间有限.作为著作权法下位规范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条例应当与著作权法衔接,并使用统一定义的概念.对作为例外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应当采取著作权框架外的特别权利保护模式,“特殊版权”并不可行.可以利用和适当改造现有的著作权制度,调整基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及其衍生作品的传承、演绎、利用、传播活动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扩张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的适用空间,寻找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变通路径.  相似文献   

11.
金融监管法的原则是整个金融监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是金融监管法律的灵魂和基本精神所在,它具有弥补成文法缺陷的功能。我国学界尚未对金融监管法的原则形成统一的认识,深入的探讨亦不多。依法监管、公平与公正监管、适度监管、高效监管四原则集中反映了金融监管关系对法律的调整和规范的要求,科学地抽象和概括了金融监管法的基本精神和共同本质,共同构成了金融监管法的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2.
新《证券法》的推出为中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拓宽了空间,这种拓宽既体现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现货交易”、“融资融券”、“国企炒股”、“银行资金入市”等发展桎梏的“预留空间”,也体现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证券监管力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基础的夯实。  相似文献   

13.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西方正义理论发展经过两次循环和螺旋式上升后,由罗尔斯进行了综合。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对我国政府规制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我国政府规制进一步改革面临的挑战是:必须恪守“规制正义”的理念,社会性规制应向弱势群体倾斜,经济性规制应坚持“公平优先,确保效率”的新原则。  相似文献   

14.
2003年来宏观调控研究述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五次收缩型宏观调控,理论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文章就本轮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原因及成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述评,旨在理清理论界对本轮宏观调控的认识.  相似文献   

15.
对规制者的规制——兼谈行政规制的效益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规制应当遵守效益原则.效益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自行调节的领域,行政机关不应当介入;行政规制的成本应当小于市场失灵的成本;行政规制可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时,行政机关应当在多种可供选择的规制措施中选择符合效益最大化原则的一种.  相似文献   

16.
通过介绍剩余增量补贴方案(ISS)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原分析框架的假设条件进行了放宽,考虑当被规制公司的折旧率已知的情况,提出了修正的剩余增量补贴方案(ISS-M),并对修正方案的理论效果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在蒙藏传统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中,区域性传统法规的比较显得颇有特色。区域性传统法规是部落习惯法和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认定或颁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普遍法则的综合。区域性传统法规的渊源多出自蒙藏民族的传统法律文化、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以及宗教信仰。  相似文献   

18.
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有效性分析——以生产安全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在对生产安全社会性管制必要性及管制优劣势进行理论回顾的基础上,考察我国生产安全现状,并以该视角来实证研究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有效性,得出政府社会性管制的有效性较在"硬指标"上较高而在"软指标"上较低的结论。最后,文章提出加强"软指标"建设、用清晰的产权和法律法规来协助提高政府管制有效性,以解决当前严峻的生产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19.
本文在介绍了自然垄断产业的特征和我国价格规制方式的基础上,对投资报酬率价格规制模型进行阐述,并重点分析了投资报酬率价格规制的配置效率和X-效率;最后针对投资报酬率价格规制存在的不足,结合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实际状况,对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改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行政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和宪政制度建设具有良性推动作用。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角色、功能的合理定位问题,同时要处理好政府、公用事业企业、消费者三方的关系。具体途径是设立独立的管制机构,实现政府从公用事业的垄断经营者向竞争性经营的组织者的角色转变;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听证制度,实现政府管制程序的法治化;要从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着手,进一步规范政府对公用事业领域的财政支出;要积极打造诚信政府,强化和完善政府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