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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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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移植与合法性冲突——现代性语境下的中国基层司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这是一项对于中国河北省一个基层法院的个案研究。作者通过对法院的组织结构、人员、案件类型、司法过程等方面在1 978-2 0 0 0年间变化情况的分析说明,被移植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生存,是通过其自身意涵对本土的社会和政治需求的适应及本土化而实现的。中国法官的日常司法工作与他们的正式角色经常只有松散的联系,而案件的司法决策过程要受到司法机构的历史沿革、行政干预以及本地居民的法律意识的影响。这一法律制度本土化过程的内在原因在于本地的合法性问题的复杂性,全球化的制度要求、经济发展的压力、政治制度的影响以及本地的社会秩序都会对被移植的法律制度提出某种合法性要求。而为了调和这些合法性要求之间的冲突,被移植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只具有符号化的功能,而这些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意涵也就成了具体的社会建构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杨福庆 《现代交际》2013,(12):23-24
我国的法官庭外调查很少受到程序的规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故深入分析法官庭外调查权存在原因和运行状况,对于完善我国刑事法官庭外调查权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3.
张月  杨川  李怡婷 《现代妇女》2014,(7):146-148
随着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法治的环节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中法官更是尤为重要的一环,法官的薪酬受到广泛关注,十八大中人大代表的一个提案更是将对法官的关注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前我国法官薪酬制度存在着法官工资较低、基层法官投入产出不平衡、工资调节机制僵硬和福利制度结构不善等问题,应从提高法官基础工资,改善法官生活质量,完善法官工资调整机制和福利制度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法官薪酬制度,从而助推法治社会更好地发展。  相似文献   

4.
舆论对于司法有着直接或潜在的影响,舆论的导向和社会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涉司法的行使,但同时也对司法进行必要的监督。在法律职业发达的美国,法官在对大众舆论的意愿上采取包容并兼的态度。而在中国的传统法官以至于现代法官的心中,都倾向于平民化、大众式的裁断方式,让民众的意愿可以在判决中得以体现。中美对此问题上的差异性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5.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同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从本质上分析既属于理论问题,也属于实践问题。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过程中需要根植传统文化,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资源,而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对于核心价值观来说意义非凡,属于重要的途径。  相似文献   

6.
普通法系为判例法传统,法官审理案件时原则上应遵循先例。大陆法系为成文法传统,法官原则上只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裁判。但由于制定法先天不可克服的缺陷,信守成文法传统的国家日益重视判例在克服制定法固有缺陷上不可替代的作用。两大法系的判例制度存在诸多差异,文章通过比较分析两者的差异,对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判例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尹德元 《现代妇女》2014,(11):45-46
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语境下,再次强势"复兴"。然而法院调解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致使理论优势尚未充分转化成实践运用价值。对于调解的问题和不足,应当进行反思和检讨,从保障当事人的处分权,避免法官调解恣意,构建程序保障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法院调解制度,实现其在纠纷解决中应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   

8.
王立峰 《现代妇女》2014,(12):79-80
自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被引入到行政判决类型体系以来,关于该判决类型存废问题的争议就一直不断。从适用该判决类型实际案例的实际情况来看,该类型判决在实践上及理论上具有优势,故该类型判决不仅应当保留,而且从长远来看,应构建与其及其所代表的诉讼模式相适应的行政判决制度。在修法前,其应优先于另外两种肯定性判决适用。  相似文献   

9.
在当前的大学体育运动发展过程中,大学生篮球运动开展占据着重要位置。在大学生篮球运动发展过程中,篮球裁判的培养是这一运动项目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正因如此,我们在高校运动教学实践中,利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积极地开展了篮球裁判能力与体育精神运动道德的培养工作,为大学生篮球裁判培养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0.
《现代妇女》2014,(12):75-7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新刑诉法的一项重程序性规定,但由于立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尚不够完备.审判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采取了调查问卷、专题座谈、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从主观、客观两个主方面进行了调研数据分析。并从更新裁判理念、确立程序原则、尝试程序创新、规范裁判文书、完善错案追究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具有十分重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由于司法实践和学界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纳入我国《民法典》已经成历史,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适用和限制标准值得探讨。探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具体范围及该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应该坚持的限制维度,从对比的角度分析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并针对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和完善建议,可以对司法案例和具体审判提供参照。  相似文献   

