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是近些年来我国法学界研讨的论题之一.本文从民法的属性、民法的发展、民法的结构诸方面,深刻揭示了民法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内在关联,指出市民社会是民法存在的基础,而民法则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市民社会的发展变化催生了民法制度的成长与丰富,而民法的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市民社会的历史进程;市民社会的法律要求凝结为权利主体制度、所有权制度和契约制度,而这三大制度决定了民法典的基本结构. 相似文献
2.
市民社会的构建与民法的基本价值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市民社会的构建与民法价值的生成是从市民社会和民法价值相统一的视角,分析民法的社会基础及价值蕴含,对社会转型期中国市民社会构建与民法价值生成作出初步论证.市民社会理论为民法价值研究拓展了新视野,它引导人们将社会转型期的我国民事法治视角,由国家和政府转向个人、社会和国家,促使人们对民法的价值作出新的认识与判断.作为市民社会的法治基础,分析民法价值的文化基因即市民社会民法文化的生成,以此提出中国社会转型期民法保障民事权利与制约公权力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民法精神溯源--兼论民法与市民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市民社会存在与市民社会思维入手,深入探讨市民社会的缘起及市民社会一市民法(民法)——市民法学(民法学)的内在联系,对于构建民法世界现,即私法自治、权利神圣与进化理性,具体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民法与政治文明具有密切的内在逻辑关系。民法是权利之法,而文明的政治是权利政治,二者契合于权利;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市民社会是政治文明的基础,二者契合于市民社会;民法文化是人本文化,以人为本是政治文明的核心理念,二者契合于以人为本。 相似文献
5.
王青松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8(2):57-59
司法公正是民法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法的性质在程序上的必然反映,但由于我国司法公正的缺失造成了民法功能的部分丧失,不利于创设的一个有序的市民社会,因此我们应通过对民法的法典化,以期实现其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最终确立。 相似文献
6.
西方古代城邦社会实际上就是以城邦为基础的国家。中国古代社会是根据宗法制度建立起来的宗法社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法权,一是私权,一是公权;并以此为规范对象分别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两大法律部门,即私法和公法。市民社会是一个以市民权利为本位的社会,民法亦当是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的私法。现今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健全,大面积城市化引致了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与成熟,亟需民法高扬市民即私主体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7.
8.
9.
我国民法的基本性质探讨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本文从民法的性质入手,认为民法是私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作为保护权利的法律,应当以民事权利为中心构建私法的体系,并且应当在民法中贯彻私法自治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10.
民法的价值与基本原则是民法领域最重大而分歧极大的基本问题.本文独创性地提出法的价值为合理的秩序,民法的价值为市民社会的合理秩序.我国未来民法典应确立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私权自治、社会公益与公德三项原则,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12.
论民法本位与民法典编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典源于古罗马《民法大全》。后世民法典编制体例及民法本位多有移易。民法本位是民法典编制的灵魂。对民法本位的界定 ,学界陈说多很模糊 ,对我国民法本位的取向亦多有偏颇。本文提出 ,民法本位即民法的指归 ,指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 ,即其出发点和归结点。我国民法本位应坚持人的本位 ,即民的本位 ,市民的本位 ,个人本位。对梁慧星的我国民法应兼社会本位说提出质疑 ,认为社会本位应在社会法和经济行政法的份内。我国制定民法典应坚持民为本位 ,吸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乃至世界各国民法优秀遗产 ,不盲目套模、克隆 相似文献
13.
市民社会是人类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它的发展、成熟以及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矛盾互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市民社会又是民法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就民法典的制定而言,市民社会始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民法典的制定必须同中国市民社会的构建紧密联系起来;反过来对于中国的市民社会,民法典的制定又是其构建的具体路径之一。对民法典的研究应当保持科学的态度,既要关注社会现实,又要尊重历史。 相似文献
14.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直接影响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制定.改革开放使中国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制定民法典应尽量防止公法色彩;积极促成民法典制定的广泛参与;正确认识改革的渐进性与民法典的开放性;认真思考民法典制定的本土化与本土资源. 相似文献
15.
当前,国企改革面临攻坚阶段,如何深化改革,企业界、理论界提出了许多理论、观点,本文认为借助民法理念重塑国企,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则可以使绝大部分国企以私法人地位,实行“企有企营”。那么,什么是民法理念?为什么只有借助民法理念才能重塑国企?民法源于罗马法(“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1),是商品社会的“几何公理”、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ABC,2其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3。民法作为私法,主要调整私人关系即市民社会关系,而市场经济社会恰恰就是市… 相似文献
16.
民法基本理念的历史渊源及其在我国缺失的成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基本理念是指民法所体现的深层次的人文价值追求和内在的人类基本精神意蕴,它以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和追求公平为最高理念诉求,调整着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民法基本理念的形成和发达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而在我国,由于缺乏其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它们从来没有成为社会政治和民众生活中的主流意识,因此,中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必须予以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17.
要准确认识经济法的本质以及其与民法等相关法律部门的实质区别、联系,必须从源头入手。从经济法自身历史来看,即使具有国家干预的特性,但也不能掩盖经济法来源于市民社会这一事实。经济法的属性应从市民社会这一角度来论证,而不是从政治国家的角度来寻求。只有真正弄清楚了市民社会与经济法的源与流的关系,才能科学地建构经济法的理论体系,才能达到真正的经济法治,实现我国的法治现代化。 相似文献
18.
黄军峰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98,(Z1)
民法的性质是民法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过去由于前苏联的影响,民法理论上将民法纳入公法领域,导致国家过多干预社会经济,国家民事立法匾乏,公民的民事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护。随着《民法通则》的颁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们对民法的性质应有深刻的、准确的、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认识。这对于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实践,对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以及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民法的性质。一、民法为市民社会的法从“民法”一词的历史来源来… 相似文献
19.
法的价值是法基于本位的追求。法的价值主要包括自由、平等、公平、秩序等理念形态。法价值的体制是法价值理念的载体。法的价值主体主要是个人与社会。市民法之价值核心是私主体个人本位性的自由和公平。在近代法典化时期,自由理念表现为完全之契约自由,并得以进一步蓬勃发展,成为整个法律正义哲学的核心。在当代,自由理念虽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削弱,但在市民法中仍保持着最初的重要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自由意志的更新规范只能在对法律行为本身适法规格上,并非对自由理念的否定,且可通过公平之价值理念和原则来调适。法的本位价值取向决定法律制度作用的方向。民法以私主体个人权利为本位,所有规制旨在保证个人权利和利益充分实现。尽管从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看,民法也朝着社会化做出努力,但是,民法关怀的仍多是私主体个人,民法所做的努力多是尽力避免个人本位和社会的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