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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政熙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11):136-136
社会危害性是我国刑法学中独有的概念,它的出现是与犯罪概念中犯罪的本质特征密切相关。长期以来,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我国刑法学中居于核心地位,从应然和实然的不同层面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都起着理论基础和技术指导的功能。然而,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97年刑法典中的确立,社会危害性理论在刑法中的核心地位遭到了部分学者的质疑。我们是应当继续维护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核心地位,还是应当抛弃社会危害性理论?对此疑问,笔者浅显的阐述一下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2.
郭蕾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1):76-76
在刑法学理论研究中,社会危害性是否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是否突破了罪刑法定原则的界限、社会危害性在犯罪概念中的地位如何等问题都是学者们争相热议的话题。将社会危害性纳入我国犯罪构成中.有助于深化对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客体的研究。使社会危害性的研究趋于具体.而且使犯罪客体在定罪的过程中具备了明确的认定标准.这对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李佳佳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11):138-138
近年来,刑法学界对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中的地位提出诸多责难,认为社会危害性概念语焉不详,指涉不明。文中认为,社会危害性只不过是犯罪行为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特征而已.应与形式违法性共同构成我国刑法中犯罪行为的特征,并非犯罪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4.
马笋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2,(7)
长期以来,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对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发挥着重大作用。新刑法颁布之后,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刑事立法化,社会危害性的重要地位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和诘难.是否保留社会危害性概念这一问题直接关涉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的发展方向,并牵涉到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与实施。 相似文献
5.
张敏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1):114-114
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了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刑法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也不会对它进行惩罚。某种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由此可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相当的程度,也不构成犯罪。因此,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质和量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徐梁毓得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0,(9):91-91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据此,犯罪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处罚性。 相似文献
7.
抢劫罪是我国刑法中严重的侵犯财产犯罪。司法实践中由于有些案件性质的特殊性和刑法规定的缺陷,导致对该类犯罪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从几起特殊的抢劫案件出发,对我国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探讨,认为应该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非法占有意志性和行为的暴力性来正确的认定犯罪,充分体现罪行相适原则。 相似文献
8.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具有极强的社会危害性和巨大的破坏力。这种危害性不仅在于其犯罪行为的显性危害后果,更体现在这种犯罪行为会对社会公众产生长期的心理压力,使社会公众丧失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本文客观地对其与相似犯罪的界限加以确认,旨在更加全面地认识投放危险物质罪,使刑法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同司法实践相结合。 相似文献
9.
《青春岁月:学术版》2014,(1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食品安全严峻的形式下,应进一步强化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护用。但是更需注意的是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改善的意见,从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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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著作权的内涵进一步扩大,而传统的立法难以满足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的要求。在刑事保护方面,我国的立法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导致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日益猖獗,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新兴的侵权手段让刑法规定措手不及,让很多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针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侵权情形以及刑法适用进行研究,有助于使刑法对这一特殊环境中的著作权起到更有效的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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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转型,犯罪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刑法也随之几经发展、完善。这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影响可谓是意义深远,因此,把握好刑法在我国社会转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更好的认识刑法、利用刑法,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目前,自杀不认为是犯罪已经被普遍接受,那么为他人实施安乐死是否也应该从犯罪中移除?从人道观念、私人自决、人权保护、职业道德等方面对安乐死问题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都自有其正当性,毋庸赘言。若从安乐死的法律实践和刑法理论支撑尤其是刑罚配置方面进行论证为他人实施安乐死行为非犯罪化的合理性又当如何? 相似文献
17.
薛雪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1):120-120
近年来,犯罪客体理论成为我国刑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本文在明确犯罪客体要件含义及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论证了犯罪客体的地位和作用,从现象看本质,揭示犯罪客体的客观实质。 相似文献
18.
尚柏延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6):83-83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此条分析,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应当主要有四个:首先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40年来,青少年犯罪受到社会学学科的持续关注,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理论阐释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学者主要从社会控制理论、社会失范理论、社会化理论、社会互动理论、亚文化理论、社会解组理论、社会冲突理论、社会系统理论等理论视野出发,对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防治路径进行了深刻的理论解读,为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深入发展与规范前行提供学理支撑和研究准备。未来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理论阐释将朝着坚持理论自觉、理论整合、西方理论与本土理论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力求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剖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影响与防治路径。 相似文献
20.
刘祥晓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2,(6)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入罪.以刑法的严厉手段来惩治和震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文中在讨论本罪司法认定的基础上,提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几点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