12.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后,裁判文书公开又一次成为学界、实务界热议的话题。裁判文书应不应该公开,公开的依据是什么,究竟该怎样公开,这是本文讨论的话题。笔者在总结不同学者的观点,分析网络裁判文书公开措施利弊后,提出了继续完善现有的纸质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并以网络裁判文书公开为补充的建议.以期能为裁判文书公开制度提供一种启发。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情况判决是行政判决制度中最为特殊的一种判决制度,也是行政诉讼制度区别于其他两大诉讼制度所独自享有的。中国行政诉讼情况判决制度自确立以来也在司法实践及法理界饱受争议。本文将对该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在一定程度上解析该制度现实中的阻力并提出其未来发展的一定建议。  相似文献   

14.
恢复性司法最大限度地恢复被害人的身心和财产状况、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害和犯罪人的守法生活。刑事和解是恢复性司法的一项有益探索——用双方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轻微刑事案件,避免了激烈的冲突,使双方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这符合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刑事司法理念和现实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文中将从刑事和解在我国的实践、意义、障碍、制度探索等几个方面就此做一粗浅分析。  相似文献   

15.
证人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人,证人出不出庭接受控辩双方以及法官的询问对案件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有着很大的影响。然而我国的证人出庭率非常低,在我国建立和完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具有紧迫性。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4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3年1月1日起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此两项法律文件增加了对证人保护的内容,是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保护制度的一大发展。本文将分析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现状,结合国外先进的经验,并剖析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提出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进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法官遇上挠头的案子怎么办?时下的做法是先由承办人向法院内部审判庭领导请示,庭里如果也下不了处方,则向分管院长请示。院长也感棘手时,则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委员会由正、副院长及若干资深法官组成,有权对重大疑难案件作出决定)。我们可以将此戏称为“诸神会诊”。令人尴尬的是,遇事没了主张,是神仙也难免的,审判委员会当然也会偶而“失灵”。此时,案件会被逐级上报,从而取得上级法院的指示。此与我国古代的“取旨定案”何其相似!对于这种通行于实践的内部请示制度,法官们乐此不疲。桌面上的理由是极为正当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也…  相似文献   

17.
资讯     
建立法官弹劾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梁彗星认为:法官弹劾制的根据在于,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选任法官,并授予其决定身家性命、生杀予夺之裁判权,其基础是人民的信任。人民一旦不再信任某个法官,可以仅凭这一点罢免他。磐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某,仅因在开庭后接受被告人宴请,就受到“弹劾”并被免职。接受一次宴请并不必然导致“枉法裁判”,但因此动摇了法官选任的基础:人民的信任!  相似文献   

18.
《女性天地》2011,(4):64-64
前不久,我与丈夫刘某协议离婚不成诉至法院,可法院的判决有些偏袒对方,让我不能接受。在签收判决书时,法官虽然交代说法定的上诉期为15日,但我因忙于其他重要事务而错过了上诉期。现在我要求上诉,法官说我的上诉权已经丧失,判决已经生效。请问,错过官司上诉期限怎么办?  相似文献   

19.
杨峰 《职业》2008,(4):58-59
面试过程是主试者与受试者双方面对面地观察和交谈的过程,也是一个双方相互沟通和相互了解的过程。主试者可以通过对受试者外部行为特征的观察与分析,考察评价其基本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而受试者也可以通过对主试者进行细致地观察与判断,进而了解主试者面试的真正目的,及时调整自己回答问题的思路,迅速组织回答问题的内容,抓住问题的要害,科学、简明地回答主试者的各种问题,力争给主试者留下较深刻的“第一印象”,这对于求职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20.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该《决定》的内容确定了我国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中将施行"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的机制。但该机制的确立除了要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外,更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已经较为成熟的经验。英美法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在审判过程中"只认定事实,不负责法律"的角色与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相契合,且已经经过了几百年的演变,理论和实践等方面是值得参考的。但通过对英美法体制的研究发现,事实审和法律审之间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审判过程中的事实必定会有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色彩,同时,并非所有的事实问题一律是交给陪审团来认定,法律问题一律交由法官认定。结合我国的庭审制会受到法官职权、错案责任追究责任分担、陪审员社会角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不可能实现事实审与法律审之间的完全分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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