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如同事实是人们对事物存在状况的客观认定一样 ,证据事实也不是证据本身 ,而是依据证据进行分析以判明案件事实的要件事实 ,其表现形式以命题判断出现 ,不是事物本身 ;而证据则仅仅是证据事实的物质载体。 相似文献
2.
如同事实是人们对事物存在状况的客观认定一样,证据事实也不是证据本身,而是依据证据进行分析以判明案件事实的要求事实,其表现形式以命题判断出现,不是事物本身;而证据则仅仅是证据事实的物质载体. 相似文献
3.
如同事实是人们对事物存在状况的客观认定一样,证据事实也不是证据本身,而是依据证据进行分析以判明案件事实的要求事实,其表现形式以命题判断出现,不是事物本身;而证据则仅仅是证据事实的物质载体。 相似文献
4.
诉讼证据存在形式的信息解读——兼论电子证据的性质及其归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诉讼证据的存在形式,目前尚无统一的观点,尤其是电子证据出现以后,这一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试从证据是案件事实信息的载体这一角度,以事实信息的载体作为划分证据存在形式的标准,通过对各种事实信息载体的分析,将证据的存在形式分为物的证据存在形式和人的证据存在形式,并最终得出电子证据是物的证据存在形式的一种,而不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存在形式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认为“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并不正确。在诉讼中,证据并不就是事实。而事实并不是人。证据作为在诉讼中证明待证事实的根据,必须有物质形态,能够为人们去收集并向裁判者举示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诉讼中的证据与事实,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事实是证据的内容,而证据是事实的载体,“人证与物证”是证据的存在形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并不是证据,而是证据中蕴含的证据事实。证据并不就是事实,但证据必须蕴含事实。 相似文献
6.
认为"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并不正确.在诉讼中,证据并不就是事实.而事实并不是人.证据作为在诉讼中证明待证事实的根据,必须有物质形态,能够为人们去收集并向裁判者举示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诉讼中的证据与事实,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事实是证据的内容,而证据是事实的载体,"人证与物证"是证据的存在形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并不是证据,而是证据中蕴含的证据事实.证据并不就是事实,但证据必须蕴含事实. 相似文献
7.
8.
证据主义者对作为其理论核心概念的“证据”尚未能作一清晰的定义,研究者对证据是什么莫衷一是。证据可以是“理由”、“确证”、“信念”、“命题”、“经验”,还可以是“知识”。虽然给证据下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也不是什么都可以作为证据主义指称的证据。“证据”之为证据,应当具有证据能力,包括相关性、保真性和命题性。证据是指主体对某一命题所持的相信其为真的信念,即E是S确证P的证据,当且仅当S相信E为真。 相似文献
9.
证据客观性的信息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据属性是证据法学理论中最基本的理论问题,而证据的客观属性则是证据法学理论中必须明确的一个重要问题,不少学者对证据的客观性一直争论不休。通过总结证据客观性的各种观点,对其产生争议之原因予以阐析,并以“事实信息理论”为依托,从证据是存贮有案件事实信息的载体这一定义出发,对证据的客观性予以信息解读,提出证据的客观性包括作为证据表现形式的物与人的客观性以及证据中案件事实信息的客观存在性,这两者统一于证据之中,都是一种客观存在。 相似文献
10.
所谓电子证据,是借助电子设备展现的、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可在诉讼中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所有证据材料。电子证据的构成内容以及表现形式决定了不应将其归入视听资料之列;同时,将其归入视听资料也不利于在诉讼中充分发挥电子证据的应有作用。电子证据对案件事实的反映是以电子化的方式记载了人说的话及当时的情形、对物的动态展示及将文书内容声音化及图像化,并不存在与传统证据相并列的独立的特质,不应被定位为新的证据类型,而与书证的特质较为相近。 相似文献